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么时候那样过。”
“之前逛街的时候不是?”
“你也不看你买的都是什么东西。”
“你要不摸你怎么会知道那都是什么东西?你自己非得一探究竟,害羞了又来找我麻烦了。”
晚重脸红耍赖:“我不管,我已经待在家里好久了,我也要出门玩!”
“谁不让你去了,我的店就是你的店,”程绝把他拽起来,“开车?”
“我不想坐车。”
“还怪挑剔,那我再给你拿个头盔,等会儿一定要抱紧我知道不?”
晚重忙不迭点头,亦步亦趋黏在他后背上。小乖关回饲养箱,小淘被填进狗屋。程绝拿了根小皮筋给晚重扎了头发,扣上头盔。
“出发?”
“芜湖——”晚重抱住他的腰,“出发!”
程绝乐不可支:“干嘛呀你,最近好活泼,找个时间我们一起出去旅行好不好?”
“那你的店怎么办?”
“店怎么办,我人手多着呢,让他们轮流上阵就好。”
“我想去云南看花海!”
“那我们赶紧逃离吧,过几天来台风了哈哈哈哈。”
“你是因为有台风才愿意和我出去玩的吗?”机车启动,晚重紧紧抱着他,在夜色狂风中大声问他,“你其他金丝雀也都带着吗?大家一起团建啊——好凉快——”
程绝:“。”
神他爹的团建。
此路通畅,绿灯畅通无阻,暮色在天边涌动,柏油路一直延伸到天的尽头处,那里有不知名的鸟雀振翅。
他们好像是在四合的暮色中追赶最后一朵云彩。
骤雨已歇,只有凉风阵阵,这风里混杂了太多气味,西瓜、荔枝、烤生蚝、炝肉……味道繁复,几乎无法一一辨认,人世的喧嚣就是如此熙攘。
他们很快抵达酒吧,程绝将晚重扶下来,小心翼翼摘了头盔,晚重深深嗅了一口,笑着说:“好香。”
程绝取了皮筋,勾着他的领口让他弯腰,手指在他发间穿插,把稍乱的头发理柔顺,“要不要吃?”
“但会不会只是闻起来香?”
“试试不就知道了,不好吃或者吃不完也没事,”程绝牵着他带他进店,这个时候还不是营业氛围最好的时候,客人还没来几个,程绝把他按进一个不是很显眼的卡座,坐下来,“我让人去买,你先在这里坐着,我去拿点喝的过来,嗯?”
“喝什么?”
“你想喝什么?果汁,椰奶,雪碧还是可乐?”
“可是你知道我喜欢喝什么的,”晚重挑挑眉,一双含情眼此刻有些狡黠,各色氛围灯下他漂亮得不真实,头发丝都在发光,“可以亲亲吗?”
程绝先是一愣,随即戏谑道:“当然,本店什么服务都提供哦。”
晚重含笑,两手交握,“那把你们老板叫过来,我要和他接吻。”
程绝俯身:“老板来了。”
他捧着晚重的脸亲上去,辗转悱恻,缱绻不已。
晚重在他退开的时候轻轻勾住他的小指,脱口而出:“喜欢你。”
“嗯嗯,”程绝亲亲他的额头,“我也喜欢你。”
程绝退开去拿饮料了,晚重靠在柔软的靠背上,音乐声震耳欲聋,但比不过心跳带来的振奋,手指在发抖,他后知后觉想起自己刚才都说了什么。
喜欢你?
喜欢你。
神思飘忽,融化在欢脱的背景音乐里,酒吧内淡淡的熏香让他找回一点熟悉感,甚至开始畅想未来的日子。
和程绝在一起,一直和程绝在一起,不分开。
过往的一切都是浮华泡沫,碎在最后那场梦里,他被程绝拖拽出来,远离那个世界的所有,只成为一个普通人,没有人认识他,没有人逼迫他,他置身在由程绝搭建起的乌托邦。
永远不要再提及过去,让曾经去死。他要活着。
晚重忽生痴念。
我要和程绝在一起,他对自己说,我想和程绝结婚。
我想把程绝从所有人那里抢过来,此后余生都只属于我,只能属于我。
不管程绝到底养了多少人,我都会用尽手段把他留在自己的身边,其余人都滚开,都不许碰程绝。
就算程绝暂时不喜欢自己也没关系,总有一天会喜欢上的。
而这样阴暗的想法来自于什么也不必深究,病症下粘稠的依附欲可以美化成喜欢,美化成爱。
爱/欲是疯狂和掌控最好的借口。
程绝,我喜欢你,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