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李砚初伸手接过,动作从容得近乎冷淡。他打开钱夹,翻看了一下里面的卡片和现金,一样没少。但当手指触到夹层最深处时,他的指尖顿了一秒——那张藏在里面的照片,被人动过。
李砚初捏着钱夹的手微微收紧,随即扣准,随意地丢进了脚边的垃圾桶。牛皮钱夹砸在空荡荡的桶底,发出一声闷响。
“慢走,不送。”
他的视线已经收回,重新落在桌面的文件上,语气疏离得像在送一个不相干的下属。
贺植远站着,沉默了几秒。那几秒安静得能听见空调风口的嗡嗡声。然后他转过身,步伐不快不慢地退出了那间办公室。
出了写字楼大门,夜风灌进他单薄的白衫里,他才发现自己后背出了薄薄一层冷汗。他沿着街边走,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他知道,李砚初已经不吃他这一套了。
十八岁,李砚初情窦初开。
那年他们都刚进大学,金融系的新生里,贺植远是最惹眼的一个。不是因为他多爱出风头——恰恰相反,他话少、冷淡,永远坐在阶梯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可他偏偏生了一张过于好看的脸,加上那副怎么吃都不长肉的细瘦身板,尤其是那一截腰,被廉价T恤松松地笼着,弯腰捡笔时,衣料贴上去,勒出一道弯月般的弧线。
李砚初就是在那一刻挪不开眼的。
后来他开始有意无意地注意贺植远。图书馆、食堂、教学楼连廊,那个人的身影总是不经意间出现在视野里。
再后来是接连不断的“偶遇”——贺植远会在下雨天精准地多带一把伞,会在他期末复习时恰好坐在隔壁桌推过来一杯咖啡,会在他熬夜做课题时出现在24小时自习室的门口,什么都不说,只是安静地坐到对面,陪到天亮。
招数笨拙,却步步为营。
没两个月李砚初便点了头。在一起之后,夜夜欢好。贺植远那截腰被他握在掌心里,比看起来还要细,还要软,轻轻一掐便能让他整个人蜷起来,耳根红透,眼神却还是那种不服输的倔强。
那半年里,贺植远第一次知道什么叫被珍视——李砚初会在他半夜惊醒时把他揽进怀里,会在他膝盖旧伤复发时蹲下来帮他一寸一寸地揉。在他贫瘠得像荒原的前半生里,那是唯一一段称得上幸福的时光。
他离开后,李砚初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坐了许久。落地窗外开始下雨,起初只是几滴砸在玻璃上,很快便成了倾盆暴雨,整面窗变成一道水帘,城市的灯火在水帘后糊成一团流动的光。
李砚初拨通了一个电话。
“穿你上次见我的那套衣服,来这个地址。”
那头是个年轻的声音,带着压抑不住的雀跃,立刻应了下来。
是那个美院的男生。贺植远在模仿他——李砚初不是没看出来。同样的白衫,同样收进裤腰的穿法,同样的发泥抓过的痕迹,他甚至知道贺植远特意做了面部护理。
他在模仿一个比他自己更年轻的人。
当那位正主出现在办公室门口时,李砚初抬起眼,认真端详了一下这张更加年轻的面孔。五官确实好,皮肉紧致,满身都是二十出头的人才有的那种浑然不觉的漂亮。可李砚初听见自己的心跳——平静得不像话。
竟然不如一个小时前,贺植远走进来那一刻,他胸口的悸动来得猛烈。
那个瞬间他才知道,他输得彻底。
他起身,走到窗边,雨水打在玻璃上,模糊了他自己的倒影。他拿起手机,给司机发了一条简短的消息,让他送那位男生离开。然后他打开通讯录,在那条“美院-小周”的联系人上停顿了一秒,指尖划过屏幕,删除。
手机屏幕暗下去,办公室里只剩雨声。
他还记得当初那个美院男生是怎么出现在他生活里的——比贺植远更主动,比贺植远更出格,比贺植远更懂得如何讨人欢心。鲜花、画作、深夜的陪伴、恰到好处的温柔。可越是主动,李砚初心里那根弦就绷得越紧。
也许是因为年纪长了。也许是因为那道伤太深,身体比大脑先一步学会了自我防御。他对所有主动靠近的人,都生出了一种近乎本能的抵抗。
就像一只被烫过的猫,再也不碰热的碗。
雨越下越大,整座城市湿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