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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第 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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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翊注意到她的笑,忽然觉得这个女人比他想象的要聪明得多。

她看出来了。她看出了这个卡座里真正的主角是谁,也看出了谁是多余的。

林诗音放下酒杯,站起来,身上那件裸粉色吊带裙的下摆轻轻摆动,露出小腿好看的线条。她弯腰拿起自己的手包,对傅恒霁说了一句很轻的话,谭翊没听清,但傅恒霁点了点头,然后林诗音朝谭翊微微颔首,说了句“谭少,我先走了”,转身掀开幕帘,走了出去。

又走了一个。

现在卡座里,除了乔舒和他带来的那三四个人,就只剩傅恒霁和谭翊了。Alex被傅恒霁打发去了吧台,林诗音自己走了,傅恒霁身边的位置空了出来,左边右边都空了,只有谭翊还坐在他旁边,距离不到半米。

谭翊忽然觉得,这个距离太近了。不是物理上的太近,是别的什么意义上的太近。他和傅恒霁坐在这张皮质沙发上,和周围所有的人隔着一层幕帘,像被关进了一个透明的、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气泡里。气泡外面是澳门最纸醉金迷的夜,里面是两个各怀心事的年轻男人,一瓶四五万的威士忌,和一大段不知道该不该跨过去的距离。

“谭翊。”傅恒霁又叫他。

“你今晚叫了我很多次。”谭翊说。

“因为你的名字好听。”傅恒霁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随意,随意到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但正是这种随意让这句话听起来不像一个随意的评价,而像一个被想了很久终于找到机会说出来的事实。

谭翊没有接话。他拿起麦卡伦的瓶子看了看酒标,又放下了。酒瓶上有一层薄薄的灰,不知道是在仓库里放了多久的存酒。

“傅恒霁。”他也叫了他的名字,用了同样的轻的声音,同样的慢的语速。

“嗯。”

“你是不是对每个你觉得有意思的人,都这样?”

这次轮到傅恒霁被问住了。他端着酒杯的手停在半空中,眼睛里的笑意顿了一下,然后慢慢地、像潮水一样退了回去,露出底下的一片深色的、不太容易看清的东西。

傅恒霁没有回答。

他放下酒杯,把翘着的腿放下来,两只脚踩在地毯上,身体微微前倾,手肘撑在膝盖上,十指交叉,低着头,看着自己交叉的手指。

他沉默了大概五秒钟。

这五秒钟里,M Club的音乐从techno换成了house,节奏慢了一些,低音不那么震了。乔舒不知道在和谁打电话,声音压得很低,但偶尔还是会飘过来一两个词。吧台那边传来一阵笑声,不知道是谁讲了个笑话。

然后傅恒霁抬起头,侧过脸,看着谭翊。

他的表情和之前不一样了。之前他是懒洋洋的、漫不经心的、带着那个标志性的似笑非笑的表情。但现在,那些东西都收起来了,像被人从桌面上拂走的碎屑,干干净净地扫掉了,露出桌面本来的颜色。

那是一种很认真的表情。

不是“我在认真和你说话”的那种认真,是“我在认真想一个问题但我不知道答案”的那种认真。

“谭翊,”他说,“我不知道。”

“不知道什么?”

“不知道。”

傅恒霁说完这两个字,靠在沙发靠背上,仰起头,看着卡座上方那盏低垂的吊灯。吊灯很小,黑色的金属灯罩,里面是一颗暖黄色的灯泡,光线不亮,但在暗红色的主色调里显得格外突出,像一个在黑暗中独自发光的信号灯。

谭翊看着他的侧脸。仰起的角度让他的下颌线和脖子的线条连成一条流畅的弧线,喉结的轮廓在皮肤下面若隐若现。那件暗酒红色的丝质衬衫在暖黄色的灯光下变成了深红色,领口大敞着,锁骨下方的凹陷处有一小片阴影,随着他的呼吸微微起伏。

谭翊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他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在他和傅恒霁还不认识的年纪,在一个他几乎已经快要忘记的下午。那时候他大概十五岁,一个人在东望洋灯塔下面看书。灯塔建在山顶,风很大,他的书页被风吹得哗哗响,不得不用一只手压着,另一只手翻页。

他听到身后有脚步声,回头一看,是一个穿着校服的少年,比他高,比他壮,头发被风吹得很乱,手里拿着一瓶喝了一半的可乐,站在灯塔的台阶上,低头看着他。

那少年看了他一眼,然后走开了,走下台阶,朝山下的方向去了。走了大概十几步,又停下来,回过头,看了他第二眼。那一眼很短,短到可能只有半秒钟。但谭翊记得那半秒钟里的所有细节——少年的眼睛被阳光照成了浅棕色,瞳孔里有一点很亮的光,嘴唇微微张了一下,像想说什么,但最后什么都没说,转身走了。

谭翊当时不知道那个少年是谁。后来他知道了,那是傅恒霁。再后来他以为傅恒霁已经不记得那个下午了,甚至不记得自己曾经在东望洋灯塔下面见过一个看书的瘦弱少年。

但上周在大排档,傅恒霁剥了那么久的虾,自己不吃,放在他碟子里。然后是今天,在M Club,那个人问他“你是不是对每个人都这么好奇”,他反问回去,那个人说“我不知道”。

谭翊忽然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傅恒霁记得那个下午。

不是记得“在东望洋灯塔下面见过一个人”那种模糊的记得,是记得那个人是谁、长什么样、那天穿了什么衣服、手里拿的是什么书的那种记得。

但他没有问。他不想问。因为如果傅恒霁说“不记得”,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失望。如果傅恒霁说“记得”,他更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

“谭翊。”傅恒霁的声音从旁边传过来。

谭翊从回忆里抽身,转过头看他。

傅恒霁还在仰头看着那盏灯,暖黄色的光照在他的脸上,把皮肤照成了一种半透明的蜜色。他闭了一下眼睛,然后又睁开,眼睫在灯光下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

“你有没有去过东望洋灯塔?”他问。

谭翊的心跳漏了一拍。

“去过。”他说,声音比他预想的要稳。

“什么时候?”

“很久以前。小时候。”

傅恒霁从吊灯上收回目光,转过头看谭翊。他的眼睛里有那盏灯的倒影,两颗很小的暖黄色光点,嵌在深棕色的瞳孔里,像两颗星星落在了井底。

“我好像也在那里见过你。”傅恒霁说。

他说的是“好像”。但谭翊从他的语气里听出来了,“好像”是一个掩护,掩护一个很确定的事实。

谭翊没有说“我也记得”。他没有说任何话。他只是端起茶几上那瓶矿泉水,又喝了一口。矿泉水已经不那么冰了,但还是很凉,凉意从喉咙滑到胃里,把他心里那个快要烧起来的东西浇灭了一点,没有全灭,但至少没有继续蔓延。

乔舒挂了电话,从对面探过头来,看了看傅恒霁,又看了看谭翊,脸上带着一种过来人才有的、了然于心的微笑。

“两位,”乔舒说,“我哋准备转场去下一间,你哋一唔一齐?”

“下一间?”傅恒霁问。

“新口岸嗰间KTV,我订咗房。有酒,有嘢食,有得唱K。”乔舒说着已经开始收拾桌上的东西,把没喝完的酒瓶盖好,把酒杯摞在一起,动作熟练得像在自家客厅一样。

傅恒霁看了谭翊一眼。

谭翊看到了那个眼神里的意思——他在问谭翊去不去,但他不问出声,他只用眼神问。

谭翊应该说不去。已经快十二点了,他明天还要去公司,苏念早上九点就会把今天的日程表发到他手机上,他需要保持清醒,需要头脑清晰地处理那些数字和文件,需要在董事会的那些人面前证明他不是一个只会花钱建图书馆的理想主义者。

但他说了:“去。”

傅恒霁的嘴角弯了一下,那个弧度很小,小到如果他不在谭翊旁边,谭翊根本不会注意到。

乔舒站起来,亮橙色的卫衣在暗红色的灯光里晃了一下,他掀开幕帘,朝外面喊了一声:“走啦走啦,下一站新口岸!”

卡座里的人陆陆续续站起来,整理衣服,拿手机,拿包。乔舒带来的那三四个人里有两个人已经喝得有点多了,互相搀扶着站起来,笑得东倒西歪。

谭翊站起来,拿起搭在沙发靠背上的黑色风衣,没有穿上,只是搭在手臂上。他的白色亨利衫在站起来的那一瞬间被扯平了,面料贴着腰线收进去,勾勒出一截很窄很紧的腰。他的腿很长,黑色窄腿西裤把腿型衬得很直,裤脚挽了两道,露出的脚踝上面有一小段跟腱的弧度,在灯光下像一道被精心刻画过的线条。

傅恒霁也站起来了。他的暗酒红色丝质衬衫在他站起来的那一瞬间从肩膀上滑了一下,露出一截肩膀的弧线。他伸手把衬衫拉回来,但没去扣扣子,还是敞着三颗,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

傅恒霁的身材和谭翊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谭翊是那种精瘦型的,肌肉线条很清晰但不过分,像一把薄而锋利的刀。傅恒霁比他更瘦,但不是不健康的瘦,是那种天生的、骨架很细的瘦。他的肩膀不宽,但比例很好,腰窄到看起来能被一只手掌环住,腿长到占了身高的三分之二以上,整个人站在那里的轮廓像一笔被拉长了的行书,流畅、纤细、有一种让人想多看两眼的美感。

谭翊看了一眼他的腰。就一眼,然后移开了。但他移开之后又在心里骂自己,为什么要看?看了又为什么要移开?移开了又为什么要后悔?

他很烦。烦自己,烦今晚,烦这个每隔几秒就要跳出来提醒他“你在意那个人”的该死的心脏。

M Club门口停了几辆车。乔舒的亮橙色兰博基尼,霍彦辰的银灰色保时捷——霍彦辰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谭翊没注意到他在卡座里,但他确实在,因为他的车就停在门口。还有一辆黑色的迈巴赫,傅恒霁的。

谭翊的路虎停在巷口,他朝那个方向走了两步,然后听到身后傅恒霁的声音:“你坐我车。”

不是问句,是陈述句。

谭翊停下来,转过身,傅恒霁站在迈巴赫旁边,拉开了副驾驶的门,看着他。路灯的光落在他身上,把那件暗酒红色的衬衫照成了暗红色,他的头发被夜风吹得有点乱,几缕碎发搭在额前,嘴唇微微抿着,站在那里等谭翊做决定。

谭翊犹豫了大概半秒钟,然后放弃了。他转身走回来,弯腰坐进了迈巴赫的副驾驶。

车内很干净,有一股淡淡的皮革味和傅恒霁身上那种木质调的香水味混合在一起的气味,闻起来像一间被精心打理过的私人书房。座椅是真皮的,深棕色,坐上去很软但支撑性很好,座椅加热不知道什么时候开了,温温热热的,从屁股一直暖到腰。

傅恒霁坐进驾驶座,系安全带。他系安全带的动作很慢,先把带子从肩膀上拉过来,扣进锁扣,然后用手捋了一下胸前的带子,确保它没有拧着。整个过程中他的衬衫领口都是敞着的,安全带的带子从他的锁骨上方斜着拉过去,刚好压在那片露出来的皮肤上。

谭翊看着那条安全带压在傅恒霁锁骨上的样子,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你把安全带系紧一点。”

傅恒霁发动车子,侧头看了他一眼,那个笑容又出现了,懒洋洋的,带着一点坏。“你是关心我的安全,还是关心我的扣子?”

谭翊转过头,看着挡风玻璃外面的路。

“关心我的安全。”他说。

傅恒霁笑了,笑声不大,但在密闭的车厢里听得很清楚。他踩下油门,迈巴赫从巷子里驶出来,汇入新口岸方向的车流。

澳门的夜景从车窗外面滑过,霓虹灯的光一段一段地照进来,在谭翊的脸上交替变换颜色。红色的,蓝色的,绿色的,黄色的。他的侧脸在这些光的涂抹下,像一幅正在被创作的抽象画,每秒钟都不一样,但每秒钟都很好看。

车子在友谊大桥上的时候,傅恒霁忽然问了一句:“你有没有想过,路环那块地,如果改成图书馆,会是什么样子?”

谭翊看着窗外海面上碎成一片一片的金色,想了一会儿。

“我想过。”他说,“想过很多次。从灯塔顶上往下看,能看到整片海。海面上有船,有光,有涟漪。图书馆的灯光会是暖黄色的,不刺眼,让人想在里面待一整夜。”

傅恒霁没有说话。

谭翊继续说:“一楼咖啡厅的咖啡不会很贵,二十块一杯,任何人都喝得起。二楼阅读区会有很多很大的落地窗,面朝大海,白天的时候阳光会照进来,下午三点钟的光线最好,刚好落在书架的那一排。三楼以上是私人阅读室,很安静,安静到能听到翻书的声音。灯塔会保留原来的样子,只做结构性加固,外面的藤蔓不拔,让它们继续长。”

他说完这些,车厢里安静了几秒钟。

“你说这么多,”傅恒霁的声音从驾驶座的方向传过来,“是不是在说服我?”

谭翊侧头看他。

傅恒霁的眼睛盯着前方的路,但嘴角有一个很浅很浅的弧度,不是笑,是比笑更轻的东西,像是某种情绪的种子刚刚破土,还没来得及长出形状。

“不是说服你,”谭翊说,“是告诉你。”

车子下了友谊大桥,拐进新口岸的街区。KTV在一条不是很宽的街上,门面不大,但门口停的车一辆比一辆贵。乔舒的亮橙色兰博基尼已经停在门口了,霍彦辰的保时捷停在他旁边,还有几辆谭翊不认识的车。

傅恒霁把车停在KTV门口,熄了火,但没有立刻下车。他坐在驾驶座上,两只手放在方向盘上,看着前方被霓虹灯染成粉紫色的街景,沉默了几秒。

“谭翊。”他说。

“嗯。”

“明天竞标会,你会赢。”

谭翊看着他。

傅恒霁没有转头,还是看着前方,但他的声音很清晰,每个字都像是被仔细想过之后才说出来的。

“你的方案比傅氏的好,好很多。图书馆比酒店好,灯塔比别墅好,你比所有人都好。”

谭翊的手指在膝盖上收紧了一下。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个?”他问,“你是傅家的人。”

傅恒霁终于转过头来看他。KTV门口的霓虹灯在他脸上交替变换颜色,粉紫色的光把他整个人笼罩在一层不真实的、像梦一样的光晕里。

“我是傅家的人,”傅恒霁说,“但我也是一个会去图书馆的人。”

他推开车门,下了车。夜风灌进来,把车厢里那个木质调的香水味吹散了一些。谭翊坐在副驾驶上,看着傅恒霁绕过车头走到他这一侧,拉开了他的车门。

“到了。”傅恒霁站在车门外,弯腰看着车里的谭翊,一只手撑着车门框,另一只手插在裤袋里。他的暗酒红色衬衫在KTV的霓虹灯下变成了深紫色,领口敞着,锁骨上方的皮肤被光照得像一层薄薄的蜜蜡。

谭翊从车里出来,站直了身体。他的黑色风衣还搭在手臂上,夜风吹过来的时候,他把风衣抖开,披在了肩上,没有穿袖子,就那么披着,像披着一件斗篷。

两个人并排站在KTV门口,一个穿暗酒红色丝质衬衫,披着黑色风衣,衬衫扣子解了三颗,风吹过来的时候衣角往后飘,露出腰线以下那个让人移不开眼的轮廓。一个穿白色亨利衫和黑色窄腿西裤,风衣披在肩上,金丝边眼镜在霓虹灯下反射着粉紫色的光,宽肩窄腰长腿的线条在街灯下被拉成了一幅比例完美的剪影。

乔舒从KTV大堂里探出头来,看到这两个人站在门口的样子,吹了一声口哨。

“喂,你两个係度拍电影啊?入嚟啦!”

傅恒霁偏头看了谭翊一眼,笑了。然后他伸出手,在谭翊的肩膀上拍了一下,很轻,轻到几乎感觉不到压力,但那一下的触感从谭翊的肩膀传到了心脏,又从心脏传到了指尖。

谭翊站在那里,肩膀上的余温还没散去。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不再在意傅恒霁碰他的每一个瞬间。他甚至不知道,他到底想不想让自己不再在意。

他只知道,今晚他不会回家了。至少不会在十二点之前回家。

他和傅恒霁一起走进了KTV的大堂。乔舒订的房间在五楼,最大的一间,有落地窗,能看到新口岸的夜景。茶几上已经摆好了酒——又是威士忌,这次是日产的响17年,瓶子很漂亮,有二十四个切面,在灯光下像一块琥珀色的钻石。

房间里已经有七八个人了。霍彦辰坐在沙发上,正在用手机点歌,旁边坐着两个谭翊不认识的女生,都很年轻,穿着很短的裙子和很高的高跟鞋。角落里有人在玩骰子,骰盅扣在玻璃茶几上的声音很清脆,一下一下的,像是在给房间里的喧闹打着节拍。

谭翊走进房间,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他把风衣从肩上拿下来,叠了一下,放在沙发扶手上,然后拿起茶几上的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喝了一口。

傅恒霁没有跟过来。他去了点歌台那边,和霍彦辰站在一起,低头看着点歌的屏幕,两个人的肩膀挨着肩膀。霍彦辰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傅恒霁笑了一下,拿过麦克风,坐在了点歌台旁边的高脚椅上。

房间里安静了一瞬。

不是因为大家都不说话了,而是因为所有人都注意到了——傅恒霁要唱歌了。

谭翊端着矿泉水瓶,看着坐在高脚椅上的傅恒霁。那件暗酒红色的丝质衬衫在房间里的暖黄色灯光下变成了深红色,他的腿很长,高脚椅的脚踏对他来说有点矮,他的膝盖弯着一个很好看的弧度,脚尖点着地面,轻轻晃着。

麦克风在他手里,他低头看着屏幕,嘴唇微微动了一下,像在读歌词。前奏响起来的时候,谭翊听出了那首歌。

是张学友的《李香兰》。

一首很老的歌,老到KTV的版本MV还是九十年代画质的,画面里张学友穿着白色西装,站在一个昏暗的舞台上,灯光在他身上打出一圈光晕。

傅恒霁开口唱的时候,谭翊的手指在矿泉水瓶上收紧了。

他唱得不算好。不是那种专业歌手的好,有几个音微微跑了,气息也不够稳,但他唱得很慢,很轻,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很深很深的地方挖出来的,带着一种让人说不清楚是难过还是温柔的东西。

“恼春风,我心因何恼春风。说不出,借酒相送。”

他的声音在房间里回荡,粤语的咬字很软,尾音微微往上翘,像一根羽毛在空气中飘,飘到谭翊的耳朵里,落在某个他够不到的地方,沉甸甸的,压得他喘不过气。

房间里的喧闹声小了很多。霍彦辰靠在沙发里,闭着眼睛,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打着拍子。乔舒不知道什么时候安静下来了,端着一杯酒,坐在角落里,看着傅恒霁,表情里有一种很少在他脸上出现的、认真的东西。

谭翊把矿泉水瓶放在茶几上,靠在沙发里,看着傅恒霁。

他看着傅恒霁唱歌的样子,看着他偶尔闭一下眼睛、偶尔抬头看一眼天花板、偶尔在唱到某个高音的时候微微皱眉的样子。他看着他的喉结随着音高上下滚动,看着他的手指在麦克风上轻轻摩挲,看着他锁骨下方那片被安全带的带子压过的皮肤上还有一道浅浅的红印。

谭翊端起茶几上那杯不知道是谁倒的威士忌,喝了一大口。

酒很烈。他想,酒精也许能让心跳慢一点。但酒咽下去之后,心跳没有变慢,甚至更快了。

他靠在沙发里,手里端着酒杯,眼睛一直看着傅恒霁。

他不知道自己看了多久。

但他知道,从今晚开始,有些事情不一样了。不是量变,是质变。像水在九十九度的时候还是水,到了一百度,就变成了蒸汽。你看不到那个变化发生的瞬间,但变化确实发生了,回不去了。

傅恒霁唱完了最后一句,房间里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他把麦克风放下,从高脚椅上跳下来,走回沙发区。他的目光在房间里扫了一圈,然后落在了谭翊身上。

他走过来,在谭翊旁边坐下。这一次,他没有隔半米。他直接坐到了谭翊旁边,肩膀贴着肩膀,大腿贴着大腿,两个身体之间没有任何缝隙。

沙发是皮的,但不凉,因为被体温焐热了。谭翊感觉到傅恒霁的大腿贴着他的大腿,那温度隔着两层薄薄的面料传过来,烫得像一块刚从火里取出来的铁。

“好听吗?”傅恒霁问,侧头看着他,嘴角是那个懒洋洋的笑,但眼睛里的光不一样了。

谭翊握着酒杯的手微微发抖。他努力让自己稳住,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

“好听。”他说。

“骗人,”傅恒霁笑了,“我走音了。”

“走音也好听。”

傅恒霁愣了一下,然后低头笑了。他笑的时候肩膀会微微抖动,那个抖动通过两个人贴着的大腿传到谭翊的身体里,像一颗小石子丢进了水面,一圈一圈的涟漪从他身体的中心向外扩散,扩散到四肢,扩散到指尖,扩散到他以为已经关好了的、所有不愿被人触碰的角落。

房间里的其他人都在做自己的事。有人在唱歌,有人在喝酒,有人在划拳,没有人注意到角落里这两个肩膀贴着肩膀、大腿贴着大腿的年轻男人。

没有人注意到谭翊搁在膝盖上的右手,慢慢地、一寸一寸地、像在进行一场缓慢而艰难的跋涉一样,朝左边移动了一点点。他移动的距离很小,小到可能只有两厘米。

但就是这两厘米,让他的小指,碰到了傅恒霁的手背。

只是碰了一下。不到半秒钟。皮肤和皮肤之间的一触,轻得像蝴蝶落在花瓣上,翅膀合拢的那一瞬间。

然后谭翊把手收回来了,放在自己的膝盖上,手指蜷起来,握成一个没有力气的、松松垮垮的拳头。

傅恒霁没有说话,没有看他,没有做任何反应。

但谭翊注意到,傅恒霁放在茶几上的那杯威士忌,在刚才那一瞬间,水面轻轻晃了一下。

不是他碰的。

是傅恒霁的手在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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