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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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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翊在上海待了三天。

第三天下午的飞机回澳门,两点四十分的航班,他一点就到了机场。苏念去办托运,他一个人坐在贵宾厅里,面前摆着一杯没怎么动过的咖啡,手机放在桌上,屏幕朝下,像是不想让任何人看到他收到了什么消息。

事实上,什么消息都没有。

傅恒霁这三天像消失了一样。Instagram没有更新,朋友圈没有动静,连那条“今夜无眠”的视频都还挂在主页上,被新发的内容一点一点地往下推,已经从最上面滑到了第三排。

谭翊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他甚至说不清楚自己想不想等到什么。他只是习惯性地会在打开手机的时候,先点开和傅恒霁的聊天框看一眼——没有红点,没有新消息,没有“对方正在输入”。然后他锁屏,把手机放回桌上,做别的事。

这个动作他重复了很多次,多到苏念都注意到了。

“谭生,你系咪等紧边个嘅消息?”苏念托运完回来,在他对面坐下,手里端着一杯热水。

谭翊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凉了,苦味变得很冲,他皱了皱眉,把杯子放下。“冇。”他说。

苏念看了他一眼,没有再问。她跟了谭翊一年多,知道他说话的习惯——当他说“冇”的时候,不是真的没有,是“有,但我不想说”。但苏念是个聪明人,聪明人知道什么时候该追问,什么时候不该。

广播通知登机,谭翊站起来,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

他今天穿的是一件米白色的亚麻西装外套,里面是一件浅灰色的圆领T恤,裤子是深卡其色的休闲裤,脚上踩着一双白色的板鞋。这一身看起来随意,但每一件单品都是精心挑过的——亚麻外套的剪裁是意大利一个独立设计师的作品,全球限量五十件;T恤的面料是海岛棉,摸起来像婴儿的皮肤;板鞋是某奢侈品牌和艺术家的联名款,鞋舌上有一行手写体的英文,写的是“I see you”。

他上飞机之前,在廊桥的入口处停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上海的 skyline。灰蒙蒙的天,密密麻麻的高楼,远处的东方明珠塔缩成了一个小小的尖顶,像一个玩具。

上海很好。但他不想再来第三次了。

飞机起飞的时候,谭翊靠在舷窗边,看着窗外的云层一点一点变厚,阳光从云层的缝隙里漏下来,在机翼上切出一道道金色的光斑。他拿出耳机戴上,随便选了一个歌单,第一首歌是王菲的《红豆》。

“还没好好地感受,雪花绽放的气候……”王菲的声音懒懒的,像在耳边叹气。

谭翊闭上眼睛,脑子里乱七八糟地闪过很多画面。

他在想,回到澳门之后要做什么。公司里还有一堆文件等着他签,路环地皮的竞标结果大概这几天就会出来,董事会那边还有几个老头子等着看他的笑话——不是恶意的那种看笑话,是那种“你看,我就说这个年轻人不行吧”的看笑话。他习惯了,谭家的人做任何事都有人在旁边看着,等着你犯错,等着你跌倒,然后说一句“果然如此”。

他不在乎。

或者说,他让自己觉得不在乎。

飞机降落澳门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半了。谭翊从机场出来,一眼就看到了来接他的车——一辆黑色的奔驰S级,车牌号是TAM-02,谭家的车牌,整个澳门独一份。司机老陈站在车旁,看到他就笑了:“谭生,欢迎返来。”

“老陈,辛苦你。”谭翊把行李箱递给老陈,弯腰坐进车里。

车子从机场开出去,沿着嘉乐庇总督大桥往凼仔方向走。澳门的天空比上海低很多,云压得很低,像是伸手就能够到。夕阳正在往下沉,把整座城市染成了橘红色,海面上铺了一层碎金,和谭翊Instagram头像里那张照片的光线一模一样。

他看了几秒,然后拿出手机,打开Instagram,发了一张照片。是他在飞机上拍的——云层之上的夕阳,金红色的光从云海的尽头漫过来,像一个巨大的、正在融化的橘子。

配文只有一个字:“返。”

发完他就锁屏了,但他知道,这个“返”字有两层意思。一层是“返回澳门”,另一层是只有他自己知道的——他想告诉某个人,他回来了。

车子驶入凼仔,经过威尼斯人的时候,谭翊透过车窗看了一眼那个门廊。就是上周傅恒霁站在那里等他的地方。现在门廊下面站着几个拖着行李箱的游客,还有一个卖气球的小贩,手里攥着一大把五颜六色的氢气球,在风里晃来晃去。

谭翊收回目光,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右手,拇指压在食指的第二个关节上。

他松开手,把手指一根一根地伸直,放在膝盖上。

老陈把车停在谭宅门口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大半。谭宅建在凼仔半山腰上,是一栋白色的三层别墅,带一个很大的花园,花园里种满了白玫瑰——谭翊母亲生前最喜欢的花。他母亲在他十五岁那年因病去世了,从那以后,花园里的白玫瑰就没有断过,每天都有园丁专门打理,一年四季都开着。

谭翊走进大门,管家福叔迎上来,接过他手里的行李箱:“二少,大少喺书房等你。”

谭聿在书房。

谭翊换了一双室内拖鞋,穿过长长的走廊,走到书房门口,敲了敲门。

“入来。”谭聿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

谭翊推门进去,谭聿坐在书桌后面,面前摊着一大堆文件,手里拿着一支笔,正在批什么东西。他今年三十岁,比谭翊大七岁,五官和谭翊有几分相似,但线条更硬朗,眉骨更高,嘴唇更薄,整个人看起来比谭翊冷很多。

谭聿抬起头,看了谭翊一眼,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了两秒,从上到下扫了一遍——从米白色的亚麻西装外套,到浅灰色的圆领T恤,到深卡其色的休闲裤,到白色的板鞋。

“着到去行catwalk咁。(穿得去走秀一样)”谭聿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

谭翊拉了把椅子坐下,翘起腿,靠在椅背上,姿态随意得像在自己家——哦,这本来就是他家。“出trip嘛,着好睇啲系基本礼仪。”他说。

谭聿没接这个话,把手里的文件推过来:“路环地皮嘅竞标结果听日出。你嗰份方案,政府嗰边有人同我通过气,反应不错。”

谭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但他的右手又做了那个动作——拇指压在食指的第二个关节上,按了一下,又松开。

“但系,”谭聿看着他,语气平得像一张白纸,“董事会有人提出异议。觉得你嘅方案回报周期太长,唔符合股东利益。”

“边个?”谭翊问。

“你唔需要知道边个。”谭聿把笔放下,身体往后靠了靠,两只手交叉放在小腹前,“你需要知道嘅系,呢个方案如果中咗,你要准备好应对质疑。如果冇中——”

“如果冇中,我会自己承担。”谭翊接过话,语气很轻,像是在说一件不痛不痒的事。

谭聿看着他,沉默了两秒,然后说了一句让谭翊没有想到的话:“你最近系咪同傅家嘅人有接触?”

谭翊愣了一下,随即恢复了正常。“傅宗泽个仔?见过几次。”

“只系见过几次?”

“嗯。”

谭聿看了他一眼,没有再问。但他看谭翊的那一眼里,有太多没有说出来的东西。谭聿这个人的可怕之处就在于,他不需要说话,你就能从他的眼神里读出“我知道你在说谎,但我暂时不打算拆穿你”。

谭翊从书房出来的时候,手心微微出汗了。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对谭聿撒谎。他和傅恒霁确实只见过几次,这不算谎言。但他刻意没有说的是——那几次见面之后,他每天晚上都会在睡前看一遍傅恒霁的Instagram。这也不算谎言,因为谭聿没有问他这个问题。

但他就是觉得自己在撒谎。

这种感觉让他很不舒服。

他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洗了澡,换了衣服。洗完澡出来,他穿了一件黑色的丝质睡衣,领口开得很低,露出一大片胸口和锁骨。他走到落地窗前,拉开窗帘,凼仔的夜景在他脚下铺展开来,万家灯火,霓虹交错,远处的友谊大桥像一条发光的拉链,把海面分成两半。

他站在那里,手里端着一杯威士忌,冰块在杯子里慢慢融化,发出极细微的声响。

手机震了。

他拿起来一看,是群消息。不是“饮胜”,是濠江夜猫——乔舒在群里发了一个定位,是澳门半岛某条街,配文是:“今晚呢度有局,过唔过嚟?”

谭翊不在那个群里。他和霍彦辰、乔舒不算熟,和他们的圈子也没什么交集。但他注意到,濠江夜猫群里有一条消息提到了他——不是艾特他,是有人在说“谭二少返咗澳门未?”发消息的人是乔舒,语气很随意,像是在问“今天天气怎么样”。

谭翊不知道乔舒为什么要问他在不在澳门。

他犹豫了一下,没有回复。他不在那个群里,就算想回复也回复不了。

但他记住了那个定位。

他端着威士忌在落地窗前站了很久,久到杯里的冰块全部融化,威士忌变成了一种温吞的、淡琥珀色的液体,不烈了,也不香了。

他放下杯子,拿起手机,打开和傅恒霁的聊天框。

还是没有新消息。

他想了想,打了一行字:“你把伞仲完未?”

发出去之后,他盯着屏幕看了几秒,觉得自己问了一个很蠢的问题。那把伞三天前就还了,他亲自放到保安亭的,傅恒霁也发消息说拿到了。他现在问“还把伞还完未”,就像在找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借口。

消息显示已读。

谭翊的心跳漏了一拍。

“已读”两个字在屏幕下方闪了一下,然后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对方正在输入”。

谭翊盯着那行字看了大概十秒钟。

“对方正在输入”消失了。

没有消息发过来。

谭翊把手机放下,拿起威士忌杯子,发现酒已经喝完了,只剩一滩淡棕色的水渍挂在杯壁上。他拿着杯子走到房间的吧台边,给自己又倒了一杯,这次没有加冰,纯的。他仰头喝了一大口,酒精的灼烧感从喉咙一路烧到胃里,辣得他眯了眯眼。

手机又震了。

傅恒霁回了一条消息:“仲咗。把伞好香,你帮佢喷咗香水?(还了。伞很香,你给它喷了香水)”

谭翊看着这条消息,嘴角不自觉地弯了一下。

他回:“我冇咁无聊。(我没那么无聊)”

傅恒霁秒回:“咁点解咁香?(那为什么这么香)”

谭翊想了想,打了一行字:“你把伞套本来就系薰衣草味。”

发出去之后他觉得自己记住了这个细节这件事挺奇怪的。一个男人的伞套用什么洗衣液洗的,他为什么要记住?他不只是在那个晚上拿起伞的时候闻了一下,他还记住了那个味道是薰衣草,并且过了三天都没有忘记。

傅恒霁没有追问这个。他发了一条看起来毫不相关的东西:“你今晚食咗咩?(你今晚吃了什么)”

谭翊皱了皱眉,觉得傅恒霁这个人聊天的方式真的很跳跃。上一秒还在说伞的味道,下一秒就问你吃了什么。像一只猫,你永远不知道它下一步要跳到哪个方向。

“飞机餐。”他回。

“飞机餐好难食喎。(飞机餐很难吃啊)”

“所以我冇食。”

“咁你而家唔肚饿咩?(那你不饿吗)”

谭翊看了一眼时间,晚上九点四十分。他确实饿了,飞机餐他只吃了几口水果,那盘主菜——某种不知名的鱼肉配土豆泥——他看了一眼就放下了叉子。

“有少少。”他回。

傅恒霁发了一个定位。路环,黑沙海滩附近。

“呢度有间大排档,开到凌晨三点。你过唔过嚟?(这里有个大排档,开到凌晨三点。你过不过来)”

谭翊盯着那个定位,看了很久。

路环。黑沙海滩。凌晨三点还开着的大排档。

他知道那间大排档。很小的时候,他妈妈带他去过一次,在夏天的晚上,点了一桌子海鲜,还有冰镇的甘蔗汁。他妈妈喜欢那间大排档的椒盐濑尿虾,每次都要点两份,一份自己吃,一份给他剥壳。他那时候太小了,不记得濑尿虾的味道,只记得妈妈的手被虾壳扎了一下,流了一点血,她不在意,继续剥,剥好了放在他碗里,说“翊仔食多啲”。

他妈妈去世之后,他再也没有去过那间大排档。

不是不想去,是不敢去。

谭翊把手机放下,走进衣帽间,换了一身衣服。他没有换太正式的,就穿了一件黑色的宽松衬衫,面料很软,垂坠感很好,领口大敞着,扣子只系了中间两颗。下面是一条深灰色的西裤,裤脚挽了两道,露出一截脚踝。他换了一双黑色的乐福鞋,没有穿袜子。

他在镜子前站了一下,把衬衫的领口又扯开了一点,露出锁骨下面那条浅浅的凹线。然后他拿起桌上的车钥匙,下了楼。

福叔在走廊里看到他,愣了一下:“二少,咁夜出去?”

“嗯,食个宵夜。”

福叔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最终只是点了点头,说了句“小心揸车”。

谭翊的车库里有三辆车。一辆黑色的保时捷Panamera,日常用的;一辆银灰色的阿斯顿马丁Vantage,心情好的时候开的;还有一辆墨绿色的路虎卫士,下雨天或者去路环那种路况不太好的地方开的。

他拿了路虎的钥匙。

从凼仔到路环,开车大概二十分钟。谭翊把车窗降下来一半,晚上的海风灌进来,带着咸腥味和一点点凉意。他开得不快,甚至在经过友谊大桥的时候故意放慢了速度。桥面上的路灯一盏接一盏地从车顶滑过,光影交替的频率和他心跳的频率几乎一致。

他看了一眼海面。

海面上有月光,不太亮,被云遮了大半,只漏出薄薄一层银白色的光,铺在深黑色的海面上,像一层快要化掉的霜。

他想,傅恒霁说得对。最美的不是灯,是海面上的涟漪。

车子开到黑沙海滩附近的时候,谭翊远远就看到了那间大排档。白色的帆布棚,红色的塑料椅子,门口挂着一串黄色的灯泡,在夜风里微微晃动。大排档的招牌写着“肥仔强海鲜”,字是手写的,歪歪扭扭的,但很醒目。

大排档外面停着几辆车。一辆哑光黑的迈巴赫,停在最靠近门口的位置,车牌号他一眼就认出来了——傅恒霁的。

谭翊把路虎停在迈巴赫旁边,熄了火,在车里坐了几秒。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犹豫。他已经到了,车也停了,大排档的灯光已经照到了他的挡风玻璃上。他只需要推开车门,走进去,坐下,和傅恒霁吃一顿宵夜,然后各自回家。很简单,很简单的一件事。

但他的右手又在做那个动作了——拇指压在食指的第二个关节上,按下去,松开,按下去,松开。

他深吸一口气,推开车门。

夜风吹过来,把他的衬衫下摆吹得飘起来。他用手压了压,朝大排档走过去。

大排档的老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胖男人,光着膀子,穿着一件白色的背心,脖子上挂着一条金链子,正在灶台前颠勺。他看到谭翊走过来,热情地招呼:“靓仔,几个人?”

“两个人。”谭翊说。

“入面坐,有风扇。”

谭翊绕过门口的塑料桌椅,往里走。大排档不大,里外加起来大概十几张桌子,大部分都空着,只有靠里面的一张桌子上坐着一个人。

傅恒霁坐在那里,手里拿着一只濑尿虾,正在剥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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