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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挺大的。”罗言一边开车,一边对许念说:“没想到你经过短短的一天,竟然有这么大的进步。”
许念苦笑道:“那是陈老师手把手教的,如果他不那样带我,我还指不定会画成什么样呢。”
“对自己这么没信心?”罗言瞥了她一眼。
许念抱着手臂,靠在车座的角落里,随着车子的晃动,小小的银色流线型耳坠闪闪烁烁的,她穿了件杏色的碎花长裙,衬着涂着豆沙粉色形状娇美的嘴唇更加动人。
“我大四那年曾在一家美术工作室里实习,才干了半个月就被老板辞退了。”许念缓缓开口,“当时带我的那个师傅说,从没见过像我这么不开窍的人,怎么教都教不会,以后还是别画什么画了,干脆转行算了。”
许念至今仍记得她从工作室出来的那一刻,当时天空下着蒙蒙细雨,她手里拿着伞,却没有撑开。她就那样一直在雨中走着,对未来和人生充满了迷茫。那一刻她真的有放弃画画的念头。
偏偏就在几周前,她刚才在考研中失利。临场创作时画崩了,连带着面试也一塌糊涂。
那些年博客还很流行。大二开始画流浪动物后,许念也给自己开了一个账号,偶尔把作品和心情发上去,慢慢攒下了两千多名粉丝。
被辞退的第二天,她情绪低落到极点,写下了一篇很长的博文。
大意不过是,她准备放弃画画了,这个博客,也不会再更新。
令她没想到的是,当时有不少粉丝在评论区劝她不要放弃,说他们很喜欢她的画。其中有一条留言,这么多年她始终记得。那人只问了她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你还记得自己当初为什么会拿起画笔吗?”
许念盯着这句话看了很久。那天晚上,她一个人坐在宿舍里,几乎一夜未眠。
天色一点点泛白,她也慢慢想明白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创作里便掺进了太多功利的东西,早已不再纯粹。
她几乎忘了,年少时拿起画笔,就只是为了把脑海里的那些幻想一笔一笔落在纸上,那种单纯而直接的快乐。
那时候她画画不为任何人,只为自己。
因为她拿起画笔的理由,从来都很简单,唯有“喜欢”二字。
“后来呢?”罗言问。
“后来我一度想放弃绘画。”许念说,“然后有一个人问我,是否还记得当初为什么拿起画笔。”
前方十字路口的红灯亮起,罗言停下车,侧过脸看着她,许念也看着他,漆黑的瞳孔熠熠生辉。
她抿唇浅笑:“那时我想了一夜,终于想清楚了。从那以后我的画就只为自己而画。”
绿灯亮起,罗言看着前方,缓缓发动车子,许念听见他随口问道:“是谁问你这么有水平的问题?”
许念神秘兮兮地说:“我的粉丝。”
罗言扬起眉毛。
“以前博客火的时候,我给自己也建了个账号,没事发发自己的画,当时我也拥有两千多名粉丝呢!”
“厉害!”罗言及其敷衍地夸奖她。
许念“切”了一声,继续靠在车窗上,看着窗外掠过的城市灯火。
她甚至连那个粉丝的名字都记得——叫“四夕”。
……
罗言回到家,洗完澡后,打开电脑准备睡前打会游戏。鼠标悬在游戏图标上没有动。他向下滑动鼠标,放在浏览器上,双击打开,在收藏夹找到“XN的画本”的博客,轻轻一点。
网页加载中。
他记得自己上次打开这个博客还是去年年底的时候,那时候夏柠的堂弟准备去加拿大留学,是在栖梦办的。那天他下班去栖梦帮堂弟补交一份材料。正好李曼曼说她也准备下班了,让他等她一起走。
他和李曼曼刚走到写字楼门口,他就听到“咚”的一声巨响。黄色牛皮袋散落了一地。他随意地瞥了一眼,立马认出那个穿着白色羽绒服带着毛毛领,蹲在地上捡资料的姑娘,是他三年没见的许念。那时的她早已褪去少女的青涩,比他记忆中的她多了几分女人的娇媚。
那天晚上,他拒绝了李曼曼一起吃个便饭的提议。坐进自己的车里,在手机上搜索她的博客。网页加载出来后,他失望地看到她的博客仍停留在2012年6月的那篇长文,她说她以后再也不画画了,从那以后她就停止了更新。
他的留言还挂在那,她没有回。
意外的重逢让他感到喜悦,可当他发现她去留学中介工作后,又感到遗憾。他以为,她从此以后真的不再画画了。
招财喵呜一声跳到罗言腿上,罗言揉着它软乎乎的小身子,把许念的最后一篇博客又读了一遍。
他当时不明白她文字里的那些迷茫和沮丧是从何而来,三年后的今天他意外得知其中的原委,再次读起来那字里行间的忧伤,他只恨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在她身边,把她从自我怀疑的漩涡中拉出来。
他放在桌上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罗言看到屏幕上跳动着许念的名字,唇角翘起,按下接听键。
“罗言?”电话那头她的声音在颤抖,“婉婉刚才给我打电话,说郑驰被人用刀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