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可能这么走。
如果时与目的只是为了散步,七点二十左右出的门,停停歇歇走到自己被害的地方已经八点半,若是再走回家,一个多小时已经过去。
时与这具身体素质一般,他并不觉得“原主”像是会主动散步上超过一个半小时的人。
抛开这个点不谈,时与这么缓慢的步伐,一看就不像是撞破了凶杀案现场需要急速逃离的人,凶手没道理观察他观察了几十分钟没发现任何异常却还要在可能暴露自己的情况下突然进行计划外的行凶。
被害地点位于树丛边缘,是公园最为偏僻的角落,那边来往的人并不多,那天晚上那对母女也是偶然路过,警察走访过附近居民,当天晚上那个时间点没人在这附近闲逛,也没有碰上时与这个有显著特点的人,所以也排除了时与其实当天晚上走得很慌张但却一直在那处徘徊着等待着路人离开好让凶手杀人灭口的可能。
盲人平常定是会尽量远离危险地方的,不小心走到陌生的没来过的河边的第一反应——应该是原路返回。
所以,盲杖底端戳了戳脚底下微软的湿泥。
时与原地转身,面朝着后边一直跟着他看着他的人,盲杖在脚前探路,替他避开来时的一丛丛杂草与一块块石头,一步一步又按着来时的路走回去。
往回走,走回到水泥路与土路的分岔口。
“原主”不可能分不清水泥路与硬土路的区别,那就说明他一开始要走的就是土路,但是这里只有两条分岔路,时与拧着眉,继续在坚硬的水泥路上往回走,又走回了大概两百米处,看着脑内地图的坐标,时与朝着左边的方向敲了敲。
果然与地图上显示的一致,这里还有个分岔口。
那天晚上出门,“原主”的目标应该就是公园,只是一时不察,多走了一小段路,于是走歪到了河边,不小心赶上了凶手行凶被怀疑上,或许真的是撞破了着急逃离,又或许根本没发现只是正常行走,但这条路去往自己被害地点的时间还是太短了。
即使时与在第一起案件报案时才从河边离开,到达树丛也才不过二十多分。
路上定是发生了什么事耽搁了。
时与抬脚朝着这条路上走去,会发生什么事呢?
这条路往里走还有几个小岔道,不止通往公园后门树丛处,毕竟是条没开发的僻静小路,夜间走的人算不上多,但偶尔应该也会有几个为了近而从这里走,那天晚上如果路上没人走那么“原主”应该直接就在这条路上直接被害了。
也不可能再走错了,小岔道走错一条都没能够在时间内走到被害地点。
时与一边走,一边又在脑内迅速回想着自己被掐时的所有细节。
窒息,喉咙被紧紧压迫的窒息感。
额头刺破的痛感,以及……
以及右脚脚腕处微微发疼的感觉,身上当时还有细密的疼痛,密密麻麻的,像是裸露出来的皮肤被什么东西狠狠碾过后的火辣辣的疼。
但是检查的时候身上只有几处被地面的枯枝和石子划伤的痕迹。
现场沾有他血迹的东西已经被当作物证全部采集了。
这条路还有不到几百米就走到尽头了,时与紧握着盲杖,脑子因为短时间内的大量思考而发胀,额上冒出并不明显的细汗,呼吸沉重,焦虑、急迫又一时无法破译谜题的紧张感包裹着他,他紧紧地闭上了眼。
万一是这样呢?
实景地图在脑内播放着,两旁草木丛生,右侧边坡路斜斜向下延伸。
时与手中的盲杖一滑,好像踩到了小路边缘一块较大又表面光滑的石块,时与下肢一虚,指尖微微蜷起,他顺着这个力道右脚一软,整个人朝着右下方的斜坡底下倒去。
“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