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碎片在脑海中闪过,逢欢忽然想到她确实丢过一支相同色号的口红,在包了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
原来是这么回事。
真相大白,她的脸色终于缓和下来,拿起筷子,语气里却仍带着不容置喙的威胁:
“沈绍和,你记住了,我对饭友的要求是很高的。以后你只能单独跟我一个人吃饭。我没空的时候,你吃了什么全都要拍给我看,而且只能发给我一个人,听见没有?”
她在沈绍和面前霸道惯了,从来都是这样对他讲话,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沈绍和夹了一个奶黄包塞进她嘴里,堵住她的喋喋不休:“听见了,只跟你一个人吃。”
逢欢眯起眼,终于满意地哼了哼。
*
自从那日和沈绍和“敞开心扉”说了那些话之后,逢欢理所当然地以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更进一步。
虽然还没给正宫的名分,但在她心中,他已经是她板上钉钉的男友预备役了。心中原本郁结着的气,终于消散。
讲座那天,为了避开人流,逢欢特意提早到了礼堂,坐在沈绍和给她安排好的第一排最右边的位置。
这里既能将台上的他尽收眼底,又可以巧妙避开摄像机和手机镜头。
再加上她口罩压到鼻尖,帽檐拉得很低,还穿着一条黑裙,很容易与身旁的深色窗帘融为一体。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角落里还有个人。
刚坐定没多久,学生们就陆陆续续涌了进来。
沈绍和的名字在海医大是传奇般的存在。不少医学生翘首以盼这次讲座,偌大的礼堂座无虚席,后排甚至挤满了自带小板凳的同学,场面尤为壮观。
九点整,讲座准时开始。
沈绍和穿着白大褂站上讲台,顶光落下,把他本就清瘦颀长的身形衬得愈发挺拔。
背后是巨大的电子屏,上面写着今天讲座的主题——《难治性癫痫的致痫灶精准定位与外科干预策略》。
他不是喜欢废话的人,简短自我介绍后,就快速切入主题:“今天我们从临床痛点切入,药物难治性癫痫。”
逢欢一句也听不懂。
不过她来的本意也不是听讲座,而是为了观察他。
起初她还兴致寥寥,只有那张帅得惊天动地的脸吸引着她,让她不至于在这种沉闷的场合里昏睡过去。
可看着看着,她心中竟生出些别样的情绪。
他好像对她太好、太过顺从,以至于她时常忘记,他其实也是一个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闪闪发光的人。
他讲课时很投入,措辞严谨、认真专业,偶尔台下有同学举手提问,他便停下来耐心解答。
若碰上稍显刁钻的问题,他脸上就会浮现若有所思的神色,思考时眉头微微蹙起,专注的神情在灯光下显得格外清晰。
看着看着就晃了神。
那个平日里对他百依百顺的温柔男人,在谈及自己擅长的领域时,周身仿佛镀了一层光。
嗯,很迷人。
这场冗长的讲座足足持续两个小时,从病例分析到答疑解惑,沈绍和跟学生们聊得投入,偶尔话题跑偏,只要有探讨价值,他也会多说几句,给出自己的见解。
可时间实在太久了,饶是地球球草站在面前,逢欢也看累了。
好不容易熬到讲座结束,台下开始散场,却仍有不少学生留在礼堂里,纷纷涌向讲台,想继续问问题。
当然,里头也掺着不少明显是冲着沈绍和本人来的小姑娘,她们脸上那种春心萌动的神情,逢欢很熟悉。
不过此男向来有较强的自我管理意识,她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双手环胸靠在椅背里看戏,觉得眼前这一幕比刚才的讲座有意思多了。
果然,沈绍和一一婉拒了来要联系方式的人,又耐心解答了好几个专业问题。足足半个小时后,围在他身边的人才渐渐散去。
逢欢正准备起身去找他,余光却瞥见第一排中间的位置上站起来一个女人。她踩着红底高跟鞋,率先朝沈绍和走去。
她长得很漂亮,一头柔顺的黑长直披在肩头,身穿玫红色的西装套裙,设计略显板正,鲜亮的颜色却完美调和缺点,隐隐透着几分律政俏佳人的感觉。
成熟稳重,周身有和沈绍和类似的高知气质,两人应该是同龄人。
跟那些围着沈绍和要微信的女大学生完全不是一个路数。
逢欢觉得挺有意思,挑了挑眉,又坐回座位。
明冉并未察觉角落有道饶有兴味的视线正打量着自己。她走向沈绍和,笑眼弯弯:“师兄,好久不见。”
听见这熟稔的语气,沈绍和收东西的手顿了顿,抬眼看清来人,眼底掠过一丝诧异:“明冉?”
眼前的人依稀还是当年的模样,只是妆容风格变了不少。饶是沈绍和这种过目不忘的记性,一时间也没能立刻认出来。
印象中,上次见她还是在哈佛。
她是法学院的,按理说跟他没什么交集,但两人恰好选了同一门心理学选修课,才勉强算认识。
后来她向他表白,他婉拒后,两人就彻底断了联系。
“是我,我回海城发展了。”
明冉微扬下巴,落落大方地看向他,语气带着几分俏皮:“看到医大的朋友在朋友圈里分享你的讲座,特意过来听的。”
不知为何,听到她自然攀谈的语气,沈绍和下意识看向角落里的逢欢。
果然看到她双手环胸,正好整以暇地看着他。
这才后知后觉地明白,刚才心里那股莫名的异样感从何而来。
明冉的眼睛,很像逢欢。
以前从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生出了这样的错觉。
他没心思深究其中缘由,也不想跟明冉叙旧,只淡淡点头:“好久不见。”
逢欢见他朝自己看过来,没读懂他眼神里的意味,却也没打算上前给他解围,就那么稳稳当当坐在原地看戏。
“既然这么久没见,不如今天中午一起吃个饭?”
明冉看了眼腕表:“现在时间刚好。我知道一家超好吃的川菜馆,师兄给个面子?”
“抱歉。”沈绍和拿起桌上的文件,语气客气而疏离:“我今天约了人,没有时间。”
他向来不愿在无关紧要的人或事上浪费时间。
更何况逢欢就在台下,他不想让她等。
可明冉这次像带着什么势在必得的决心,依旧不依不饶:“那也没关系呀,等你有空的时候再约也行。好不好?”
沈绍和顿了顿,看向她,沉默着没有接话。
就在这时,一道慵懒的女声突然在礼堂中响起:“沈绍和,我好饿——”
她离讲台本就不远,再加上礼堂空旷,这声音不高不低,却带着回音,清晰传到了台上人的耳朵里。
明冉一愣,完全没料到角落里还藏着一个人。循声望去,只看见一道淹没在暗色灯光下的黑色身影。
虽看不清脸,但单凭那头蓬松的卷发与周身透出的气质就能断定,这一定是一个极美的女人。
明冉脸上的表情僵了僵,心里咯噔一下。
原以为“约了人”只是沈绍和随口找的托词,却没想到是真的有女人在等他一起吃饭。
逢欢这一声像是在给沈绍和台阶下,他顺势接过话头,自然而然地开口:“抱歉,她在等我。”
没有明确的拒绝,也没回应约饭的话。
只是说,她在等我。
话中的偏向,显而易见。
话音落时,他已经收拾好东西。跟明冉礼貌点头示意后,便下了台,往角落的方向走去。
逢欢没兴趣在陌生人面前宣示主权,见他过来,只慢悠悠起身,挎上包,先他一步走出了礼堂。
看着两人一前一后离开的背影,明冉的胸口突然翻涌起说不出的窒息感。
明明两人之间隔着好几步,却透着股别人插不进去的默契。让人莫名感觉,他们之间的距离,很近。
直到他们的身影彻底消失在门口,她才缓缓吸了口气。垂在身侧的双手不自觉地攥成了拳头,指节泛白。
“我们沈医生真是抢手啊。”
一坐进车里,逢欢就阴阳怪气地开了腔:“没想到闷葫芦还挺招人喜欢。”
“只是之前读博时认识的师妹。”
沈绍和像早料到逢欢会发难,淡定自若地回应:“毕业后就没联系过,也没跟她单独吃过饭。”
“……”
又拿她的话堵她。
不过提起这一茬,逢欢忽然记起什么:“她不会就是林听寒说的那个,在哈佛追过你的小师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