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七点,天气预报。内容五花八门——今天是“天晴,适合出门走走”,明天是“有雨,带伞”,后天是“降温,多穿”。有时候会加一句“昨晚睡得好吗”或者“今天有没有好好吃饭”,但大多数时候只是简简单单的天气信息,像一个定时闹钟,每天准时响起。
沈未央开始回复他了。不是每一条都回,但隔三差五会回一句。有时候是一个“好”字,有时候是一个“收到”,有时候是一个她随手拍的照片——茶餐厅的奶茶、码头上的海鸥、劏房窗外那片维港的夜景。她不知道这些照片有什么意义,只是想让他知道,她在做什么,她在哪里,她还活着。
有一天,她收到了一条不一样的消息。
不是天气预报。是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天星小轮的码头,角度很特别,像是从船上拍的。海面上波光粼粼,远处的中环写字楼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照片下面配着一行字:“今天路过,想起了你。”
沈未央盯着这张照片看了很久。她想起了父亲,想起那个他从来没有兑现的承诺——带她去坐天星小轮。她忽然很想坐一次。不是为了什么,只是想坐在船上,看看海,看看这座城市。
“你什么时候路过那里的?”她问。
“今天早上。”
“去干什么?”
“去见律师。讨论判决后的事宜。”
沈未央的手指在屏幕上悬了很久,打了几个字,又删掉,再打,再删。最后,她发了这样一条消息:“判决那天,你会去吗?”
“会。”
“那我也去。”
“好。”
等待的第十五天,沈未央接到了一个电话。
是方志宏打来的。他的声音听起来比庭审时轻松了一些,但依然带着那种律师特有的谨慎。
“沈小姐,法院那边有消息了。下周一上午十点,宣判。”
沈未央握着手机的手微微发抖。“我知道了。”
“沈小姐,不管结果如何,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谢谢你,方律师。”
“不用谢。替死者讨回公道,是我的工作。”
挂了电话,沈未央坐在资料室的椅子上,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下周一,还有三天。三天之后,一切都会有一个结果。傅承邦会被判有罪还是无罪?会在监狱里度过多少年?傅氏集团会怎么样?傅承洲会怎么样?她不知道。她只知道,三天之后,这十一年来的等待,终于要画上一个句号了。
她拿起手机,给傅承洲发了一条消息。
“下周一宣判。”
对面过了十几秒才回复。不是秒回,是过了十几秒。那十几秒里,沈未央看着屏幕上“对方正在输入”的字样闪了又灭、灭了又闪,像是在犹豫该说什么。
最后发来的只有四个字:“我知道了。”
没有感叹号,没有多余的情绪,只是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可沈未央从那四个字里,读出了很多他没有说出口的东西。他在紧张,在害怕,在等一个他不知道是好是坏的结果。他和她一样,只是一个在等判决的人。不管他姓什么,不管他有多少钱,不管他在法庭上说得多么镇定自若——在命运面前,他和她,是一样的。
等待的最后一天,沈未央去了一个地方。
观塘码头。
她没有告诉任何人,一个人坐了很久的地铁,穿过那些她熟悉的街道,走到了那片她熟悉的海边。二十年过去了,码头变了很多。傅氏船厂的原址上建起了一片新的写字楼和商场,完全看不出当年的痕迹。可她认得那些海,那些风,那些天星小轮拉响汽笛时的声音。
她站在码头的栏杆前,面朝大海。海风很大,吹得她的头发飞起来,遮住了半张脸。
“爸,我来了。”她对着大海说,声音很轻,轻到只有自己能听见。“明天就宣判了。我不知道结果会怎样,但不管怎样,我都会接受。因为我做了我能做的一切,查了能查的所有证据,说了能说的每一句真话。剩下的,交给法官。”
“爸,你在天上,保佑我吧。不是保佑我赢,是保佑我有勇气接受任何结果。”
海风把她的声音吹散了,吹到海面上,吹到天星小轮的船身上,吹到那些她看不见的、很远很远的地方。
她在码头站了很久。久到太阳从东边移到了西边,久到维港的灯火一盏一盏地亮起来,久到她的腿有些发酸。她才转身离开。
回到劏房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她打开门,开了灯,把包放在桌上。桌上放着一个纸袋,她出门前还没有。她愣了一下,打开纸袋——里面是一个菠萝包,还热着,上面贴着一张便签纸,写着四个字:“明天见你。”
不是“明天见”,是“明天见你”。多了一个“你”字,整个句子的意思就完全不一样了。不是普通的告别,是一种承诺——我会来的,我会在你身边,不管明天发生什么,你都不是一个人。
沈未央捧着那个温热的菠萝包,在桌前站了很久。然后她坐下来,一口一口地把它吃完了。趁热吃的,软软的,甜甜的,和二十年前那个被雨淋湿的、凉透了的、硬邦邦的菠萝包,完全不一样。可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这两个菠萝包的味道,是一样的。一个是救命的,一个是等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