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很喜欢这个名号,响当当地证明了自己的业务能力,他们愿意付钱是因为他们认为值这个价格,怎么能怪卖的人呢?
在边镇摸爬滚打,莫里斯明白了一个道理:其他的都是虚的,只有钱是真的。
他想有花不尽的钱,有了钱什么不能做。
莫里斯举起酒杯,咽下一大口,辛辣的味道刺激着喉咙,胃部传来灼烧感。
这个世道,爱财也有错吗?他漫不经心地想。
莫里斯又饮下一口。
他曾经有个骑士梦。
可头顶是星辰,脚下是大地。
他每天都要吃面包啊。挨饿的滋味并不好受,辛苦赚来的钱也会被抢走,羞辱与痛苦泛上心头。
如果他从小就有钱该多好啊。
莫里斯擦擦眼睛,今夜的酒好辣啊,比洋葱还辣,辣得人鼻子也酸,眼睛也肿。
他这样的人,快乐也轻浮,痛苦也浅薄,一杯酒就能压下过去种种。
一杯酒,不到一个银币,还比不上那个小女巫给的报酬,就足以让他在过去沉浮。
廉价的快乐,廉价的痛苦,对应着他这么一个廉价的人。
这么廉价的的一个人也有一掷千金的一天,甚至不惜借了那个黑袍女巫的债。
上了锁的柜子里是被安置好的水晶球,一遍遍放着自己的记忆,抽取记忆的过程是痛苦的,可又是令人欣喜的。
他忘记过去种种,从有记忆开始就是个奸商,是个有钱人,别人都这么跟他说。
莫里斯面无表情地把邀请函交给猫头鹰。
猫头鹰拍拍翅膀,飞向遥远的天空,傍晚的夕阳没那么明亮,暮色笼罩在大地上。
透过窗户的光线映在水晶球上,好像金子。
莫里斯神情恍惚地伸手,又不忍破坏地停下。
果然自己还是最喜欢金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