庾太尉目庾中郎:家從談談之許。
曾子曰:“丧有疾,食肉饮酒,必有草木之滋焉。以为姜桂之谓也。”
缌小功,虞卒哭则免。既葬而不报虞,则虽主人皆冠,及虞则皆免。为兄弟既除丧已。及其葬也,反服其服。报虞卒哭则免。如不报虞则除之。远葬者比反哭者皆冠,及郊而后免反哭。君吊,虽不当免时也,主人必免,不散麻。虽异国之君,免也。亲者皆免。除殇之丧者,其祭也必玄。除成丧者,其祭也朝服缟冠。
…相关:〖火影〗岩隐村大姐头和她的绯闻女友、与世长眠、缸中世界、我当靠山那些年、致某某、你是我的维生素、穿成万人迷文炮灰男配、这只小狗今天也很快乐、系统重生之东京留学二刷、月有阴晴圆缺
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王戎為侍中,南郡太守劉肇遺筒中箋布五端,戎雖不受,厚報其書。
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妻之党,虽亲弗主。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或曰:主之,而附于夫之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