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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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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忆握着咖啡杯的手顿了一下:“不知道。”

闫石标又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来:“Kevin Kirkland,金融大骗子。十年前在华尔街搞了个假的对冲基金,圈了二十多个亿,然后人间蒸发。后来被人发现死在墨西哥城的街头,脑袋上开了三个洞,身上被泼了一桶红漆。”

季忆没说话。

“你知道他为什么死吗?”闫石标不等季忆回答,自己接了下去,“他骗了一个不该骗的人。墨西哥蒙特雷的一个大哥,外号叫‘铁手’,手底下养着三百号人,专门做从南美往北美运的生意。Kevin骗了他一亿两千万,铁手派人追了他两年,最后在墨西哥城把他截住了。那场面,据说血腥得连在场的老手都吐了。”

季忆放下咖啡杯,拇指无意识地在杯沿上摩挲。

“然后呢?”他问。

“然后Hans军工的Kirkland,也就是Kevin的亲弟弟。”闫石标说,“他比他哥更能骗,也更狠。Kevin至少还装个人样,Kirkland连装都懒得装。他在纽约搞过三次大的金融诈骗,金额一次比一次大,死了至少四个人,全跟他有关。后来被抓了,判了十二年,但在里面只待了五年就出来了,有人帮他摆平的。”

“出来之后呢?”季忆问。

“出来之后,他就搭上了铁手的线。”闫石标顿了下,“具体怎么搭上的,我不清楚。只知道他现在名义上做军火生意,实际上还是在搞金融诈骗。军火只是他的幌子,他的核心业务从来只有一个——骗钱。”

季忆靠在椅背上,视线落在窗外被阳光照得发白的街面上。

“所以Hans军工……”他慢慢开口。

“八九不离十,是个局。”闫石标说得斩钉截铁,“Kirkland这种人,不会老老实实做生意。他搞个军工公司的名头,包装得花团锦簇,就是为了钓你这种……不是,钓那些手里有大把资金、又想赚快钱的人。”

季忆轻轻笑了一声。

闫石标听出了他的笑声里没有退意,语气顿时急了几分:“金老板,你不会还想往里跳吧?我跟你说这些,是想让你离他远点。Kirkland这个人,你惹不起。”

“我知道。”季忆说。

“你知道你还……”

“闫总,”季忆打断他,不疾不徐,甚至带着点云淡风轻,“你刚才说了,他是个骗子。骗子我最熟悉了。”

闫石标那边顿了顿,似乎在琢磨季忆话里的意思。

季忆继续道:“他骗钱,我挣的就是骗子的钱。风险越大,收益越高,这不是闫总你教我的吗?”

闫石标被噎了一下:“我什么时候教过你这个?”

“你当初跟我说的,‘钱嘛,谁嫌多’。怎么,忘了?”

闫石标被他说得哑口无言,叹了口气:“金老板,我跟你说正经的。Kirkland这人,他不要命——不是那种豁出去的不要命,是那种……不把别人的命当命,也不把自己的命当命。这种人最可怕,因为他没有底线。”

“我知道。”季忆重复了一遍,语气比刚才更轻了,却也更笃定,“但闫总,Kirkland设这么大的局,钓的不是小虾米,说明他缺钱。”

闫石标没接话。

“闫总,”季忆语气认真了很多,“我不需要你投钱,也不需要你担风险。我只请你帮我约Kirkland见一面。”

电话那头安静了很久。

久到季忆以为闫石标已经挂了电话,他才开口:“你真想好了?”

“想好了。”

“行。”闫石标的声音里带着一种“算了随你去吧”的无奈,“我帮你约。但金老板,我丑话说在前头,你要是折在Kirkland手里,我可不会去给你收尸。”

季忆笑了笑:“不用你收。”

挂了电话,季忆把手机放在桌上,端起已经有些凉了的咖啡一饮而尽。

窗外的阳光越来越亮,照得酒店花园里的棕榈树叶子泛着一层油绿的光。远处有人在泳池里嬉水,笑声隔着玻璃传进来,模模糊糊的,像另一个世界的声音。

季忆的手机震了一下。

他低头看去,是一条新消息,发送者是一串没有存进通讯录的号码——

“早餐吃了吗?我给你带了粥,在你房门口。”

季忆盯着这条消息看了几秒,然后面无表情地退出,锁屏,把手机屏幕朝下扣在桌上。

他叫来服务生,又要了一杯黑咖啡。

大约过了半小时,闫石标的消息回了过来:“Kirkland同意了。明天下午三点,他的人在纽约接你,地点他定。”

季忆回复了一个字:“好。”

他正要把手机收起来,闫石标又发了一条:“金老板,我还是觉得你在玩火。”

季忆看着这条消息,嘴角微微勾起一个弧度,没有回复。

他把手机揣进兜里,拿起文件袋,起身离开餐厅。

经过前台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问了一句:“请问我房间门口有人吗?”

前台的工作人员愣了一下,低头查了一下监控,然后抬头微笑着说:“有的先生,一位男士在您房门口站了大约四十分钟了,需要帮您联系安保吗?”

季忆沉默了几秒,摇了摇头:“不用。”

他乘电梯上了楼。

走廊里,杨煜桁果然站在他的房门口,手里拎着一个保温袋,身上的衣服还是昨天那套,只是衬衫皱了些,领口微微敞开,露出锁骨下面一小片被晒得有些发红的皮肤。

他看见季忆从走廊那头走过来,眼睛亮了亮,但什么也没说,只是把保温袋往前递了递。

季忆走到他面前,站定。

两人对视了几秒。

季忆伸出手,不是去接保温袋,而是拽住杨煜桁的手腕,拉着他离开自己的房门口。他从杨煜桁口袋里掏出房卡,刷开杨煜桁昨晚开的房间。

他把门推开,把杨煜桁推了进去,然后把保温袋从他手里抽出来。

“粥我收下了。”季忆站在门口,“你今天把自己收拾干净,换身衣服,别跟着我。”

杨煜桁张了张嘴,刚要说什么。

季忆竖起一根手指,让他闭嘴:“我没时间跟你耗。明天我要去纽约见一个人,很重要,你别给我添乱。”

“我跟你一起去。”杨煜桁几乎是条件反射地说。

“不行。”

“为什么?”

“因为你去会坏事。”

杨煜桁抿紧了唇,下颌线绷得死紧。他没有再争辩,但季忆从他的眼神里读出了他的答案——他一定会跟。

季忆没再说第二遍,他把门带上回到自己的房间。

把门带上后,他低头看着手里的保温袋,犹豫了两秒,还是打开了。里面是一个保温桶,拧开盖子,热气裹着米香扑面而来——皮蛋瘦肉粥,火候很足,肉丝切得细细的,皮蛋丁大小均匀。

他喝了一口。

烫的,咸淡刚好。

季忆捧着保温桶走到窗边,看着外面被阳光照得亮晃晃的世界,忽然觉得有些恍惚。

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他口味的人,从来都是杨煜桁。

从十八岁到现在,一直都是。

他又喝了一口粥,烫得舌尖发麻,却莫名地觉得胸口那股堵了一夜的气,散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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