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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梦录·遗

拾梦录·遗

作者:难明轩

类别:都市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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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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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嵇中散臨刑東市,神氣不變。索琴彈之,奏廣陵散。曲終曰:“袁孝尼嘗請學此散,吾靳固不與,廣陵散於今絕矣!”太學生三千人上書,請以為師,不許。文王亦尋悔焉。

  虞,杖不入于室;祔,杖不升于堂。为君母后者,君母卒,则不为君母之党服。绖杀五分而去一,杖大如绖。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同。除丧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轻者。无事不辟庙门。哭皆于其次。复与书铭,自天子达于士,其辞一也。男子称名,妇人书姓与伯仲,如不知姓则书氏。

  国君不名卿老世妇,大夫不名世臣侄娣,士不名家相长妾。君大夫之子,不敢自称曰“余小子”;大夫士之子,不敢自称曰“嗣子某”,不敢与世子同名。君使士射,不能,则辞以疾;言曰:“某有负薪之忧。”侍于君子,不顾望而对,非礼也。



简介:

  吳四姓舊目雲:“張文、朱武、陸忠、顧厚。”

  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负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下齐如权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五法已施,故圣人服之。故规矩取其无私,绳取其直,权衡取其平,故先王贵之。故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完且弗费,善衣之次也。

  执天子之器则上衡,国君则平衡,大夫则绥之,士则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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