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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老二进公安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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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是挂耳式的,比医院里护士头戴式的便捷。外面用白色粗布,内衬则用棉柔,透气且不会担心磨伤皮肤。

赵大娘稀罕地拿在手中反复观看,笑赞道:“你女红可真了不得,边线针脚细密。绣出来的字大小相同,跟花似的,秀气极了。”

这门手艺是周满练十字绣练出来的,上了岁数的人不爱看电视,嫌吵嫌闹腾,于是打打毛线做点刺绣打发时间。

赵大娘越瞧心里越发喜欢,尤其是当她注意到周满身上穿的这身旧袄子,心灵手巧的人就连打补丁方式与旁人不同。

取颜色相近的线绣成竹子或树叶,不知道还以为做衣服时就绣上去的。

“我箱子底有块鹅黄色的棉布,一直琢磨着要给囡囡做衣服。可前些年隔壁胡同的老裁缝被邻居举报接受改造后,伤透了心,发誓再也不碰衣服了。”

“你要是有空闲时间帮我裁身衣服,缝纫机随便用,我给你付工钱。等你做好,我再跟邻居宣传宣传,好歹还能有一笔收入。”

江城有人从南边深市进了批时髦衣服,款式新颖,价格同样昂贵。

除了有钱人当官的,还有厂子里的小年轻,普通老百姓根本舍不得消费。

诸如赵大娘老一辈的人,宁愿买布回来找裁缝,能省一分是一分。

周满心念微动。

她手里的确缺钱的很,长期租房子不叫事,还是得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根。

运气好点,将来拆迁能分得两三套,不必出门摆摊风吹日晒。每月按时按点收收租,养老也能有所保障。

要是等过几年房地产市场发展起来再筹谋买房,一平米上千上万块,她一个小老太太根本无力负担。

买房,是国人根深蒂固的执念。

赵大娘从箱子底把棉布取出来,放置太久颜色稍微变得暗沉,好在没有蛀虫。

周满思索片刻,借了囡囡的一套纸笔,按照后世童装的模样,设计一套兔子棉外套。

整体呈A字衣摆,底部一圈往内收。拉链外边再缝一层,装饰上两颗白色羊角扣。

帽子部分,兔子耳朵与帽沿都围上一圈白。

不止是赵大娘爱不释手,就连小囡囡双手紧紧抱着设计图,眼睛都笑弯成月牙儿。

到了晚上睡觉时,周满已经把需要的布料一一裁剪下来,收拾好放在簸箕里,盖上缝纫机,剩下留着出摊回来再做。

初二,又是天不亮早早从床上爬起来,熟练的炖煮卤味,吃过早饭后从家里出发,前往庙街。

昏黄的路灯照亮前方的路,街道上行人寥寥。

周满顶着刺骨的寒风,内心却是无比火热。

有了经验,今天来得更早一些,连城管都还没上班,牢牢占据正中间的位置。

又等了十几分钟,才陆陆续续有摊子摆过来。

昨日卤肉摊大出风头,将街上大半人群吸引过来,接连带动周边摊子的生意。

众人得了实惠,心中又同情周满一个即将离异的女人,大多数见面都乐呵呵地打招呼。当然也有泛酸的,可也不会跑到周满跟前挑事。

因此,相对而言摊贩间维持着其乐融融的气氛。

江城难得有点新鲜事,一传十十传百。太阳还没升到枝头,卤肉摊前面已经围拢一圈人。

有的纯属好奇;

有的是二次熟客,熟练点单:“老板娘,再来一份卤肉,辣子可以少放点,醋多放。您家老陈醋味道绵甜醇香,跟我老家很像。”

再听口音,显然是晋城那边的。

果然懂行的才能吃出其中差别来,周满的确用的是山西老陈醋,调料个个有讲究,因此卖得贵,不怕顾客挑理。

周满按照要求凉拌好卤味,一手递过去一手收钱。

食客提在手中掂量,发现比昨天重一些,脸上笑容更盛:“老板娘实惠会做人,下次我还来。”

卤肉接连吃两天,还是看在过年的份上,否则那点工资绝对消费不起。

周满用帕子擦掉手上油渍,温声道:“卤肉只卖三天,逢年过节才做。平日里打算做点包子馒头卖,到时候还请多多光顾。等过几天摊子打好招牌,跟我帽子上戴的字一样,都叫周记食味,您一定要认准嘞。”

食客方才注意到周满今日穿了一套整齐的服装,帽子、口罩、围裙都是白色,一眼瞧过去显得既专业,又卫生。

“行,到时候我一定光顾。”

老板娘卤味做得好,包子馒头肯定差不了。

食客想到日后能时常吃到美味,带着好心情离开。

其他顾客听闻卤肉仅卖三天,本来还纠结价格昂贵的,立马掏钱买个一块钱、两块钱的尝尝鲜。

当元栋领着一群小混混过来闹事时,瞧见的就是这般盛景,心头顿时百感交集,更多的则是愤怒、难堪。

这,还是他们那个灰头土脸的妈吗?

记忆中母亲十分强势,除了会伺候人没有任何优点,当然会做饭也是在伺候人的内容当中。三兄妹包括元建军都深信不疑,周满离开家后将会过得如何如何凄惨。

但绝对不会是眼前这般积极、顺风顺水的生活。

也绝对不能!

不然岂不是衬得老元家像个笑话。

十几岁的少年正是讲究江湖豪气重脸面的时候,元栋提着棍子,满脸凶神恶煞,抬脚冲进去掀摊子。

他是为妹妹报仇,他没错;

他也是为了让母亲乖乖回归家庭,继续当家庭主妇,更没错。

其他小混混早被这股卤肉香味馋得腹腔轰鸣,撒开脚丫子跑得比元栋还快,边跑边吸鼻子,快兜不住满嘴的口水了。

砰!

为首的小混混忽然被一脚踹飞出去,在地上连续滚了好几圈,抱着肚子哎哟哎哟叫唤不停。

众人急急刹住脚步。

俊伟公安仿佛从天而降般,高大威武,臂章上的五角星闪闪发光。

集体蔫巴了,跟霜打过的黄花菜似的。

元栋脸色煞白。

“不许动,全部蹲下,双手抱着脑袋。”

有蹲局子经验丰富的小混混,配合地蹲下抱头,开始耍无赖:“公安同志,我们什么坏事都没做,你们可不能随随便便抓人。”

孟越蹙眉,肃声批评道:“你们当混混的,也要与时俱进。”

小混混气噎:“……”

他之所以选择当混混,就是因为好吃懒做,不爱进步,不爱学习。

“去年刚颁布《集会游行示威法》第 29条第3款规定,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依照扰乱社会秩序罪论处。你们人手一根棍子,这就是罪证。”

小混混傻眼了,要是被定罪蹲大狱是免不了的。眼睛一转,瞬间出卖元栋:“公安同志,都是元栋的主意,是他喊我们来砸他妈的摊子。他是主犯,我们顶多算从犯。”

元栋脸色瞬间煞白。

他本就是三好学生,从小被周满拘着不准跟坏学生玩。长大后到了叛逆期,顶多是闹着辍学下海,头一次干坏事就被警察逮住,心里又急又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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