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到路边,看到一个没有人管的小孩和狗抢吃的。
我问叶管家,那是谁家的孩子。
叶管家看了那孩子之后,低骂了一声,让手边的人去问。
在他们去问的时候,我已经走到了那孩子身边,一点也不顾他身上的酸臭味和我那几千万一身的西装抱起他。
这孩子也不挣扎,任我抱他,眼睛黝黑黝黑像是一只不能驯服的小狼崽子。
不过倒是特别识时务,知道这里谁才是老大。
“这孩子以后跟着我。”
我懒得知道这孩子是谁家的,我只知道这孩子以后就是我家的。
小孩被洗干净了之后,还挺漂亮,和陆维的弟弟的颜值有一拼,就是呆了一点。
哦,对了。
他还很凶。
洗澡的时候,还是我的亲力亲为。
七岁的孩子,比阿白只大一岁,就已经活成一条狗和野狗抢吃。
听完这倒霉孩子的身世之后,我只剩下沉默。
“没有名字是吗?”
“是的,家主。”
“既然亲爸死了,亲妈疯了,被人叫成狗……”
我绕有兴趣的看着他,伸出手掐住他的下巴,看了很久他的脸。
“叶犬。以后你就是我的狗了。”
空白一片的凶兽,和我是同一个类型。
给阿白找个宠物算是超额达成了,以后说不定还是很听话的伴侣也说不定。
毕竟青梅竹马的忠犬。
“真是走运。”我听到有人说。
我看着那群衣冠禽兽对我低声下气,内心愤慨无比就特别快乐。
于是开心的我对我圈养的鬼蛊说,让他们死的安生点。
叶家又换掉一批人,然后换上那些支持我的人。
105.
那个时候,叶家死了一半的人,剩下的一半的一半都害怕的观察着我的喜怒哀乐,生怕我这个疯子哪天又觉得无聊,开始排查起族里面不听话的叛徒。
他们说,我是疯的最厉害的家主。
所以他们献上最听话的小男生和供我玩乐的乐伶。
我只觉得无聊,甚至还没有逗我身边这只乖狗来得有趣。
“先生。”长大的他可怜兮兮的看着我。
“嗯?怎么了?”我拿起一瓶威士忌,直接开盖,给他倒了一杯,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我还有任务。”他似乎颇为窘迫。
“我让蛊他们去解决了,你留下来陪我玩就好。”我拿起自己的那一杯一饮而尽,盯着下面的觥筹交错。
“可是……”
我冷下脸色看向他,手中是给他的另一杯。
“一身酒气回去,小姐会生气。”他低下头,不接我手中给他的那一杯。
“我稍微喝一点。”我听到这里,就知道我驯养的狗最后还是更加听阿白的。
“是。”
被打搅兴致的是我,但是惴惴不安的却是我面前这个敢顶撞我的狗。
他看起来委屈巴巴的,估计是夹在我和阿白之间不好做人。
我看了他很久,最后叹了一口气说:“回去。”
“是。”
106.
最后,无论是阿白还是被我驯养的犬都像是中了蛊一样全部把感情放到不该放的地方。
我都差点忘了有一种叫做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这种东西。
于是,我在和阿白闹翻的时候,又赶走了我身边最忠心的狗。
最后在一片热闹的灯红酒绿下,选了大年三十做了最晦气的事情。
现在想来,我本身便很晦气,再讨人厌一点也是无妨。
总之在这里还得感谢那些耐心收敛我尸骨一点点拼回去的先生们。
像是他们这样敬业的殡仪馆工作人员已经不多见。
我听到火着起来的声音。
苍白的火焰从我的尸体里面冒出,然后膨胀,一口气全部吞没。
在阿白和小犬惊愕的视线中,我彻底变成一摊灰,风过便彻底无痕。
甚至少了很多麻烦的步骤。
说句实在话,我还是蛮喜欢这个结局的。
像是我这样子烂的家伙,最好还是不要留什么东西去麻烦别人。
107.
饮下这血液里面的甘甜,品尝蕴在生命里面的苦涩。
时间与命运钩连,生命便在这交织的残酷中茁壮生长。
浇灌以美德,盛开璀璨的星光。
洒落以罪恶,绽开绯/糜的腐烂。
我小心照看着我的花儿,直到我的血液也成为他们的食料。
风带走我的呼喊,火带走我的躯体。
最后,在寂静的深夜,星星们唱起我的挽歌。
—————by回声《旧日童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