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龙的消息在三天后来了。
不是电话,不是短信,是一封信。白色的信封,没有署名,没有寄件人地址,只有“沈未央收”三个字,字迹工整得像是打印出来的。信被送到报社的收发室,前台小妹拿给她的时候还多看了两眼,大概以为是哪个读者的来信。
沈未央拆开信封,里面只有一页纸。
“沈小姐:
我想好了。我愿意见你的律师。时间地点你定。
但我有一个条件——这件事不能让新加坡方面知道。我在香港说的话,只适用于香港。我回新加坡之后,什么都没有说过。
林文龙”
沈未央把这封信看了三遍。然后她拨了傅承洲的号码。
“他同意了。”
电话那头安静了两秒。“什么时候?”
“他说时间地点我们定。但他有一个条件——不能让新加坡方面知道。”
“这个好办。香港律政司和新加坡商业事务局没有直接的合作协议,只要我们不主动通报,新加坡那边不会知道。我们可以安排他在香港作证,证词只用于香港的庭审。”
“那他的安全呢?他作证之后,傅承邦的人会不会——”
“我会安排人保护他。从他在香港落地,到离开香港,二十四小时有人跟着。”
沈未央挂了电话,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资料室的灯管还在嗡嗡地响,窗外的天已经黑了,她看了一眼时间——晚上七点四十三分。她在资料室里坐了整整一天,连午饭都是陈嘉骏给她带上来的。
她拿起那封信,又看了一遍。“我愿意见你的律师。”——这句话,她等了三天。这三天里,她每天都在想,林文龙会不会选择沉默。他有一千个理由选择沉默,只有一个理由选择开口——那个理由,不是正义,不是良心,是恐惧。他害怕傅承邦的案子牵扯出更大的东西,害怕自己被国际刑警盯上,害怕失去一切。而沈未央给他的,是一条出路,一条让他用最小的代价脱身的出路。
她不知道这算不算正义。她只知道,有时候,正义不是靠良心实现的,是靠恐惧。怕坐牢,怕丢脸,怕失去一切——这些恐惧,有时候比任何道德说教都管用。
她把信折好,放进包里,关了灯,走出资料室。走廊里的灯也灭了大半,只有尽头那盏还亮着,昏黄昏黄的,像个打瞌睡的老人。她的脚步声在空旷的走廊里回响,一下一下,像心跳。
走到电梯口的时候,她看见了陈嘉骏。他站在电梯门旁边,手里拿着两杯奶茶,看见她出来,把其中一杯递给她。
“猜你今天又在资料室耗一天,给你带了杯鸳鸯。”
沈未央接过奶茶,吸了一口。甜的,温热的,带着茶和咖啡的混合香气。
“你怎么知道我没走?”
“你的灯还亮着。”陈嘉骏按下电梯按钮,“沈未央,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七点五十。”
“你已经在资料室待了十一个小时了。”
“我中间出去过。”
“去上厕所不算。”
电梯门开了,他们走进去。电梯里的灯比走廊亮得多,照得两个人的脸都有些苍白。沈未央从电梯的镜面里看见自己——头发随便扎着,黑眼圈很重,嘴唇有些干,看起来像一个熬了很多夜的人。
“嘉骏。”
“嗯?”
“你觉得我做的这些事,值得吗?”
陈嘉骏从镜面里看着她。“你指的是什么?”
“查傅家的事。查我父亲的事。花这么多时间,这么多精力,把自己搞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值得吗?”
电梯到了底层,门开了。陈嘉骏没有走出去,他按住开门键,转过身看着她。“沈未央,你听我说。我不知道什么值得不值得。我只知道,你父亲死了十一年,你是唯一一个还在替他查真相的人。如果连你都不查了,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人会记得他了。”
“你做的这些事,不是为了赢,不是为了钱,是为了让你父亲的名字不被忘记。这世上没有比这更值得的事了。”
沈未央看着他。走廊里的灯光落在陈嘉骏脸上,他的表情很认真,认真到不像平时那个嘻嘻哈哈的陈嘉骏。
“谢谢你,嘉骏。”
“不用谢。请我吃菠萝包就行。”
沈未央笑了。“行。等我忙完这阵子,请你吃十个。”
“我不要十个,一个就行。刚出炉的,趁热吃。”
电梯门关上了,他们并肩走出大楼。旺角的夜市还是老样子,霓虹灯五光十色的,人潮汹涌,小贩的吆喝声和行人的说笑声混在一起,嘈杂而热闹。沈未央走在人群里,手里握着那杯温热的鸳鸯,忽然觉得,这个城市还是有温度的。
不是为了别的,是因为有人愿意在你熬夜的时候给你带一杯鸳鸯,有人愿意在你加班的时候陪你等电梯,有人愿意在你不知道自己值不值得的时候告诉你——你做的每一件事,都值得。
林文龙的证词,在一周后被正式记录在案。
地点在周文翰的律师楼,时间约在上午十点。林文龙比约定时间早了十五分钟到,穿着一身深灰色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看起来不像一个被逼到墙角的基金经理,更像一个来谈生意的商人。他的表情很平静,但沈未央注意到,他的手指一直在轻轻敲着扶手,那个节奏,和那天在咖啡厅里一模一样。
方志宏也从律政司赶来了,带着一个助手。他和林文龙握了握手,没有多余的寒暄,直接进入了正题。
“林先生,请你向法庭陈述,你和被告傅承邦是什么关系?”
“他是我的客户。”
“从什么时候开始?”
“1998年。”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通过一个共同的朋友。那个人在香港做金融,知道我在新加坡做资产管理,就介绍我们认识了。”
“傅承邦找你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