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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第一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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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遥岑闭上了眼,心想自己真是累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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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宴会最终决定在郊区的另一栋沈家庄园里办。

那里场地更大,能容纳的人数也多,花园洋楼一个不缺,可惜就是在冬天,花园景色看着有些寂寥;而沈凌云的生日则在初夏,寒冷早已褪去,热潮也还未涌来,不知比现在要漂亮多少。

看着父母在桌前进行讨论该用什么样的请柬、该请什么人的时候,沈遥岑忽然想起了自己已经去世的爷爷奶奶。

沈爷爷早年时候当过作家,正好赶上□□,险些死在那场动荡里。等好不容易混乱结束,已经快四十岁了,后面又下乡当了知青,因为年纪太大被家里人逼着结了婚,好在虽然开始不尽如人意,结局却圆满幸福。

身为读书人的爷爷很喜欢同样喜爱文学、喜爱思考哲学人生的奶奶,某种程度上也算得上是“志同道合”的好友。爷爷疼惜奶奶身体,本不想生儿育女,但奶奶却想要一个孩子——所以两厢退让之下,他们在一起多年,就生了沈父这么一个孩子,自然是疼之爱之,又管之教之。

沈爷爷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因重病去世了。那段时间恰好公司出了点状况,沈父忙得脚不沾地,公司医院两头跑,险些忙到胃出血。

他对爷爷的印象很模糊,甚至无法在脑海中浮现出这个在照片上和他人口中和蔼可亲的老人的具体形象;奶奶在爷爷去世后不久也跟着去了,但那个时候他大了一点儿,甚至能够在学校请假回去照看老人,守着她直到最后一刻。

沈遥岑仍旧记得,往常看着神采奕奕精神百倍的老人在生命临近终结之前无比虚弱地躺在病床上,眼睛迷蒙,却还是要奋力睁着,直直看向前方,口中喃喃着错乱的字句,临近了听才发现原来她是在喊着爷爷的名字。

也许就是这个时候,小小的沈遥岑才终于第一次体会到“爱”是什么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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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少爷好,”重金聘请的管家站在别墅门外,亲自为沈遥岑打开了大门,“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沈老爷正在里面等您。”

沈遥岑点点头,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服装。

站在一旁的管家心领神会,戴着整齐白手套的手越过车窗,为沈遥岑整理的一下白西服上别着的玫瑰花——稍稍摆正一点,看样子既规矩,又风流。

这真是两种奇怪的感觉。他想。

沈遥岑开着车进了庄园,别墅区里透露出的热闹氛围早已通过耀眼的灯光传达了出来,身为这场生日会的主角,沈遥岑姗姗来迟,但他一出现,全场目光仍旧会情不自禁地聚焦在他身上。

身为好友的白闲理所应当地出场了这场盛大的宴会,他端着盛满香槟的高脚杯,递了一只给沈遥岑,随后又和他碰杯。

“咯”地一声,与此同时早已准备好的礼花在夜空中绽放,涂出一道道绚丽灿烂却又转瞬即逝的色彩。

白闲笑嘻嘻的,没心没肺地祝贺沈遥岑二十三岁生日快乐。

“你爹为了你的终身大事手笔还挺大的,”白闲一边摇晃着酒杯中透明的酒液,一边啧啧感慨,“别说这些吃的用的了,光是请来里屋那堆赵钱孙李就花了不少心思吧?走吧,我刚还看见你爹在里面和那些大人物打招呼呢,现在估计就等着你进去好给你介绍人了。”

沈遥岑深吸一口气,跟着白闲一起进了屋。不过等再走两步,白闲就很识趣儿地退下跟其他人玩儿去了。

沈遥岑离开了京城四年。这个时间不算长,也不算短,但却足以让一场宴会上添上几个新面孔,沈父一一把这些人介绍给他,沈遥岑一个个认识过去,听这些素未谋面的男人女人不知真心还是假意地称赞他。

就这么转了一圈下来,沈父很快把他带去另一边,不过和全是中年人的名利场不同,这儿出现的都是些年轻人。

其中看样子年纪最小的不过十三、四岁,也不知是谁带来的弟弟妹妹,沈遥岑到时还正坐在高脚凳上小口小口地喝着酒,但估计是不适应酒液辛辣的味道,于是很快吐了舌头,将那还剩下大半杯的珍贵名酒随手倒在垃圾桶里。

也许是沈遥岑的注意力全都被这略显调皮的小孩儿给吸引了去,沈父给他介绍人时说的话他连一个字都没听进去。直到沈父发现,略显不满地拍了拍他的背,他才从散漫思绪中回过神来,将注意力重新放在面前打扮精致面容温婉的女人身上。

“你好,沈少爷,”女人微微一笑,面上浮现出两个深深梨涡,为略显严肃的氛围添上一分调皮的可爱,“很高兴认识你。我是王馥。”

与此同时,她朝沈遥岑伸出了手,手指上嵌扣着的白百合花钻石戒指在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十分惹眼。

沈遥岑扫过她手上戴着的戒指,而后点点头,礼貌地同她握了握手。

“你好。”他说。

王馥点点头。

“以后请多多关照啦。”她愉快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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