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大中午,天空中冬日的暖阳带着特有的淡淡的颜色,穿过树梢落在身上带来吝啬的金光。
赵一白他们中午是不能赶回来吃午饭的,村子需要的猎物多,他们需要往深山多走点。虽然知道赵一白武艺高,但是带着那么多拖油瓶许芝宝还是很担心,回家做饭有点心不在焉的。
“阿——嚏!”赵方啃着手里的饼子打了个喷嚏,“肯定是有人想我了。”
说完,眼神巴巴地看着赵一白,有点跃跃欲试。
赵一白感觉堂弟真能干出不给就自己上手抢的赖皮事,把带来的饭团给亲近的堂兄弟一人分了一个。
拳头大的饭团里面材料满满,许芝宝猜到赵一白会分给身边人,加上他饭量大,许芝宝准备了十来个。
饭团有荤有素。
荤的是将精肥肉和姜、蒜切成丁,拌在饭里,用白菜叶、酸菜叶包裹起来。
其实算不上饭团,但即使是冬天吃冷的,一口咬下去,肉汁的丰腴和油脂的香气瞬间在嘴里炸开,菜叶又刚好解了油腻,越吃越得劲儿。
素的是饭团里面裹素馅儿,馅料是把萝卜擦成丝,焯水后挤干水分,拌上食盐、葱花、姜末、花椒面、炒香的芝麻碎,最后淋上一勺在火上烧热的香油,激发的香味光是闻着就让人垂涎欲滴,胃口大开。
“唔——”赵方吃得感觉舌头都快吞下了,“一白哥,我真的感觉芝宝做的东西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真的!同样的东西,前面在你这吃的,回家让我娘照着做,就是没那么好吃。”
他心里还有点觉得比县城的酒楼还好吃,毕竟是村长家的儿子,赵方家会挣钱日子不错,赵元茂也带家里孩子去县城见过世面。
“慢点吃吧,就这一个,说好听的也不会分给你。”赵一白扫一眼露出哀怨神情的赵方,合着对方真有这个想法。
赵一白当然知道许芝宝做饭好吃,可能是对方不爱出门逛,即使去镇子、县城吃新鲜也只有捧场的,所以不是很了解自己做饭的水平。
已经在景朝生活快二十年的赵一白却相当清楚,一方面是灵液水作用非凡,还有一部分是许芝宝自身有天赋,对厨艺有兴趣也很耐心细心。
这几个月下来,赵一白能感受到自己的身体素质提高不少,在往上辈子体能巅峰靠近。家里许芝宝、许小宝两兄弟看起来也身子骨健壮了,脸蛋越发精致,眉清目秀的。
毕竟两兄弟从小亏空身子,没有灵液水,不会一下子面色白里透红的。前面本想带两人去看大夫,但是担心看出什么问题,还是要延后几个月,即使有什么,也能推说是到这边后吃得好。
所以赵一白本能地不希望许芝宝太引人瞩目,即使真有这种时候,也希望不要像现在这么势单力薄的。
是的,自从许芝宝想要买山搞发展,身为一家之主,养家糊口的夫郎——赵一白也紧迫起来了。
虽然在许芝宝面前信誓旦旦,但是他心里挺担心出现吃饭还要掰着手指数铜板的窘况。所以这次围猎,他也是想开始攒钱了。
“吃完休息了就赶紧起来,听到狗叫了。”该他们动手了。
甜笋剥皮,笋肉雪白,切下一块放嘴里尝尝,又脆又嫩,完全没有麻嘴的感觉,反而有一种清甜的味道。
许小宝好奇地站在灶台旁边看着,“哥,你这么喜欢吃笋子吗?”
其实说起来,两兄弟在王家坪呆着的时候,一到冬天王红梅就会克扣两人吃的,而许大旺当看不见,只有看着他们可怜的村里长辈会送点冬笋让拿去吃。
所以,许小宝挖笋起劲儿,但是甜笋这东西真是吃腻了。
“生吃还不错,你要不喜欢吃就吃其他的。”许芝宝要在它们新鲜的时候开始处理。
中午消耗一部分,许芝宝准备做个粥。
一定要把甜笋外壳刷洗干净,用刀在笋壳上纵向轻轻划一刀,刚好划破外壳,顺着划痕将外壳剥开一道缝,但不要完全剥掉,让外壳像衣服一样包裹着笋肉,再切掉老根,保留上部三分之二的嫩尖部分。
锅里加水烧开,将带壳的甜笋放进去,焯烫几分钟,捞出来立即冲凉水,这样是为了把壳的香气锁在里面。冲凉后,剥去外壳,将笋肉切成细丝或小丁。
大米淘洗干净,滴几滴油煮粥,等到米粒开花、粥汤变稠,将甜笋丝放入粥里,颜色变成淡绿如春水,用小火继续熬煮。
粥是放在家里的小炉子上面熬煮,这边的大锅将甜笋丝下锅和腊肠、腊肉一起炒,大火炒菜一下子就好了。
闻到香味的许小宝没有继续剥笋壳了,来来回回拿着碗筷。小孩子忙了一上午,是真的饿了。
“你尝尝喜不喜欢吃?”许芝宝指指腊肠炒笋丝,要是不喜欢,就吃前几天赵老爷子托人带回来的卤羊肉。
许小宝哪里还记得前面自己的嫌弃,加了一大筷子,“好吃!”
许芝宝猜到果真是那样,以前都是生吃的,现在和肉一起炒着吃就不是一个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