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如实回答,”他的目光钉进我的眼睛,“你现在就是法官。”
……
“不是失误。”我咬紧牙关,给这位指挥官下了判决,“该决定已经多方面检验核对,完全合理,不是失误。”
“好。”他的声线有点颤抖,“下一个问题,该指挥官是否有意攻击明亮屿?为了杀害战俘?”
“不。”
“你确定?”
“战争已经结束了。”
一声抽泣从旁听席上低低响起,是黄思在哭。方表哥握住她的手,向这个方向不停点头。
霍临帆站在伸手可及的地方,长久的注视着我。
“什么时候怀疑R-44是人为?”
“3月28日。”
“你找到方昭核对,并且嘱咐他不要外传?”
“是。”
“你已经确定是段效?”
“只是怀疑。”
“被告人,你说过要如实回答。”
“当时作战室里,只有他具备条件。”
“他的动机是什么?哥哥死于步雷河,所以要报复?”
“我不知道。也许是这样。”我吸了口气,“也许因为我不是一个好的主官。”
霍临帆沉默下去。
……是这样吧?真正的原因,我到现在也不完全确定。
在牢房的时候,偶尔会想他为什么会从那个特殊的地方出来,进入第四旅。
这些我都不知道。唯一知道的是,在去军律署之前的那个晚上,发现三份调走他的书面申请都不见了。
偶尔会想一下。
然后就松口气。
都过去了。
他沙哑的声音响了起来。
“你认为他对系统做出修改,从而诱导错误提示的作用是什么?”
“为了取得5秒最高操作权限。”
“前三次模拟演习中也出现了这种情况,对吗?”
“对。”
“你也给予通过了吗?”
“前两次没有,整个进程紧急停止,工程师检查后判断不会影响系统发射;第三次经我核查,认为没有问题,给予最高权限,模拟发射正常完成。”
“所以你认为前三次R-44,是让你放松警惕,也是一种练习,对吗?”
“我这样认为。”
“你这样认为……”霍临帆的声音卡在了嗓子里,他清了下喉咙,继续问下去,“也就是说,当时你已经怀疑整个事故背后有人为因素,并且锁定嫌疑人。”
“是。”
“但是你还是在3月31日,事故刚刚开始调查就去了军律署,承认自己的指挥失误。”
“是。”
“现在回答我最后一个问题。”霍临帆的手从口袋里拿了出来,伸向陪审团,“这也是陪审团和所有人最关心的问题。”
“被告,第四旅作战官,前中校徐砚。”他提高了声音,“是否因为段效是已故梁上尉的弟弟,所以明知他背负重大嫌疑,你仍选择包庇,自己进了监狱?”
我没有回答,在他的目光里转过眼,去看法庭中央。
霍临帆随着我的视线望去。
好像有很多人,纷纷转身,齐齐看去。
公平女神站在那里,蒙着眼,手里托着称量世间公理的天平。
天平那端,有很多很多人。
有很多很多的过去。
“不完全是。”我凝视着那座天平,听到心底的声音。
“这是我的决定,我要承担。”
良久的沉默后,霍临帆的声音响起,“我没有问题了,法官阁下。”
“原告律师呢?你对被告有什么问题?”
张律师站起身,看着我,摇了摇头。“没有。”
“好。”老法官点点头,“本庭质询结束,在陪审团退席前,被告,你还有什么最后想说的吗?”
我转过身,看向原告席。
“对于明亮屿事故中的遇难者,我真的很抱歉,对不起。”
陪审团退席商议后,旁听席有人偶尔交交头接耳,大体很安静。
我坐在椅子上等着宣判,霍临帆在旁边收拾文件,他似乎想起什么,从一个文件夹的袋子里拿出个东西,放在桌面上,转头笑着瞅我。
是那支被他折断,刺入了他掌心的笔。
忽然觉得背后被砸了一下,这感觉可太熟悉了,我回过头,发现果然黄思不知什么时候挪到了最前一排,正坐在我背后,两边是向老板和方表哥。
我捡起砸过来那个纸团,尽量压低声音,“这是法庭,别闹。”
“你才闹!”黄思气哼哼的,声音倒很轻,“早跟你说别去读军校,你就不听,这下好了吧,成被告了你!都怪那个欧瑞!”
“欧瑞?”向老板在旁支着耳朵听,这时奇怪反问,“欧瑞是谁?”
“是漫画里的一个人。”方表哥在旁边解释,“徐砚上学时一直看。”
“何止!”黄思白我一眼,“在步雷河时还让我给他邮呢,特别烦人,那个欧瑞还不是主角,就一个反派!”
霍临帆听得笑起来了,他凑近我,“你喜欢反派啊。”
不喜欢。
就是这个欧瑞太废了,身为帝国主帅,手握千万雄兵,万余战舰,也拦不住四小强主角,气得我开始给他设计包围路线,每出一本我就设计一本,从初中画到军校,画出的图纸比漫画摞得都高。
好多年没看了,它还在连载吗?
黄思还要说什么,这时门被法警推开,陪审团回来了。
“陪审团做出裁决了吗?”
“是的。”最前方一名中年女性站起来,“法官阁下,陪审团已做出裁决。”说着将裁决书递给法警。
法官戴上老花镜,站起身,将裁决书送到眼前。
“陪审团做出如下裁决。”他逐字逐句的读了下去。
“关于原告方控诉徐砚过失导致非正常死亡要求赔偿,本陪审团一致裁定:原告诉求不成立。”
法庭上呼气的声音此起彼伏,掌声开始从各个角落响起。
法官又举起法槌敲了下,“保持肃静,法庭内部禁止喧哗。”
等四周重归肃静后,他放下了裁决书,严肃的看向我,“基于上述裁定,本庭驳回原告民事赔偿的诉求。
鉴于被告在庭审期间存在在主观隐瞒关键事实,浪费司法资源的行为,经本庭裁定:此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自行承担。”
法官放下裁决书,看着骤然静下来的人们,“关于本案中所涉及其他人的责任,根据东区法案第四十七条,民事法庭对于重大案件无管辖权,相关证据将移交军律署另行处置。”
“本次庭审到此终结,现在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