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已至此,坤鲁也笑笑。
他扔下笔,不装了:“你比你男朋友聪明得多啊,怪不得能把证据藏得固若金汤。”
前一秒还为国为民的眼神狠下来,“但我告诉过你,证据在你手上只能报废,你如果肯交出来,我可以保你无虞,若你不说,我也有一百种方法让你在狱中痛苦,为了一个男人,出卖身体,不在乎性命,还要继续付出吗?相信你这样聪明的女人,该知道如何选择。”
“是啊,是啊。”特瓦莎叹出虚无缥缈的一声,“只要我有口气在,你们就不会放过我,甚至会用阿姆的家人威胁我,你们这样的东西,手段最是多,我早该清楚。”
她忽而平静下来。
那神态太熟悉,同过去经历过的无数犯人一样,是无处遁形的绝望,也是尘埃落定的释然。
坤鲁心中警铃大作,猛地起身要叫人。
但已经来不及。
特瓦莎口中流出鲜血,本应从侧边直直倒下去,但双手被锁定,被迫定格成坐姿。
他冲过去的时候,她写满不甘的双眼还瞪着,人已经没气了。
乍钼才听见闹腾,就看见特瓦莎被抬了出来,胸口一大滩血。
他的脑瓜子还在信息装载中,转身问扎昆怎么回事。
老法医摇摇头:“把氯|化氢的胶囊藏在牙齿后面,啧啧,剧毒啊,一咬就没了。”
乍钼失神在原地,没想明白。
他前头觉得那个女人太偏执了,为了一个已经结了的案子,去杀那么多人,放那么大的火,不值得,后来想了想,人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如何要用到这般手段?
他便设身处地,相信了她。
本以为女人会坚持到案件重审,可这怎么就自杀了呢?
他去问坤鲁,坤鲁脸色也很差:“这女人精神有问题,被戳穿就气急败坏,你还信嫌疑人的话?”
他又问师兄,师兄只给出经验之谈:“你还太年轻,以后就习惯了。”
坤鲁低头看看胸前的警徽,动了动嘴,一个字说不出来。
不论警局内或警局外,死人的事情都需要善后。
尚尼隆在曼谷商界有些地位和人脉,为了外界不说闲话,时奉特意安排时现陪同对方去挑选墓地。
姿态要做足,这是时氏一贯的规矩。
墓园在郊区,一路两旁都是青翠的草丛,偶尔有白鹭掠过低空。
远方的高速公路上车流不息,引擎声隐隐传来,衬得这片安息之地愈发寂静。
“这个就是法师算过的地方?果然不错啊。”亲友模样的中年男人站在墓穴前,环顾四周,“明堂开阔,背后靠山,确实是块风水宝地,不知道我以后死了,有没有这么好的地方。”
旁边的人笑着拍他:“别说这种晦气话,咱们都长命百岁。”
“诶,这叫未雨绸缪。”
“放心啦,到时候肯定有,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找我,保准给你找块最满意的福地。”
几人说笑着,倒不像来选墓地,更像是郊游踏青。
生者的轻松与死者的沉寂形成奇异的对照,有种说不出的违和。
尚尼隆的姐姐走在最前面,眼睛红肿,泪水就没断过,时现陪在她身侧,语气温和:“您看这块地还满意吗?如果不喜欢,前面还有几处备选的。”
“满意……满意……”女人哽咽着点头,“这些天,多亏了你们料理,阿隆的事,错本就不在时氏……”
“都是分内之事。”时现诚恳地表示,“毕竟拍卖会是时氏举办的,尚尼隆先生遭此无妄之灾,我们责无旁贷。”
场面看上去本还算和谐。
一声尖锐的喊叫却撕裂了平静:
“就是你们害死了达西!”
众人抬头望去,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冲进墓园,涕泪横流,状若疯癫。
她身后跟着的几个人手里举着相机,分明是记者。
女人冲到最前面,一把抓住时现的胳膊:“达西进入时氏后从来安分守己,怎么可能偷东西又自杀?你们就给几个臭钱打发我,为什么不好好查查他真正的死因?为什么!”
记者们趁机蜂拥而上,话筒几乎怼到时现鼻尖:
“时大少爷,请问您对保安的死有什么说法?”
“时氏是否在安保安排上存在重大疏漏?”
“死者家属今日当众控诉,您欲作何回应?”
“据说拍卖会的案子还有内情,时氏是否一直在试图掩盖真相?”
问题连珠炮般砸过来,时现被围在人群中,不见丝毫慌乱。
他没有试图挣脱那女人的手,只是微微侧身,让自己站得更稳些。
“这位女士,”他的声音清晰地穿透嘈杂,“您的悲痛我能理解,关于达西先生的死,时氏已经配合警方完成了全部调查,如果您对调查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正规渠道申诉。”
“正规渠道?”女人冷呵,“你们有钱人一手遮天,什么正规渠道有用?”
时现知道达西的妻子不会平白跑来闹事,否则先前就不会收下钱。
略微一想便有了定论,面上仍旧平和,不接话,只转头看向那群记者:“至于各位媒体朋友,案件细节警方会统一公布,我现在能说的只有一句,时氏不会逃避任何责任,也绝不会掩盖任何真相,该查的,一定会查到底,该给的,一分不会少。”
有记者还想追问,被提拉瓦全部挡下,时现转身带着一行人离开了。
*
周六早上,维蒙·巴南在宿舍睡了个够。
他迷迷糊糊摸到枕头下的手机,亮屏一看,已经十点钟了。
睁眼看着上铺的床板发了会儿呆,他才慢慢坐起来。
其他舍友家近,昨晚放学就回了,他不同,坐列车两个小时,高一晚自习十点钟下课,再折腾到家得半夜。
随便收拾了包裹,他走到学校的快递站,习惯性扫了眼。
结果还真有东西。
是一封信。
信件没有短信通知,他不知道具体什么时候到的。
他太懒,已经五天没来快递站了。
取出一看,是从家里寄来的。
维蒙有点奇怪。
有什么事回家告诉他或者发消息不就行了?
捏捏信封,里头还沉甸甸的,感觉不止放了纸张。
有东西着急给他?
居然也不通知他一声,也不走特快,而是用最慢的信。
一边走出学校,他一边撕开信封。
最先看的是信纸。
读着读着,他脸上的困扰变了。
变得惶恐,变得不敢相信,迫使他重新看了一遍,思维后知后觉归位,才匆匆又去看其他的东西。
有人路过身边,吓了他一跳,连忙把东西往胸口捂。
才发现人家没多给他一眼。
心脏跳得奇快,他把整个信封塞进书包最里的夹层,又将书包扎实地抱在胸前,生怕被谁抢走。
他飞快地跑起来,书包上下来回颠荡,拉链头朝各个方向晃动。
冲过种满不知名树的道路,冲过公交站台,冲进列车站,他来不及喘气,又继续行动。
他得马上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