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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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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澜城的最后一晚,风是从海上来的。

小酒馆开在沙滩边上,木头的露台往外伸出半截,桌子脚底下就是细沙。远处是黑沉沉的海,近处是一串串小彩灯,被海风吹得摇摇晃晃,把人的影子也照得摇摇晃晃。露台尽头挂着一块歪歪扭扭的木板,上面用粉笔写着今晚的特价菜,字迹已经被潮气洇花了。

小酒馆里没几桌人。靠门那桌坐着三个本地中年男人,就着一碟盐水花生喝啤酒,嗓门大得能把海风盖过去;靠窗那桌坐着一对年轻情侣,女孩趴在桌上拍照,男孩在边上给她剥虾,剥得笨手笨脚。老板娘在前台擦杯子,时不时抬头看一眼,目光在顾临他们这一桌多停了半拍。

顾临对别人的目光向来迟钝,或者说,懒得在意。可老板娘那一眼,他却看懂了——这间海边的小酒馆,大概见过太多在最后一晚鼓起勇气的人。今晚的客人里,没人知道,对面那个凶巴巴的、喝酒喝得眼睛发亮的大高个,在澄川大学有个响当当的外号,叫“沈阎王”,据说能止小儿夜啼。

可顾临知道。

他端起气泡水喝了一口,把笑意藏进杯沿。

顾临坐在靠栏杆的位置,面前摆着一杯没怎么动过的气泡水。他对面,沈聿正把第三杯梅子酒一饮而尽,喝完还意犹未尽地咂了咂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酒瓶。

“你慢点喝。”顾临伸手,把他还想续杯的手按下去,“明天一早还要赶高铁。”

“我知道。”沈聿擦了擦嘴角,声音被酒气熏得带上一点黏糊糊的软,“……我又没醉。”

他说没醉的时候,已经带了三分不省人事的尾音。

顾临没拆穿他,只是把盘子里最后一块炸小排推到他面前。这三天里他一直都在做同一件事——推菜、递水、在沈聿被海风吹得眯起眼睛的时候不动声色地站到上风口。沈聿一开始还嫌他“婆婆妈妈”“跟管家婆似的”,后来大概是习惯了,默认了,吃得理直气壮,喝得心安理得。

旅行的最后一晚,总是比前面几天都要安静。

白天的海澜城被他们从东逛到西:灯塔、老街、海边的栈道、卖贝壳手链的小摊,还有那家据说上过电视的老字号鱼丸店。沈聿在栈道上走了一半,忽然蹲下去,顾临以为他膝盖又犯老毛病了,心里一紧,刚要蹲下去问他,就看见他从沙子里捡起一枚被海水磨得圆溜溜的玻璃片,举起来对着太阳看,眯着一只眼,看得特别认真。

“顾临,你看,像不像你眼睛的颜色。”

他说这话的时候没有回头,耳朵尖却先红了,红得在太阳底下有点透光。

顾临站在原地,看了他好几秒,才说:“……像。”

沈聿立刻把那片玻璃揣进兜里,站起来大步往前走,头也不回地丢下一句:“走!前面还有卖烤鱿鱼的!再不去就收摊了!”

那枚玻璃片,现在正躺在顾临的上衣口袋里。沈聿冲澡的时候,他趁他不注意,把它从床头柜上拿过来放进去的,贴着胸口的位置。他二十岁的人生里做过很多精确计算,算过沈聿的课程表,算过他的训练时间,算过他大概什么时候会脸红、什么时候会嘴硬、什么时候会口是心非。唯独这一件事,他做的时候没有算——就只是想留着。

他把这个念头默默按回心里,抬头看了一眼对面的沈聿。

沈聿正盯着那瓶梅子酒,目光恋恋不舍。

“想喝就喝。”顾临说,“最后一晚了。”

“……真的?”

“嗯。明天误了高铁,我们坐下一班。”

沈聿立刻高兴起来,那点高兴明晃晃地写在脸上,一点遮掩都不会。他给自己又倒了小半杯,想了想,又给顾临面前那个一直空着的杯子也倒了半杯,推过去:“你也尝尝!甜的!不辣!”

顾临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端起杯子喝了一口。

是甜的。有点像那年训练营门口小卖部卖的那种橘子汽水,甜得没什么城府,一口下去整个人都亮堂起来。

“好喝吧?”沈聿眼巴巴地看着他。

“嗯。好喝。”

沈聿心满意足,又灌了一大口,话匣子彻底打开了。他先讲明天几点的高铁,讲回学校之后要加练体能,讲开学之后教练说要上强度,讲着讲着,忽然不讲了,盯着海面上那盏忽明忽灭的渔火,看了很久很久。

“顾临。”他喊。

“嗯。”

“……没什么。”他又把话咽了回去。

顾临没有追问。跟沈聿认识两年,他早就摸清了规律:沈聿要说什么真正要紧的话之前,总会先假装没事,假装自己只是随口一提,然后再若无其事地把它说出来。他不需要催,只需要等。

果然,过了半分钟,沈聿又开口了,声音比刚才低下去,像是怕被海风卷走:“我就是想说——这三天,我挺高兴的。”

“嗯。我也是。”

“你高兴什么?”沈聿偏过头来看他,有点较真,“你这两天净端着个杯子,跟老干部开会似的,鱼丸也没吃几个。”

“你在我旁边,我就高兴。”

沈聿:“……”

他“蹭”地一下扭回头去,把脸对着黑漆漆的海面,顾临看见他连脖子根都红透了,红得能跟天边那点残霞打一架。他气急败坏地端起杯子又喝了一大口,被呛得直咳,咳嗽的间隙还不忘放狠话:“你、你别老说这种话!这大庭广众的!”

“这是海边。”

“海边也不行!”

顾临弯了弯嘴角,低头喝了一口气泡水,把笑意藏进杯沿里。他没有告诉他,自己已经忍了一整个晚上:忍着他喝第三杯酒时微微眯起的眼睛,忍着他咬吸管时露出的那一点虎牙尖,忍着他讲到篮球队里那些笨蛋队友时眉飞色舞的模样。他其实有很多话想说,又觉得今晚什么都不用说,就这样坐着就很好。

风把沈聿额前的碎发吹起来。他今天没戴运动头箍,头发有点长,垂下来的时候显得比平时柔和,一点也看不出是凶名在外的“沈阎王”。顾临看着他的侧脸,忽然想:如果时间能停在这一刻,就好了。

他向来不信“如果”,这一刻却信了。

顾临见过很多种沈聿。见过他在球场上红着眼眶跟人对峙的样子,见过他在训练馆里咬着牙加练到最后一个关灯的样子,见过他被室友起哄得耳朵通红、梗着脖子放狠话的样子。可这几天,他见到的沈聿,是另一种:放松的,亮堂的,像一只终于被允许撒欢的大型犬,每一根毛尖都写着高兴。

他很清楚,这种高兴,一半是海给的,一半是他给的。

这让他有点想炫耀——想告诉全世界,这个在酒馆里喝梅子酒喝得眯起眼睛、笑起来露出虎牙尖的笨蛋,是他的。可他忍住了。因为他更清楚,沈聿这层壳有多薄:一句“你在我旁边,我就高兴”,就能让他从脖子根红到耳尖。

两年了,顾临早就学会了怎么跟这只大型犬相处——不能追,不能逼,得等他主动蹭过来,再伸手,稳稳地接住。

“沈聿,过来”四个字,他在心里演练过无数次,每一次,都放得很轻。

“顾临,我跟你说个事,你不许笑。”

“嗯,不笑。”

沈聿又灌了一口酒,眼睛望着远处黑沉沉的海面,声音放得很轻:“我小时候看电视,里面的人说,喜欢一个人,就是想把自己没去过的地方,都跟他一起去一遍。我以前觉得这话矫气,一听就起鸡皮疙瘩。”他顿了一下,“……现在觉得,好像真是这么回事。”

他说完,自己先臊了,低头猛喝蜂蜜水,假装刚才那句话不是自己说的。

顾临看着他的发顶,看了很久,才开口:“沈聿。”

“嗯?”

“你刚才那句话,我要记一辈子。”

沈聿手里的杯子“咚”地磕在桌面上,他整个人像被踩了尾巴一样弹起来,又想起自己一米八五的身板在酒馆里闹不合适,硬生生坐回去,压低声音骂:“你、你神经病啊!谁让你记了!删掉!现在就删掉!”

“删不掉了。”顾临说,“已经存了。”

沈聿瞪他,瞪了半天,耳朵尖又红了个透。他憋了半天,憋出一句毫无威力的威胁:“……那你也得把我的好话都记着!少记一句都不行!”

“嗯,都记着。”

沈聿“哼”了一声,扭过头去,嘴角却偷偷翘了起来,翘得压都压不下去。

“顾临,”沈聿忽然又问,“你老家那边,能看到海吗?”

“临江看不到。要看海得坐车去隔壁市。”

“那你也跟我一样,头回见着真海。”

“嗯,头回见。”

沈聿“哦”了一声,又沉默了。过了一会儿,他像是在说服自己一样,小声说:“我小时候一直想,海是什么样的。我妈说等有钱了带我去看,后来……反正也没看成。没想到,最后是跟你一块儿看的。”

他说得很轻,轻到差点被海风卷走。

顾临没有说话,只是伸手,把沈聿手边那杯蜂蜜水——老板娘刚才端来的——往他面前推了推。

“沈聿。”

“嗯?”

“以后每年都带你来看。”

沈聿的动作停住了。他端着杯子的手悬在半空,眼睛眨了眨,又眨了眨,忽然把杯子往桌上一顿,凶巴巴地吼:“谁、谁要跟你每年都来!你少自作多情!”

“嗯,我知道了。”顾临说,“那就说定了,每年都来。”

“你——!”

沈聿瞪着他,瞪了半天,大概是酒意上头,愣是没找出反驳的话,最后只能恶狠狠地埋头喝蜂蜜水,喝得“咕嘟咕嘟”响。顾临看着他鼓起的腮帮子,忽然觉得,海澜城这个名字取得真好。

酒馆打烊前,老板娘来收桌子,看见他俩,笑着说了句:“小年轻谈恋爱呢?感情真好。”沈聿想解释,他“蹭”地站起来,嘴张了又合,那句“我们不是”在嘴里转了三圈,最后却只是闷闷地说了句“谢谢阿姨”,坐下把剩下的蜂蜜水喝得一滴不剩。

他居然没有否认。

顾临端着那杯凉透了的气泡水,看着他喝完,心里某个地方塌下去一小块,软得不像话。他想:沈聿啊沈聿,你知不知道,你这个样子,让我很为难——为难到,我可能撑不到原计划的日期了。

回酒店的路沿着海岸线,有路灯,也有很长一段没有路灯的暗处。

走出酒馆两百米,沈聿忽然脱了鞋,赤脚踩进沙子里,踢着一枚小石子往前走。石子骨碌碌滚出去,又被海潮卷回来。他踢了三回,忽然没头没尾地说:“顾临,我这几天总有种不踏实的感觉。”

“怎么了?”

“说不清。”沈聿停下来,望着远处的渔火,“就是觉得,这几天太像做梦了。以前我总怕,什么东西太好,就是假的,早晚要还回去。”

顾临没有接话,只是走到他身边,把手伸到他面前。

“干什么?”沈聿低头看他的手。

“你不是怕做梦吗。”顾临说,“牵着,就踏实了。”

沈聿盯着那只手,盯了很久。海风把他额前的头发吹起来,又落下。最后他伸出手,很慢地、很轻地握了上去,像握着一件怕碰碎的宝贝。他的声音闷闷的:“……顾临,你别松手啊。”

“嗯。不松。”

顾临握着他的手,忽然想起大一那年,他第一次在篮球馆门口等沈聿,远远看见他拎着球出来,一群队友跟在他身后,陈旭的大嗓门隔老远都能听见。那时候的沈聿,走路带风,谁跟他说话都爱答不理,活像一只巡视领地的猛兽。

他那时候就想,这只猛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被人牵住。

现在,猛兽正低着头,踢着一枚小石子,把他的手握得又紧又小心,像是怕握重了会碎,又像是怕握轻了会跑。顾临忽然觉得喉咙有点紧。他向来擅长安排一切,也习惯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帖——唯独这一秒,他什么安排都没有,只是跟着他走,走多久都行。

海潮声从远处传来,一下,又一下。

顾临在心里对自己说:顾临,你完了。

沈聿没有再说话,握着他的手,又踢了一路的小石子,走到酒店门口才松开。

沈聿走在他左边,脚步比平时慢,肩膀却挺得笔直,像是怕自己走成“S”形。海风呜呜地灌过来,把两个人的衣摆吹得猎猎作响。走出去三百米,他忽然开口,声音闷闷的:

“顾临,我喝了酒,说的话你别当真——不,你得当真。”

顾临被他这句自相矛盾的话逗得想笑,又忍住了:“嗯,你说。”

沈聿站住了。

前面正好是那段没有路灯的路。他背对着顾临,肩膀绷得很紧,在海风里站了好一会儿,才转过身来。暗色里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看得见他的眼睛很亮,亮得有点过分,亮得顾临心里“咯噔”了一下。

“顾临,”他说,声音哑哑的,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我真的很喜欢你。比喜欢篮球还喜欢。”

海风那么大,这句话却清清楚楚地砸进顾临的耳朵里,一个字都没被吹散。

顾临以为,自己今晚会听见什么意料之中的话——沈聿喝多了,什么都有可能说。可他没想到他会说这个。沈聿这个人,嘴硬了两年,连“我想你了”都要绕着弯说,非要编出“路过你们系,顺便来看看你”的借口。现在,他却站在黑漆漆的海边,把这句最要紧的话,说得又笨又直,像交卷子一样双手奉上。

顾临知道“喜欢篮球”这四个字,对沈聿来说有多重。

他看过沈聿打球。看过他在训练馆熄灯后一个人加练到深夜,看过他把护腕内侧那两个字一针一针地绣上去,绣到手指全是针眼,也看过他听见“旧伤”两个字时,脸上一闪而过的慌。篮球是沈聿的命,是他从云溪镇一路背到澄川大学的行囊,是他连做梦都不敢大声说的名字。

而他说,比喜欢篮球还喜欢。

顾临一向自诩算无遗策,此刻却觉得,自己所有的算计,都被这句话砸得溃不成军。他本来准备好的回应——那句在心里排练过无数遍的、滴水不漏的话——一个也用不上了。他只想让这个人知道:他接住了。从很早很早以前,他就准备好接住了。

“……你说句话啊。”沈聿等了几秒,见他不吭声,急了,“老子难得说一回——你要是不信,那、那我也没有办法了!”

“我信。”顾临说。

沈聿的呼吸停了一瞬。

“再说一遍。”顾临走近一步。

“凭什么!”

“我想再听一遍。”

“……不说了!好话不说第二遍!”

“沈聿。”

“……干什么!”

“你再说一遍,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

沈聿的耳朵在暗处可疑地动了动。他闷了半晌,忽然别开脸,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顾临,我真的很喜欢你。比喜欢篮球还喜欢。”

说完他立刻恶狠狠地补了一句,像是在给自己找补:“快说!什么秘密!你要是敢说你是骗我的——”

“秘密就是,”顾临看着他,海风把他这句话吹得又轻又缓,“从你认识我的那天起,我就没打算让你跑掉。”

沈聿愣了。

他愣住的时候从来不设防:眼睛睁得圆圆的,嘴巴微微张着,像一只被按住了尾巴的、大型的犬。顾临看着他这副模样,忍了半晚上的那个念头终于压不住了,像涨潮的海水,一下子漫过了堤坝。

“回酒店。”他说。

“啊?”

“风太大了。回去吧。”

沈聿被他牵住手腕的时候,整个人还是懵的。顾临的手比他的小一圈,指节却很有力,扣在他腕骨上,带着一点不容拒绝的意味。沈聿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后却一个字也没说出来,乖乖地跟着他走。

路灯一盏一盏亮过去,沈聿的手心烫得吓人,也不知道是酒劲,还是别的。

回酒店的路,走得比来时快。

酒店大堂里,值夜班的前台小姑娘正低头刷手机,听见脚步声抬起头,就看见那个白天出门时还一脸“生人勿近”的高个子男人,此刻低着头,被旁边的人牵着手腕,走得同手同脚,耳朵尖红得能滴血。

电梯门合上,小姑娘才小声对旁边的保安说:“看见没?那种对象,我也想谈。”

保安头也不抬:“你先把你这游戏打完。”

“我说真的!那高个子,一米八多,凶得跟什么似的,被牵着走,乖得跟大狗一样——”

“行了行了。”保安终于抬头看她,“好好值班。人家的事儿,你操什么心。”

小姑娘吐了吐舌头,低头继续刷手机,嘴角却翘着,半天没放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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