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苜禾是被狗舔醒的。
好哥们的舌头从下巴一路扫到眉心,湿漉漉的,带着早餐狗粮特有的肉香。
沈苜禾偏开头,把整张脸埋进枕头里,喉咙里发出一声含混的抗议。
好哥们锲而不舍,把毛茸茸的脑袋拱进他颈窝里,鼻尖蹭过那枚已经淡得几乎看不见的咬痕,然后“嗷呜”一嗓子,在卧室的晨光里震出了回声。
厉恒从浴室出来,头发还在滴水,腰间围了条浴巾,看着床上那一人一狗的混战,弯起嘴角。
“好哥们,别亲了,你爹还没刷牙。”
哈士奇回头瞥了他一眼,表情写满了“你管我”,然后低头继续舔沈苜禾的耳垂。
沈苜禾终于投降,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准确无误地掐住了好哥们两颊的毛皮往外扯。
“……厉恒。管好你的狗。”
“那是咱俩的狗。”
厉恒走过来在床边坐下,伸手揉了一把好哥们的脑袋。
“它现在是你儿子了,你当爹的要有耐心。”
沈苜禾从枕头里抬起半张脸,一只眼睛露出来看着他。
“你当初求婚的时候没说还要给狗当爹。”
“你当时也没问啊。”
厉恒俯身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冷松雪杉的气息带着水汽扑过来,清冽而柔软。
“沈总,今天董事会几点?”
沈苜禾翻了个身坐起来。
好哥们顺势把脑袋搁在他大腿上,尾巴扫着床单,喉咙里发出满意的呼噜声。
他揉了揉狗耳朵,声音还带着刚睡醒的沙哑。
“下午两点,傅莫宴主持,我去签个字就行,你呢?”
“上午去一趟琴砚,萧琴那边有个合作框架要定,芮尘已经过去了,中午回来接你吃饭。”
沈苜禾点了点头,掀开被子下床。
他赤脚踩在地板上,晨光从没拉严的窗帘缝里漏进来,在他脚踝上画了一道金线。
他走到衣帽间门口,回头看了一眼厉恒。
厉恒坐在床边,浴巾松松垮垮地系着,冷松雪杉的气息在卧室里铺得很开,好哥们趴在他脚边,把下巴搁在他拖鞋上,眯着眼打盹。
沈苜禾看了一瞬,转身进了衣帽间。
他们搬到这间公寓已经两个月了。
地段不算最中心,但胜在清净,楼下有一小片院子,好哥们每天早晚可以在里面跑三圈。
书房朝南,阳光好的时候整面墙都暖融融的,沈苜禾的那些红色蓝色黄色文件被厉恒重新分过类,这次不是按颜色,是按时效和优先级,每个文件夹脊上贴着厉恒手写的标签,字迹张牙舞爪,但内容一目了然。
圈子里的人开始把他们的名字放在一起说。
虽然之前就放在一起说。
但现在或许和之前不太一样了。
“双壁”——商业版面上的记者用的词,说沈苜禾和厉恒名下那几家新兴产业公司并称两面不可撼动的墙,一左一右,把半个市场的格局卡得死死的。
沈苜禾第一次看到那篇报道时挑了挑眉,把报纸翻了个面继续喝粥。
厉恒倒是把那一页剪了下来,压在书桌的玻璃台板下面,旁边还用红笔画了个爱心。
上午十点,厉恒出门了。
冷松雪杉的气息在玄关处留了一小片余韵,好哥们跟着他走到门口,又摇着尾巴退回来,乖乖趴回客厅的狗窝里。
沈苜禾在书房整理下午要用的文件,把几份需要签字的页角折好,又从抽屉里拿出那枚银色的领带夹看了一会儿,然后别在了今天要穿的西装驳领上。
十一点半,门铃响了。
好哥们的耳朵先竖起来,然后整条狗弹射起步冲向玄关,尾巴摇得空气都带出了风声。
沈苜禾走过去开门,看到沈蓿丰站在门口,怀里抱着一盆绿油油的盆栽,白桃味在空气里浮着,已经完全恢复了Omega发情期前那种温驯而清甜的平稳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