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昌坐在证人席上,法庭的光线落在他花白的头发上,像覆了一层薄霜。
方志宏走到他面前,语气比上次更加柔和。“罗先生,请你再次向法庭陈述,1997年6月30日晚上,你在观塘码头看到了什么?”
罗永昌的目光越过法庭,落在旁听席的某个方向。沈未央知道他在看谁——他在看她。他的嘴唇微微颤抖了一下,然后他开口了,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
“我看见傅承邦从船厂出来。晚上七点四十五分,他从船厂大门走出来,身后跟着两个我不认识的人。他看见了我,他看了我一眼,那一眼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不是看人的眼神,是看东西的眼神。好像我是一个不重要的、挡了路的、随时可以处理掉的东西。”
旁听席上很安静。
“然后呢?”方志宏问。
“然后他上车走了。我等他们走远了,才敢进去。进去之后,我看见沈国良躺在地上,脸是青紫色的,脖子上有手印。我叫他,他不应。我摸他的手——已经凉了。”
罗永昌的声音开始发抖,但他没有停下来。他像是憋了二十年,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说话的地方,一个不会有人打断他、不会有人威胁他、不会有人让他闭嘴的地方。
“我没有报警。我跑了。我跑了二十年。每天晚上都做噩梦,梦见沈国良躺在地上,梦见傅承邦看我的那个眼神。我不敢出门,不敢和傅家的人有任何来往。我搬了三次家,从观塘搬到秀茂坪,从秀茂坪搬到更远的地方。可不管搬到哪里,那个梦都会来找我。”
“我后悔了二十年。后悔那天晚上没有报警,后悔没有在傅承邦下车的时候就拦住他,后悔没有替沈国良做任何事。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活着。活着等这一天。”
法庭里安静得能听见空调的嗡嗡声。
夏伯钧站起来,走向证人席。他的脚步很慢,每一步都像是经过精心计算的。他停在罗永昌面前,微微弯下腰,用一种近乎温和的语气问道:“罗先生,你说的这些话,很感人。但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说你看见傅承邦从船厂出来,时间是晚上七点四十五分。你怎么能肯定这个时间是准确的?”
罗永昌看着他。“我那天晚上是听着电台去船厂的。电台里在播新闻,说九七年要结束了,香港要回家了。新闻播完的时候,我刚好走到船厂门口。我看了表,七点四十五分。”
“你的表准吗?”
“准。我每天对一次电台的时间,二十年都没变过。”
夏伯钧从桌上拿起一份文件。“罗先生,我这里有一份停车记录,显示我的当事人傅承邦在当天晚上六点四十三分就已经离开了船厂附近。你的表再准,也不可能差出一个小时。”
罗永昌看着那份文件,他看不懂那些密密麻麻的数字,但他知道那是什么——那是傅承邦的律师用来推翻他证词的东西。
“我不知道什么停车记录。我只知道我亲眼看见的。七点四十五分,傅承邦从船厂出来。”
“罗先生,你今年六十七岁了。二十年前的事,你真的记得那么清楚吗?人的记忆是会骗人的。你可能记错了时间,可能记错了人,可能在潜意识里把某些画面拼接在了一起。”
罗永昌的眼睛瞪大了。“我没有记错。”
“你怎么证明你没有记错?”
又来了。和上次一样的问题。
罗永昌张了张嘴,说不出话。他能怎么证明?他没有那份停车记录,没有闭路电视,没有任何物证。他只有一个二十年的噩梦。
方志宏站起来。“法官,检方有证据要提交。”
法官陈慕华点了点头。
方志宏从桌上拿起一个证物袋,里面是一盒录像带。“这是检方证据第112号——1997年6月30日,观塘码头附近一家商店的闭路电视录像。该录像经过警方技术部门鉴定,确认为原始录像,未曾修改。录像显示的时间与辩方提交的停车记录存在明显矛盾。”
法庭的大屏幕亮了。
画面是黑白的,有些模糊,但能看清街道和车辆。时间码在画面底部跳动——1997年6月30日,19:43:12。
七点四十三分十二秒。一辆黑色的轿车从画面右下角驶入,停在船厂门口对面的路边。七点四十五分零三秒,一个穿深色衣服的男人从车上下来,走向船厂大门。画面被放大了。那个男人的脸,被定格在屏幕上。
傅承邦。
法庭里响起一阵低低的惊叹声。
夏伯钧的脸色变了。不是那种细微的变化,是所有人都能看到的、明显的、无法掩饰的变化。他站在证人席前,手里的文件微微晃动了一下,他很快稳住了,但那短短的一秒,足够让旁听席上最不敏锐的记者都注意到。
方志宏的声音在安静中响起。“法官,这份录像清楚地显示,被告傅承邦在1997年6月30日晚上七点四十五分进入观塘船厂。这与辩方提交的停车记录存在明显矛盾。检方申请对辩方提交的停车记录进行独立技术鉴定。”
法官陈慕华和另外两位法官低声商议了几句,然后宣布:“法庭批准检方的申请。辩方提交的停车记录将交由独立第三方进行技术鉴定。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该停车记录暂不作为证据采纳。”
夏伯钧站在证人席前,沉默了几秒。他的大脑在飞速运转——录像带是真的,停车记录是伪造的,如果被鉴定出来,他的当事人会多一条“伪造证据”的罪名,整个辩护策略都会崩塌。他必须立刻调整方向。
“罗先生,我没有其他问题了。”他退回辩方席,坐了下来。
罗永昌被工作人员带下去的时候,脚步比进来时轻了一些。他经过旁听席,又看了沈未央一眼。这一次,那一眼里没有愧疚,没有恐惧,只有一种说不清的释然。
录像带播完之后,法庭休庭了十五分钟。
沈未央没有去休息室,她站在走廊尽头的窗户前,看着外面的天空。二月的香港,天总是灰蒙蒙的,像蒙着一层薄纱,看不清远处的山,看不清海面上的船,什么都看不清。
“沈小姐。”
她转过身。夏伯钧站在她身后,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脸上的表情不像刚才在法庭上那样温和,但也算不上冷漠。他看起来像一个在评估对手的人。
“夏律师。”
“沈小姐,我想和你谈谈。”
“谈什么?”
“谈你的证词。”夏伯钧打开文件夹,“方律师告诉我,你愿意出庭作证。我想知道,你会在法庭上说什么。”
沈未央看着他。“我会说真话。”
“什么是真话?你觉得你父亲是英雄?你觉得傅承洲是无辜的?你觉得傅承邦是唯一的恶人?”
“我觉得,真话就是我父亲死了,死在不该死的时候,死在不该死的地方,死在不该杀他的人手里。”
夏伯钧看了她片刻。“沈小姐,你知道如果你出庭作证,我会问你什么问题吗?”
“不知道。”
“我会问你,你和傅承洲是什么关系。我会问你,他是不是给了你四十七亿的股权转让书。我会问你,你是不是因为对他有感情,所以才愿意为他作证。我会让法庭知道,你不是一个客观的证人。你是傅承洲的女人。”
沈未央的手指攥紧了。
“夏律师,你说完了吗?”
“说完了。”
“那我说几句。”沈未央看着他的眼睛,“你说我是傅承洲的女人,我不否认。我和他之间,确实有感情。但这不代表我会说谎。我上证人席,不是为了傅承洲,是为了我父亲。我父亲叫沈国良,他1997年6月30日死在观塘码头傅氏船厂。他死之前,是商业罪案调查科的线人,他在查傅承邦洗钱的证据。这些事情,和你当事人有没有关系,你自己心里清楚。”
夏伯钧没有接话。
“夏律师,你是律师,你有你的职业操守,你要为你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我理解。但我也想让你理解一件事——我父亲死了十一年了。这十一年里,没有人为他说过一句话。现在终于有人愿意替他说话了,你却在想尽办法让那些话变成‘不可信的证词’。”
夏伯钧沉默了很久。走廊里的灯光白得刺眼,照在两个人身上,把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沈小姐,你说得对。我是律师,我要为我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但我也不是瞎子。我看了那些证据,看了那份录像带,看了罗永昌的眼睛。我知道我当事人在某些事情上对法庭说了谎。”
“那你为什么还要为他辩护?”
“因为这是我的工作。”夏伯钧把文件夹合上,“沈小姐,我不会因为同情你或者你的父亲,就放弃我的职业责任。我会在法庭上尽全力攻击你的证词,质疑你的动机,让陪审团觉得你不可信。这是我的工作,希望你能理解。”
沈未央看着他,看了很久。
“我理解。但我会说真话。不管你怎么问,我都会说真话。”
夏伯钧点了点头,转身走了。他的脚步声在走廊里回荡,一下一下,越来越远。
沈未央站在窗前,继续看那片灰蒙蒙的天空。云层很厚,看不到太阳在哪里,但她知道太阳在那里。在云层的后面,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发着光。
手机震了。傅承洲。
“你在哪?”
“走廊尽头的窗户。”
“夏伯钧找你了?”
“你怎么知道?”
“林生看见了。他跟你说什么了?”
沈未央想了想。“他说,他会在法庭上攻击我。会说我不是客观的证人,会说你给了我四十七亿的股权转让书,会说我是因为对你有了感情才帮你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