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本书能开始要感谢我的亲友。如果不是抱着分享的念头,根本不会写这么多。所以很多时候都是硬写,但总算是把情节都写完了,虽然很多时候都感觉情节像脚踩西瓜皮,一路滑到底,不知道在写什么。而且大家真的都太忙了啊啊啊。
其次,这本书能写这么多也感谢各位收藏的读者宝宝们,没有你们的收藏,我也不会有这种大写特写的信念感。谁敢想一开始我觉得5万字就能写完来着。
我基本是看当天灵感的,写了之后连第二遍都不敢看,赶紧丢进存稿箱里,只有忘记前文设定或伏笔的时候会细看。
对我来说,写小说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逃避现实,很多时候我都会很内耗很焦虑,所以一般我就直接去写点东西发泄一下。所以呢,对我来说,能完结就是唯一目标。如果有人看呢,就是我的幸运,没人看也正常。毕竟对我来说写作就是爱好,现实中难搞的事情太多了,都很花精力,而且我这个手速也不太可能日更,最多隔日更一下。一般第一天写一下大纲加灵感,主要是走情节和构建人物对话,大概能写个一千来字,第二天就是细化,打磨语言加丰富情感。
我是一个很盲目自信的人,时隔很久看自己写的东西永远都是一个感觉,我写的真好,所以在写文这件事上除了没什么人看,我一点都不内耗。很多事情都是无法决定的,但很多事情是要你付出很大努力才能得到的,与其焦虑能不能达到预期,还不如直接去做,烦了就写会儿,不然就睡觉,睡醒就好了。
很多时候我都在学习怎么当个合格的大人,学习怎么在格格不入的城市里站稳脚跟,我必须承认这很难,但这个社会似乎就是这样,从来没有轻易的事情,个人的痛苦似乎没有任何价值。我不止一次为自己无用的善良买单,像一个透明的影子在游荡。贫富分化这种名词在每个地方都在上演,但又没办法改变,说到底,我什么都做不了,连自己都在挣扎。所以,我希望莉莉丝可以,爱琳可以,辛西娅可以,至少能改变一点点。就像做梦,也要做个美梦。
但其实这个初衷也很有问题,因为我太喜欢写人物独白了!其实后来我有点明白怎么回事了,可能是因为我太喜欢看音乐剧了,就音乐剧里总是会突然出现一个人唱一首歌的场景嘛,而且主角也不一定每首歌都出场。
虽然情节人设各方面都有很多不足,但我一直觉得故事本身还是最重要的。文字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暧昧的东西了,读者可以轻而易举地触摸到文字背后的灵魂。而且该说不说,这本书陪我度过了很多低谷时刻,这半年以来我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我感觉很痛苦,但是我能清晰地感觉到我在因为什么痛苦。但是!我很难相信我这么一个容易emo的人写起来竟然能这么幽默hhh(自我陶醉于一些烂梗.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