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壶之礼,主人奉矢,司射奉中,使人执壶。主人请曰:“某有枉矢哨壶,请以乐宾。”宾曰:“子有旨酒嘉肴,某既赐矣,又重以乐,敢辞。”主人曰:“枉矢哨壶,不足辞也,敢以请。”宾曰:“某既赐矣,又重以乐,敢固辞。”主人曰:“枉矢哨壶,不足辞也,敢固以请。”宾曰:“某固辞不得命,敢不敬从?”宾再拜受,主人般还,曰:“辟。”主人阼阶上拜送,宾般还,曰:“辟。”已拜,受矢,进即两楹间,退反位,揖宾就筵。
殷中軍道王右軍雲:“逸少清貴人。吾於之甚至,壹時無所後。”
桓玄敗後,殷仲文還為大司馬咨議,意似二三,非復往日。大司馬府聽前,有壹老槐,甚扶疏。殷因月朔,與眾在聽,視槐良久,嘆曰:“槐樹婆娑,無復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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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之礼。故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
子云:“宾礼每进以让,丧礼每加以远。”浴于中溜,饭于牖下,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殡于客位,祖于庭,葬于墓,所以示远也。殷人吊于圹,周人吊于家,示民不偝也。子云:“死,民之卒事也,吾从周。”以此坊民,诸侯犹有薨而不葬者。子云:“升自客阶,受吊于宾位,教民追孝也。”未没丧不称君,示民不争也。故鲁《春秋》记晋丧曰:“杀其君之子奚齐及其君卓。”以此坊民,子犹有弒其父者。
〔祭有十伦〕铺筵设同几,为依神也;诏祝于室,而出于祊,此交神明之道也。君迎牲而不迎尸,别嫌也。尸在庙门外,则疑于臣,在庙中则全于君;君在庙门外则疑于君,入庙门则全于臣、全于子。是故,不出者,明君臣之义也。夫祭之道,孙为王父尸。所使为尸者,于祭者子行也;父北面而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此父子之伦也。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尸饮七,以瑶爵献大夫;尸饮九,以散爵献士及群有司,皆以齿。明尊卑之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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