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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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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翊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他把路虎停在车库里,在驾驶座上坐了很久,久到车内的阅读灯自动熄灭了,只剩仪表盘上一圈幽蓝色的光,把他的脸照得像一幅冷色调的油画。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傅恒霁发来的那张照片还在聊天框里——扣得严严实实的衬衫领口,第四颗纽扣刚好卡在喉结下方,锁骨被遮得干干净净,只露出一截修长的脖子和线条分明的下颌。照片拍得很随意,甚至有点糊,但就是这种随意让谭翊多看了两秒。

他没有再回复。把手机揣进裤兜,推开车门,穿过花园,走进大门。福叔已经睡了,玄关只留了一盏壁灯,暖黄色的光照在白玫瑰插瓶上,花瓣的边缘几乎透明。

谭翊上楼,冲了个澡,把自己摔进床里。被子是天鹅绒的被套,深灰色,摸起来像某种小动物的皮毛,滑而柔软。他把被子拉到下巴,侧过身,面朝落地窗的方向。窗帘没有拉严实,月光从缝隙里漏进来,在木地板上画出一条细细的白线。

他闭上眼睛。

脑子里全是傅恒霁。

那个人的笑,那个人的声音,那个人的浅蓝色衬衫下露出的那片皮肤。还有那个人剥虾的样子——低着头,手指很灵活,专注得像个在做精密实验的科学家。剥了那么久,自己不吃,放在他碟子里。

谭翊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他在想一个问题,一个让他觉得很不舒服的问题——他为什么要跑?

大排档里,傅恒霁说了那句“我唔系话蚬”之后,他整个人就像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一样,从胃里开始发烫,一直烫到指尖。他站起来,说“我走先”,几乎是一种本能反应,像猫被突然靠近的手吓到,弹开,拉开距离,然后在不远处停下来,回头看一眼。

他回头说的那句话——“你件衫嘅扣子,真系唔扣得?”——本意不是问扣子。扣子不重要,一点都不重要。他想说的是别的东西,但他说不出来,或者说他不敢说出来。所以他把那个说不出口的东西藏在了一句关于扣子的废话里,丢出去,然后开车走掉。

他觉得自己很可笑。

一个二十三岁的男人,见过那么多场面,谈过那么多生意,喝过那么多酒,点过那么多男模女模,却连一句想说的话都说不出口。

谭翊在二十岁的时候,第一次去酒吧点男模。

那是他在巴黎读书的时候,朋友带他去的,在玛黑区的一条小巷子里,门面很小,没有招牌,只有一个红色的霓虹灯画着一只眼睛。进去之后才发现里面大得惊人,两层楼,黑色的皮沙发,暗红色的灯光,空气里弥漫着威士忌和某种甜腻的香水味。

朋友给他点了一个高大的金发男模,德国人,肌肉线条像是用刀刻出来的。那人坐在他旁边,笑着问他叫什么名字,手指若有若无地搭在他的膝盖上。谭翊看了他一眼,端起酒杯,挪开了膝盖。他让那人坐在旁边喝了一杯酒,付了钱,然后自己走了。

不是不喜欢男人。他对自己是同性恋这件事,在十八岁那年就想清楚了。只是那些男模也好,后来点过的女模也好,他在他们身上什么都感觉不到。他们坐在他旁边,微笑,敬酒,说一些恰到好处的甜言蜜语,一切都像一场排练好的演出,剧本写好了,角色分配好了,他只需要按照流程走完,付钱,然后回家。

他试过很多次。男模,女模,法国的,意大利的,新加坡的,澳门的。他不是在找刺激,他是在找一个答案——一个关于“自己到底想要什么”的答案。但每一次,他都在某个人把手搭上他的膝盖或者肩膀的时候,清晰地听到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不是他。不是她。不是这个人。

次数多了,他就不再点了。不是因为失望,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可能根本就不会对任何人产生那种感觉。他以为自己是那种人,那种不需要别人的人。他甚至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自由,洒脱,不被任何人牵制。

直到他在威尼斯人门口,被傅恒霁叫住。

那天晚上,傅恒霁叫他名字的声音,像一颗小石子丢进了他一直以为已经干涸的井里。他听到了回音,清清楚楚的,从井底传上来,带着水的凉意。

从那以后,那口井就再也没有安静过。

谭翊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等他再睁眼的时候,阳光已经从窗帘的缝隙里挤进来了,在地毯上画出一条金色的长条。

他拿起手机,上午九点四十七分。微信里有十几条未读消息,大部分是工作群里的,他大概扫了一眼,没什么紧急的事。置顶的聊天只有两个,一个是和苏念的工作群,另一个是和一个他很久没联系的高中同学。

没有傅恒霁。

谭翊把手机放下,去浴室洗漱。他对着镜子看自己——昨晚睡得不好,眼下有一层淡淡的青色,嘴唇有点干,但脸上的线条还是很利落,下颌线像用直尺画出来的。他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有点扎手,胡茬长出来了,他拿起剃须刀,慢条斯理地刮干净。

从浴室出来,他走进衣帽间。

谭翊的衣帽间很大,大概有四十平方米,比他大学时候住过的整间宿舍都大。衣帽间里分了好几个区域——正装区、休闲区、鞋区、配饰区,还有一个单独的柜子专门放他的墨镜和手表。他的衣服大部分是黑白灰和大地色系,偶尔有一两件深蓝或者酒红,但总体来说,色调非常克制。不是他刻意低调,是他真的觉得这些颜色最好看。

今天澳门有雨,天气预报说午后会有雷阵雨。谭翊从衣帽间里挑了一件黑色的薄款风衣,面料是高科技防水的那种,摸起来像纸,但穿在身上几乎没有重量。风衣里面他穿了一件白色的亨利衫——就是那种领口有两三颗扣子的无领衬衫,扣子他解开了最上面一颗,露出喉结和颈窝。下面是一条黑色的窄腿西裤,面料有弹力,把腿型衬得很长很直。鞋子是黑色的切尔西靴,鞋面擦得很亮,能照出人影来。

他站在镜子前看了看,觉得少了点什么。从配饰柜里拿了一条很细的银色手链戴上,手链上有一个很小的吊坠,是字母“T”,他的姓氏首字母。

出门之前,他给苏念发了一条消息:“今日去公司,十一点到。”

苏念秒回:“收到。另外,路环地皮嘅竞标结果下午三点出,政府会先通知入围嘅两家,然后再公布。”

谭翊看完这条消息,把手机放进口袋。

路环的地皮。那个建图书馆的方案。那座废弃的灯塔。

他在车上又想起了傅恒霁。不是因为灯塔,是因为上周在竞标会上,傅恒霁问他“你那个方案,是你自己想的?”的时候,那双眼睛里有一种他很少在傅恒霁脸上看到的东西——认真。不是那种玩世不恭的、漫不经心的、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是真的在看一个人、在听一句话、在想一件事的认真。

谭翊把车开上友谊大桥的时候,雨开始下了。不大,细细密密的,打在挡风玻璃上,像有人在天上撒了一把细盐。雨刷器开了最低档,一下一下地扫过玻璃,中间总会留下几道细细的水痕。

他放慢了车速,看着窗外的海面。雨点落在海面上,砸出密密麻麻的小坑,涟漪一圈一圈地扩散,互相碰撞,互相吞没,最后都消失在海浪里。

他想起傅恒霁发的那条朋友圈——不是朋友圈,是Instagram——黑沙海滩的那张照片,配文是“静”。他把那张照片存了。

谭翊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存。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存的。等他发现的时候,那张照片已经安静地躺在他的手机相册里,和一堆会议记录、项目照片、建筑灵感图混在一起,像一个不太合群的外来者。

他到公司的时候,苏念已经把今天的日程表放在他办公桌上了。谭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谭氏大厦的十五楼和十六楼,谭翊的办公室在十六楼,靠窗,能看到海。办公室不大,但装修得很讲究——灰色的墙面上挂着两幅抽象画,是澳门本地一个年轻画家的作品;办公桌是整块的胡桃木,没有抽屉,桌面光洁得像一面深棕色的镜子;角落里有一张低矮的黑色皮质沙发,上面搭着一条浅灰色的羊毛毯。

谭翊在办公桌前坐下,开始处理文件。他工作的时候很专注,不说话,不看手机,甚至连水都很少喝。他看文件的速度很快,但每一个数字都会停下来确认一遍,确认完之后才会签上自己的名字——谭翊,两个字,连笔,写得很快,最后一笔会拖出一个小小的尾巴。

中午吃饭的时候,苏念给他买了一份叉烧饭,放在茶几上。他吃了一半,另一半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收走了。他不太记得自己吃了什么,只记得叉烧很甜,米饭有点硬。

下午两点五十分,他开始等消息。

三点整,他的手机响了。不是电话,是微信消息。发消息的人是他的助理苏念,但苏念就坐在他办公室外面的工位上,两个人之间只隔了一面玻璃墙。苏念发这条消息而不是走进来说,说明她知道这件事很重要,重要到需要用一个可以回看的方式来传达。

苏念:“谭生,入围咗。听日第二轮方案陈述,同傅氏。”

谭翊看着这条消息,没有立刻回复。他靠进椅背里,把手机放在桌面上,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几下。

入围了。和傅氏一起。

这意味着明天的第二轮陈述,他会再次和傅恒霁出现在同一个会议室里。上次傅恒霁是以傅宗泽的儿子的身份出席的,坐在长桌的最末端,手里连一份像样的文件都没有。但谭翊觉得,明天傅恒霁不会只是坐在那里听了。这个人自从竞标会之后,问了图书馆设计,问了大排档,问了扣子,他不可能只是为了打发时间。

他给苏念回了一个“好”字,然后点开了微信。

他看了一眼朋友圈。没什么好看的,大部分人发的内容都差不多——吃饭、旅游、工作的吐槽、谁和谁的合照。他划了两下,正打算退出去的时候,看到了一条新的朋友圈。

发朋友圈的人是乔舒。

“今晚九点,M Club,新嚟咗几个东欧男模,质素好高,有冇人一齐?”

配图是一张酒吧的局部照片——暗红色的灯光,黑色的皮沙发,吧台后面摆满了酒瓶,威士忌、伏特加、金酒,瓶子在灯光下泛着琥珀色的光。

乔舒的这条朋友圈下面已经有几个人回复了。霍彦辰回了一个问号,乔舒回他“你嚟唔嚟?”,霍彦辰说“睇下”。还有几个人在问具体位置,乔舒一一回复了。

谭翊看着这条朋友圈,手指在屏幕上停了一下,然后划过去了。

不是因为他没兴趣。是因为他想到了另一件事——傅恒霁会不会去?

这个念头冒出来之后,他觉得自己的思维方式出了问题。在看到一条关于男模的朋友圈时,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那些东欧男模长什么样,而是傅恒霁会不会也在那里。

他把手机扣在桌上,继续看文件。

但那些数字在他眼前变得模糊了。不是看不清,是进不去脑子。他盯着一个数字看了大概十秒钟,然后发现自己完全不知道这个数字是什么意思。

他放下文件,站起来,走到窗边。

海面上有船在走,很小,远看像一片树叶漂在水上。雨已经停了,天边的云裂开一道缝,阳光从缝里漏下来,在海面上切出一条金色的光带。

谭翊站在窗边,把手插进风衣口袋里。

他在做一个决定。

一个很小很小的决定。

今晚,去不去M Club?

不去。没有理由去。他和乔舒不算熟,和那个圈子更没有交集。他不喜欢那种场合——不是不喜欢酒吧,是不喜欢那种“点男模”的氛围,因为每次他坐在那些人旁边,心里那个声音都会响起:不是他。不是他。不是他。

但今晚,那个声音里面多了一个人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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