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正是初夏,天还没那么热,一到晚上还会吹小凉风,虽不是很冷,却也足够叫人起一身的鸡皮疙瘩了。
李乾道在灵浔身后不远不近的地方跟着,用灼人的目光扫过他的后背,每一寸衣料的褶皱都尽收眼底。
相较于少年时期的穿衣花哨,灵浔现在穿的这身素白衣袍实在是朴素过了头,都有些不太像他的风格了。
小花孔雀忽然有天拔掉了自己所有的毛,换谁都会不适应吧。
莫名的,李乾道想起那件一直被他留着的青色外衫。
灵浔刚死的时日,不知是出于愧疚还是担心触景生情,他在给灵浔的葬礼上将他所有的衣服都丢进了汪洋火海,贪婪地希望灵浔能在下面也穿得好看些,穿得暖一些。
只有这件外衫被他留了下来。
他站在火堆旁烧衣服时,这件外衫被风带起,一直在轻飘飘地蹭着自己的手腕。
丝绸的材质蹭得李乾道很痒。一瞬间,他将那旺盛的红色火苗幻视成了灵浔的本体——一只火红的小狐狸。
而腕处的痒意,就好像是灵浔在蹭着他的手撒娇。
鬼使神差的,他保持着这个动作许久未动,直到风停了,才骤然将手收回,紧紧地抓着那外衫。
他将那层薄薄的衣料团成一团,双手捧着靠近了自己的心脏,久久未语。
于是,灵浔的这件外衫甚至被洗得发白,多年里一直被李乾道带在身边,如同幼儿的安抚巾,夜夜要抱着才能睡着。
偶尔一两次洗了没干,李乾道就会彻夜不眠,眼巴巴地坐在床头瞧着那外衫一点点晾干。
现今望着灵浔的背影时,李乾道突然就在想,该把那件外衫还给他了。
只是灵浔蹿个子蹿得这么快,不知还能不能穿上。
其实不能也没事,李乾道已经做好了给他购置新衣的打算。
灵浔刚复活的那些时日,身体和魂魄都不稳当,玄静老祖在离开他身体前曾嘱咐叫他好生休养,减少外出。
他听了,一休就是十年。这段时间好不容易觉得自己休息好了,这才跟误打误撞捡了他、养了他十年的杨亦铃说了一声,又重回了明岭山这片区域。
灵浔刚告诉杨亦铃自己要回来找冯海报仇时,那姑娘表现得特别兴奋,一直在问东问西,恨不得将整个疆盈派的器物法宝都送到灵浔手中,助他一臂之力。
若不是她最近才从一堆兄弟之中夺权成功,门派里一堆的破事等待她处理,她怕不是也要跟灵浔一起杀回来。
许久未踏入红尘,即使路边仅剩几家小商小贩,灵浔也照样逛得津津有味。
路边还有几个卖小食的,但大多已只剩个底儿。灵浔的鼻子不像狐狸像小狗,眼珠子一转,循着味道就追过去了。
那是个卖炸春卷的,此时也准备收摊。摊主正寻思着剩下的这几个春卷拿回家怎么给妻子儿女分时,灵浔过来了。
金黄油亮的春卷皮松松地裹着满得马上撑破皮的豆沙,外皮酥脆,一口下去唇齿留着油甜味的香,叫人回味无穷。
灵浔十年没吃过这种小吃了,此时馋得直流口水。他指了指盘子里的春卷:“老板,这些我都要了。”
正打算私吞的摊主翻了个白眼:“不好意思,这些是自留款。”
灵浔方才扬起来的眉毛一下子压下去,落寞地道了句“哦”。
自己再想吃,人家不卖也没辙。
李乾道站得也不远,这些话自然是听进了耳朵里。
他轻叹一声,掏出钱袋走过去:“双倍价钱,卖给他吧。”
然而事实是,有钱能使鬼推磨。摊主只花了一秒扫视那钱是否足够,便立马换上了谄媚的笑。
“好嘞!我再给您热一热吧,这些有点凉了。”
李乾道露出一个得体的笑,冲摊主点头:“有劳了。”
春卷又被下锅重新炸一遍的功夫,灵浔暗自腹诽:有钱就是好,这句话再过四百年也适用。
亏了小时候学知识时,大人还说学真本事比有钱更重要。
很快,春卷被重新炸好放进小盒中。李乾道没动,只是使了使眼神,灵浔立马接过,些许珍重地捧着。
很烫,也很香。灵浔大快朵颐,吃到最后一块时才想起付钱的人,向后瞧了一眼,犹豫着该不该给他咬一口。
后者没有主动去要,甚至在他转头的瞬间移开了眼神。
没来由的,灵浔有些许失落。他扭过头来,将情绪都发泄在春卷上,狠狠咬下去一口。
三两口吃完了最后一个时,灵浔才发现自己走偏了路。
他原是径直向前逛的,后来也不知怎的,走着走着便到了街角处。一仰头,牌匾上写的是“妇孺收容所”五个大字。
灵浔有些恍惚——没想到李乾道被关押后,这地方竟然还在。
并且不再是屈居于城外,而是在街边有了一席之地。
隔着扇木门,他听见内里有孩童齐声在念着什么。
“进去看看吧,”李乾道的声音在身后忽然响起,“去看看那些因你而活的妇孺们。”
或许李乾道能懂此句何意,但灵浔不懂。他半信半疑地推开门,便见一小书堂内齐刷刷地坐着些孩子,听见门开的声音后统统转过头来,都是小姑娘。
而在台上教书的夫子,是灵明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