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袁侍中曰:“殷仲堪何如韓康伯?”答曰:“理義所得,優劣乃復未辨;然門庭蕭寂,居然有名士風流,殷不及韓。”故殷作誄雲:“荊門晝掩,閑庭晏然。”
謝安年少時,請阮光祿道白馬論。為論以示謝,於時謝不即解阮語,重相咨盡。阮乃嘆曰:“非但能言人不可得,正索解人亦不可得!”
謝太傅寒雪日內集,與兒女講論文義。俄而雪驟,公欣然曰:“白雪紛紛何所似?”兄子胡兒曰:“撒鹽空中差可擬。”兄女曰:“未若柳絮因風起。”公大笑樂。即公大兄無奕女,左將軍王凝之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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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雲:王丞相過江左,止道聲無哀樂、養生、言盡意,三理而已。然宛轉關生,無所不入。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肉。食粥于盛不盥,食于篹者盥。食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五月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
陸士衡初入洛,咨張公所宜詣;劉道真是其壹。陸既往,劉尚在哀制中。性嗜酒,禮畢,初無他言,唯問:“東吳有長柄壺盧,卿得種來不?”陸兄弟殊失望,乃悔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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