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脸埋进膝盖,声音闷闷地抱怨:“你们医院太恐怖了!还好没被咬,万一是条毒蛇,那我死得也太冤了。”
“已经没事了。”他走到她身边,垂眸看她:“还要坐在这里吗?”
他大概还有工作要忙,她无心打扰,便抬脚想起身。
却没想到脚刚落地,就吃痛地皱了皱眉。
刚才太紧张没注意,脚上使力才发现,脚踝已经有些红肿。应该是踩高跟鞋跑得太急崴到了。
她试着动了动,不是很严重。
但那双水光潋滟的美眸一转,抬头看他时,已经带上了几分可怜巴巴的模样。
又在撒娇了。
他在她面前蹲下身,朝他敞开怀抱。什么都没说,意思却再明显不过。
逢欢立刻高兴了,伸手搂住他的脖子。
他轻松地把她横抱起来,走到沙发边放下,又弯腰蹲下,看了看她的脚踝。
是有些红肿,她这么娇气,不及时处理,等会肯定又要叫。
他一言不发地离开办公室,再回来时,手里多了个冰袋。
他脱下她的高跟鞋,将冰袋轻轻敷在那片红肿上,动作轻柔,冰丝丝的触感贴上皮肤,逢欢却感觉不到一点疼痛。
他就这么蹲在她面前,耐心地按着冰袋,二十分钟没换过姿势。
“你不累吗?”她看着他若无其事的样子,忍不住调侃:“你这个身体素质倒是好,适合去拍戏。”
她认真想了想沈绍和出道当明星的可能性,不禁点头:“你别说,还真行。你长得这么帅,放男明星里都能排前几名呢。”
逢欢对男人的要求一向极高。放眼整个娱乐圈,那么多风格的帅哥,能让她看得顺眼的没几个。
长得帅的人品差,不是被金主包养就是和网红谈恋爱,私生活堪比安史之乱,看他们一眼都怕得病。
人品好的长相又不够出彩,她这种美貌能在内娱排前几的人,是不会自降身价和不如自己的人在一起的。
这也是为什么,沈绍和这些年其实一直都没有真正走出过她的心。
甚至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会拿遇到的男人和他做对比。
最后得出的结论永远一致:比不上。
沈绍和抬眸睨了她一眼,看见她脸上又露出了许久不曾出现过的,自信又张狂的笑。
那双棕黑色的瞳孔里,还藏着几分势在必得的野心。
他的心莫名一沉。
又是这种表情。
高中时,她说一定会追到他,那时她露出的也是这样的表情。
然后他如她所愿开始回应,她却说没意思,转头就把他甩了。
这次不要再让她得逞了。
“等我下班送你回家。”
他收回眼神,没有接她的话茬,敛了敛眸,起身回到办公桌边继续工作。
怎么又突然甩脸子?
她眯起眼:“你发什么神经?”
沈绍和视若罔闻,不气也不恼,只是平淡地回了一句:“还是说你想自己回去?”
逢欢气得扭过身去,宁愿面对沙发,也不想再看到他。
果然是今时不同往日了。这要放在以前,沈绍和哪里敢这样对她呀?
可仔细想想,是她辜负了他,也是她主动过来想接近他。如果真想再续前缘,总得拿出点态度吧?
毕竟她以前对他那么坏,他却还是死心塌地,怎么打骂都推不走。
这么想着,她又把自己给哄好了。
耳边是钢笔落在纸张上的沙沙声。
逢欢背对着他,不想服软转过头去,就这么面朝着沙发想事情。
想着想着,眼皮越来越重,不知什么时候就彻底睡了过去。
耳边安静下来,沈绍和抬眸,余光瞥向沙发。
她清瘦的背影背对着他,隐约可以听见均匀轻浅的呼吸声。
沈绍和知道,她又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