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三天他就见了一次客户,剩下的时间都抱着电脑到处找地方办公来着。
沈修弈还想说些什么,却被许盛及时打断:“开庭了,进去吧。”
沈修弈只好跟着走进去,坐到了被告席上。
按照流程,法官会先核实原告、被告、代理人信息,确认无误正式开始。
接下来是原告宣读相关诉讼请求。
许盛这边由代理律师进行宣读,诉讼请求写得很详细专业,这些都是许致远生前就给准备好的,许盛没有操半点心。
轮到被告宣读答辩状。
他没请律师,也没有答辩状,甚至压根儿没把今天的庭审当回事。开口就是一句:“我不同意离婚,我们之间的感情没有任何问题。”
法官对这种不配合的被告早就见怪不怪了,他推了推老花镜,说:“原告这边提出了非常充分的论据说明感情破裂,被告有什么事实依据吗?”
这种官司就是这样,秉持着宁拆十座不破一桩婚的原则,能不判离就不判离。
“事实依据?”沈修弈想了想,语不惊人死不休:“一周前我们还履行了夫妻义务,过程很和谐,足以证明我们很恩爱。”
法官问:“原告,他说的是真的吗?”
许盛脸色铁青,死不承认,“他扯淡!”
沈修弈:“真的,他手机里还存有当时的亲密照。”
“沈修弈!”
“你拿出来给法官看看,就能证明我说的话是真是假了。”
法官:“原告,你能否证明?”
一滴冷汗从许盛额角滑落。
他手机一拿出来,相册一翻,那些赤条条的果照不就全是证据了嘛。
律师都无语了,“反对,被告提出观点应由其本人举证,我当事人没有举证义务。”
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
法官抿抿唇,“反对有效。”
虽然有效,但也侧面证明了被告话语的真实性。
你心里没鬼干嘛不拿出来看看?
许盛悻悻然坐回去,心里懊悔不已。他怎么就那么色令智昏呢?一次次在沈修弈挖的坑里,吃完一堑又吃一堑。
幸好许致远给许盛请了个靠谱的律师,把之前沈修弈的商业手段陈述一遍,重点说明了他的行为对原告造成的损失。
沈修弈辩驳道:“我的做法确实很伤感情,但那个项目是结婚之前的事情了,后来我们结婚之后,我也有在尽力挽回损失,挽回我们之间的感情,而且效果还不错。”
他看了许盛一眼,意有所指。
许盛气得直翻白眼,要不是他算计得那么周密,他们可能还不会那么快结婚!
而且还明里暗里点一周前的夫妻义务那件事,就是在暗示法官,他们感情没有完全破裂。
法官问:“原告是因为被告的商业行为,觉得遭受了欺骗,故而认为感情破裂?”
许盛:“是的没错。”
法官又问:“被告承认这点吗?”
沈修弈:“我承认,但我对他的爱意从未变过,且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全力弥补。”
许盛忍不住哧哧冷笑几声。
弥补?
骗他上床叫弥补?
在公司传绯闻叫弥补?
用分股权威胁他不能离婚叫弥补?
法官:“原告注意态度。”
许盛:“……”
法官:“刚才被告所述,你认同吗?”
许盛:“我不认同,骗了就是骗了,时光不能倒流,破镜不能重圆,他对我造成的伤害太深了,我有权不原谅他。”
法官:“被告……”
沈修弈:“你明明还爱我,为什么就是不肯承认?到底要我怎么做你才肯原谅我?之前那些事给你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可以用我全部的积蓄弥补,我可以卖掉房子,卖掉车……”
“净给些没人要的东西,还卖房子卖车?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吗?卖了那些就装可怜住我家,鸠占鹊巢,还能天天占便宜,你想得可真美!”
“我也可以住大街,只要你狠得下心。如果这些你都不要的话,我账上还有些钱,全部给你,还有以后的全部的股权分红。”
“分红?谁稀罕那些分红?你怎么不说把股权给我?”
“股权……如果你保证不跟我离婚的话,也可以给你,但是……”
“但是?法官你看看,他到现在还在威胁我,我怎么跟他过下去?”
“法官我不是威胁他,我只是想在这段婚姻里寻求一些安全感……”
法官被吵得头疼,拿起法槌乓乓乓敲了好几下,“双方都注意一下,法庭不是给你们吵架的地方,更不是给你调情的地方!”
“……”
“……”
法官:“双方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律师:“……没有了。”
沈修弈:“我不离婚。”
本来法官看两人才结婚没多久,又都年轻气盛,还打算组织调解一下,现在完全没了心情,直接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不予原告许盛与被告沈修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