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往下滑了滑,在点赞列表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傅恒霁。
傅恒霁的头像是一张纯黑色的图片,什么都没有,看起来像是随便选的默认头像。他的Instagram账号是公开的,谭翊点进去看了一眼,一共发了十二张照片,大部分是风景,偶尔有食物,没有人像。最近一张是三天前发的,拍的是路环的黑沙海滩,傍晚的时候,沙滩被夕阳染成了深褐色,海浪边缘泛起白色的泡沫。
照片的配文只有一个字:“静。”
谭翊看着那个“静”字,忽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他认识傅恒霁这个人吗?或者说,他认识的那个人真的是傅恒霁吗?
在澳门,所有人口中的傅恒霁都是同一个版本:傅家的小儿子,澳门最浪荡的公子哥,不务正业,花钱如流水,身边永远不缺人,男的女的都有,来者不拒,走了不留。
但那个拍下黑沙海滩、配文只有一个“静”字的人,和澳门人嘴里的傅恒霁,是同一个人吗?
谭翊不知道。
他想知道。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他自己都愣了一下。
阮糖端着一杯酒凑过来,酒红色的吊带裙在灯光下和杯中的红酒颜色几乎一模一样。她身上有一股很浓的香水味,是那种甜腻的花果香,闻起来像一大把熟透的草莓被压碎了。
“谭生,”她歪着头看谭翊,声音不大,带着一点沙哑,大概是因为喝了不少,“你一个人来上海啊?”
谭翊把手机扣在桌上,看了她一眼。
阮糖长得很漂亮,不是那种精致的、经过精心修饰的漂亮,是那种天然的、带一点野性的漂亮。她的眉毛很浓,没有修过,眼睛不大但很有神,嘴唇偏厚,唇色是天生的深粉色,不用涂口红就很好看。
“同同事一齐。”谭翊说。
“哦。”阮糖点了点头,手里的酒杯晃了晃,酒液差点洒出来,她赶紧稳住,杯里的酒荡了几圈,最后安静下来。
她盯着杯里安静下来的酒液看了一会儿,忽然说:“你长得好好看。”
谭翊被这句话弄得愣了一下。
他当然知道自己长得不难看,但很少有人会这么直白地告诉他。在澳门,即使有人这么想,也不会这么说。因为他是谭家的人,说一个谭家的人“长得好看”,听起来像是在讨好,像是在攀附,像是在说一些言不由衷的话。
但阮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没有任何讨好的意味。她就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就像在说“今天天气很好”或者“这杯酒好苦”一样,平淡、直接、不掺杂任何杂质。
谭翊笑了一下:“多谢。你都好靓。”
阮糖听到这句话,眼睛弯了一下,然后很认真地说:“但我冇你咁靓。”
谭翊被她这句话逗笑了,是真的笑了,不是社交的那种笑。他端起酒杯和阮糖碰了一下,喝了一口,阮糖又喝了一大口,喝完放下杯子,站起来,裙摆晃了晃,她说:“我去下洗手间。”
她走了之后,谭翊低头看了一眼手机。
傅恒霁又发了一条Instagram。这次不是照片,是一段视频,拍的是澳门的某个酒吧,镜头晃得很厉害,音乐声很大,是一种低音的电子乐,震得人胸口发闷。视频里有很多人,男男女女挤在一起,灯光一会儿红一会儿蓝,看不清谁是谁。
视频的配文是:“今夜无眠。”
谭翊盯着这四个字看了两秒,然后锁屏。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意傅恒霁在做什么、和谁在一起、几点睡。他不知道这种在意叫什么名字,但他知道,这种感觉不是他想让它停就能停的。
阮糖从洗手间回来的时候,脸上带了一点水光,大概是洗了脸。她坐下来,靠近谭翊,肩膀几乎要碰到他的手臂。她身上的香水味更浓了,可能是因为洗过脸之后体温升高了,香味挥发得更快了。
“谭生,你有冇女朋友?”她问。
谭翊看了她一眼,她的眼睛很亮,不是因为酒精,是因为年轻。那种亮是二十岁出头的人才有的,眼睛里还没有装上太多东西,什么都敢看,什么都敢问。
“冇。”他说。
“男朋友呢?”
谭翊端着酒杯的手顿了一下。
阮糖看到了他那一瞬间的停顿,但她没有追问,只是笑了一下,那笑容里有种说不清的东西——不是了然,不是好奇,更像是一种“我知道了但我不在意”的松弛。
她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然后用一种很轻很轻的声音说:“我都冇。我系单身主义者,觉得恋爱太麻烦了。”
谭翊没有接话。他看着阮糖喝酒时仰起的脖颈,线条很细很长,皮肤下面能看到浅蓝色的血管。他想,年轻真好,年轻的时候觉得恋爱麻烦,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出来。到了一定年纪,再说这种话就会被人当成嘴硬,当成不敢爱,当成有病。
苏念在桌子底下轻轻碰了碰谭翊的腿。谭翊侧头看她,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时间——快十点了。
谭翊点了点头,端起酒杯,转向杨总:“杨生,今晚多谢款待,我敬你一杯。”
杨总很豪爽地端起杯,一饮而尽,然后把空杯子倒过来晃了晃,示意自己喝完了。谭翊也喝完了杯里的酒,站起来,和杨总握手道别。
小宋站起来和他握手,手很软,握得很轻。阮糖也站起来,没有握手,只是冲他挥了挥手,说:“谭生,再见啦。”
她的“再见”说得很快,像是知道他们不会再见了。
谭翊走出餐厅的时候,外滩的风吹过来,带着黄浦江的水腥味和夜晚特有的凉意。他把衬衫最上面的扣子解开了一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觉酒精在他体内慢慢扩散,像一滴墨水滴进水里,缓慢地、不可逆地晕开。
苏念走在他旁边,关切地看了他一眼:“谭生,你冇事嘛?”
“冇事。”谭翊说,“返酒店。”
三个人沿着外滩往回走,路过和平饭店的时候,看到门口停了一辆加长版的劳斯莱斯,一个穿白裙子的女人从车里下来,高跟鞋踩在红毯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她身后跟着一个穿燕尾服的男人,年纪不小了,头发花白,但精神很好。
谭翊看了他们一眼,然后收回目光,继续往前走。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看那对男女的时候,苏念拍了一张他的侧脸。苏念拍完之后犹豫了很久,最后没有发出去,存在了手机相册里。
照片里,谭翊侧脸对着镜头,身后的外滩夜景被虚化成了模糊的光斑。他的表情很淡,看不出喜怒,但嘴唇微微抿着,下巴的线条绷得很紧,像是有什么东西压在他身上,他在努力扛住。
回到酒店,谭翊把西装外套扔在沙发上,踢掉皮鞋,赤脚走进浴室。
花洒打开,热水冲下来的时候,他看到自己的手背上有一小块红色的印子,不知道是碰到的还是被什么东西蹭的。他盯着那块红印看了几秒,然后用拇指按了按,皮肤变白了一瞬,又恢复了红色。
他洗完澡出来,头发没吹,水滴顺着发尾滴在肩膀上,把背心的领口洇湿了一小片。他坐在床边,拿起手机。
群里有人在说话。不是“濠江夜猫”,是他另外一个小群,只有六个人,都是他很熟的朋友。群名叫“饮胜”,粤语里干杯的意思,是谭翊取的。
有人在群里发了一张照片,是今晚澳门的某个派对。照片里有一个人的侧脸,黑色薄毛衣,手里端着一杯威士忌,靠在吧台上,嘴角带着一丝懒洋洋的笑意。
傅恒霁。
谭翊盯着那张照片看了五秒钟,然后点开大图。傅恒霁今晚穿的是一件很薄的黑色的毛衣,领口开得很大,露出锁骨和一部分肩膀的线条。他的头发比昨天长了一点,微微卷曲地搭在额前,看起来像是被风吹乱的,又像是故意的。他手里那杯威士忌的冰块已经化了一半,杯壁上凝着一层细密的水珠。
照片的配文是群友写的:“今晚雾里最靓嘅仔,冇之一。”
谭翊看完,把手机扣在床上,仰面躺下。
天花板上那盏吊灯在黑暗中显得格外大,像一只展开翅膀的蝴蝶,停在灰白色的天花板上,一动不动。
他闭上眼睛。
黄浦江的夜景、阮糖酒红色的吊带裙、杨总亮面的领带、和平饭店门口的劳斯莱斯、苏念拍的他的侧脸、傅恒霁锁骨上的那片皮肤……所有画面像被打散的拼图一样在他脑子里乱转,拼不成一张完整的图。
他翻了个身,拿起手机,打开和傅恒霁的聊天框。
没有新消息。
傅恒霁最后一条消息还是昨晚的“听日飞上海一路顺风”,他回了“你也是”。
他想了想,打了一行字:“你今晚去咗雾?”
打完之后他看了两秒,又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了。
他又打了一行字:“你着嗰件黑色衫好薄,唔怕冻咩?”
又删了。
他第三次打了一行字:“傅恒霁,你究竟想点?”
这次他没有删。
但他也没有发出去。
他盯着这行字看了大概十秒钟,然后长按退格键,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一直到输入框重新变空白。
他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关了灯。
黑暗中,他睁着眼睛,听到了自己的呼吸声。很轻,很慢,和昨晚傅恒霁在梦里听到的海浪声一样。
他不知道傅恒霁做过的那个梦。
他不知道灯塔,不知道大海,不知道两步距离之间那阵沉默的海风。
但他知道一件事——今晚他站在外滩边上的时候,吹到脸上的风,和澳门的不一样。
澳门的海风是咸的,是腥的,是带着鱼和船和远方的味道的。
上海的风没有味道。
它就是这样吹过来,经过你的皮肤,然后走掉。不留痕迹。
谭翊想,他大概不喜欢上海的风。
因为上海的风不会让你记住任何事情。
而他想记住一些事情。
比如昨晚那把伞套上薰衣草洗衣液的味道。
比如今天下午那面涂鸦墙上蓝色鲸鱼的尾巴。
比如照片里傅恒霁锁骨上那一小片被黑色毛衣衬得格外白的皮肤。
这些事情他都不想忘记。
谭翊闭上眼睛,翻了个身,把被子拉到下巴。
窗外的黄浦江还在流,船还在走,灯还亮着。
而他在这座不属于他的城市里,想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人。
他觉得这件事说起来很荒唐。
但他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