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索片刻,依埃丝觉得没必要为了这个就变道另找两队人马。只要她打的够快,最多也就是给警察留一地躺尸的家伙,没什么好担心的。
做下这个决断后,她稍稍活动了一下筋骨,便从系统界面抽出武器。
点兵点将,骑马打仗……
那么就决定领右边的那一半人打左边的那一半人了!
5.
什么?
你问一堆壮汉套着差不多的黑衣服在雨里晃来晃去,她该怎么确定她打的一定就是她圈定那方的人马?
答案当然是她也不确定啦。
打的剩十五个人是她圈定带队的那一方就好了。反正两边都是祸害,多打的家伙就算他们倒霉咯。
闲话少说,速速吃我一刀!
6.
大雨滂沱。
一道闪电撕裂黑沉的天幕,接踵而至的却不仅雷声。
黑刃破空的刹那间,两名冲在最前方的黑/帮成员应声倒地,雷鸣之下,刀锋跳跃的电弧只映出来人脸上那张惨白如幽魂般的面具。
而那倒下的两人身后,心急如焚的同伙举枪欲射,可在他怒吼着扣动板机的同时,电光已然临近。
“砰”地一声闷响,同伙颓然软倒下去。转瞬间放倒了三名敌人的身影并不为手下败将停留,她的披风在钩天连地的大雨之中仍反射出细微的亮色,可妄图借此锁定她的方位的人最终也只会成为她手中利刃的下一个目标。
又是一道足矣照亮整条街巷的闪电自天穹而下,查理·史密斯,曾卧底失败又不眠不休侦查目标黑/帮底细、终于得以在这一天带领下属、同事对其进行斩草除根行动的GCPD警员,在与来人擦肩而过的瞬间,看清了这不请自来之人的形貌。
是她。
他绝不会看错的。
那正是于绝望与死亡的边缘,将他拉回人间的人——
“椋鸟!!”
7.
依埃丝砍人砍的很轻松。
不得不说,普通黑/帮和黑面具的帮派以及小丑的帮派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这个本质区别就是,他们更好打一点。
这群人既没有黑面具帮高强的凝聚力和服从性、也没有小丑帮疯癫而不计后果的行事作风。他们打的普通、打的规矩;打不出精彩、也打不出帮派特色。
不开玩笑的说,这种水准的火/拼依埃丝光是在犯罪巷和伯利莱区往返夜跑时就不知道碰到过多少回了。只要有几次中弹的经历,那么就算是傻子也能大致摸清楚他们这样的家伙爱往哪里开枪、又爱用什么样的队形作战。
而有了丰富的生活经验支持,躲开他们的子弹就显得格外轻松了。
她随手撂倒三四个一拥而上、不自量力的家伙,甩披风迷惑后面那几个看到影子就无脑开枪攻击的蠢货,刚想顺路解决墙角一直傻呆呆站着的可怜虫,轻飘飘的一瞥,却发现此人面目有些微妙的熟悉。
她心下一动刻意略过对方,却又忍不住回头多看了一眼,在闪电的白光之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只胡子拉碴的方下巴……
等等等等,这家伙,这家伙不是她好不容易收来的小弟吗?!!
查理!!!
你怎么在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