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包厢里的灯是暖黄色的,调得很暗,刚好够看清人脸,又刚好够藏住表情。屏幕上在放一首谭翊没听过的歌,一个穿亮片裙的女歌手在画面里走来走去,字幕一行一行地往上滚,角落里有人在跟着唱,声音不大,像在自言自语。
谭翊坐在沙发上,右手还维持着那个松松垮垮的拳头,搁在膝盖上,一动不动。他的手背上面还残留着那一瞬间的触感——傅恒霁手背的皮肤比他想象的要凉一点,很滑,像一块被溪水冲刷了很久的鹅卵石。那个触感太清晰了,清晰到他觉得自己的手背像被烫出了一个印记,看不见,摸不着,但一直在那里,微微发着热。
他不敢转头看傅恒霁。不是不想,是不敢。因为他怕一转头,会发现傅恒霁正在看他,那样的话他就不得不面对那个目光,不得不面对那个目光里面他还没准备好面对的东西。
傅恒霁也没有转头看他。两个人就这么并排坐着,肩膀贴着肩膀,大腿贴着大腿,中间没有任何缝隙。包厢里的空调开得很低,但谭翊觉得热,从两个人贴着的地方开始热,像有一团火被闷在皮肤下面,烧不出去,只能往身体里面烧,烧得他喉咙发干,心跳加速。
茶几上那杯威士忌的水面已经平静下来了。谭翊盯着那杯酒看了两秒,然后伸手端起来,喝了一大口。冰凉的酒液从喉咙滑下去,在胸口烧了一下,然后沉到胃里。他没有感觉到酒精带来的放松,只感觉到一种更深的紧绷,像一根被拧到极限的弦,再拧一圈就会断,但他不知道该怎么松开。
包厢的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一个服务生端着一个巨大的水果拼盘走进来,拼盘中间用西瓜皮雕了一朵花,花瓣薄得透光。他把拼盘放在茶几上,说了声“请慢用”,然后退了出去。
水果拼盘的到来打破了角落里那种快要凝固的气氛。乔舒从点歌台那边蹦过来,抓起一块哈密瓜塞进嘴里,含混不清地说:“呢个哈密瓜好甜,你哋试下。”他说完又抓起一块,递给谭翊。
谭翊接过哈密瓜,咬了一口。确实很甜,甜得有点齁。他把剩下的放在纸巾上,没再吃了。
霍彦辰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到了谭翊的另一边,手里端着一杯红酒,衬衫的袖子卷到手肘,露出一截晒得很均匀的小臂。他靠在沙发里,翘着腿,侧头看了谭翊一眼,那个目光很平静,平静得像一面没有任何波澜的湖。但谭翊知道,霍彦辰这种人,湖面越平静,湖底的东西越深。
“谭二少,你今晚玩得开唔开心?”霍彦辰问,语气随意得像在问今天星期几。
“开心。”谭翊说。
霍彦辰点了点头,端起红酒喝了一口,然后把杯子放在茶几上,用手背擦了一下嘴角。他看着屏幕上正在播放的MV,看了两秒,然后说了一句让谭翊完全没有预料到的话。
“恒霁很少带人来这种场合。”
谭翊的手指微微蜷了一下。他没有接话,因为他不知道霍彦辰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在陈述一个事实,还是在提醒他什么,或者只是随便说说。霍彦辰这个人说话的方式就是这样,永远给你留一半,你自己去想,想对了是你聪明,想错了是你自作多情。
傅恒霁在谭翊的另一边,正拿着手机回消息,屏幕的光照在他脸上,把他的侧脸轮廓照得很清楚。他的睫毛很长,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微微往上翘着,像两把小扇子。回消息的时候他的嘴唇会微微抿着,嘴角往下压一点点,看起来不太高兴,但谭翊知道那不是不高兴,是专注。
他又看了一眼傅恒霁的侧脸,然后收回目光,拿起茶几上的矿泉水,拧开盖子,喝了一口。水已经不冰了,温温的,喝起来像没有味道的白开水。他把瓶盖拧紧,放回茶几上,位置和之前一模一样,瓶身上的标签朝外,角度分毫不差。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把矿泉水瓶放在一个精确的位置,把风衣叠成一个精确的形状,把每一句话都说得精确到不会被人抓住任何把柄。他像一台被设置好的精密仪器,每一个动作都经过计算,每一个表情都经过筛选。他不允许自己出错,因为出错意味着失控,而失控是他最害怕的东西。
但今晚,他的小指出了错。
那两厘米的移动,那只在傅恒霁手背上停留了不到半秒钟的触碰,是他今晚最大的失误。不是因为他后悔碰了傅恒霁,而是因为他碰了之后,发现自己想要的不是那半秒钟的触碰,而是更多。多多少,他不知道。多到什么程度,他不敢想。
这个发现比任何东西都让他害怕。
包厢里的灯光忽然变了,从暖黄色变成了深蓝色,然后又变回了暖黄色。有人按了遥控器,在试不同的灯光效果。深蓝色的那一瞬间,谭翊看到傅恒霁的脸变成了一种冷色调的灰白色,像一幅褪色的老照片;暖黄色的光重新亮起来的时候,那张脸又恢复了温度,皮肤下面是健康的、活生生的血色。
谭翊忽然想到一个很奇怪的问题——他是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傅恒霁的脸的?不是“什么时候开始注意这个人”,是“什么时候开始注意这张脸”。注意他嘴角那个懒洋洋的弧度,注意他睫毛微微翘起的角度,注意他锁骨上方那片被灯光照得发亮的皮肤,注意他喝酒时喉结上下滚动的节奏。
他想不起具体的时间点。也许是威尼斯人门口那个晚上,也许是竞标会上隔着长桌的那半秒钟,也许是肥仔强大排档里他剥了那么久的虾、自己不吃、放在自己碟子里的那个瞬间。这些时间点像一颗一颗的珠子,散落在过去几天的记忆里,他找不到那根把它们串起来的线,但他知道这些珠子是属于同一条项链的,只是他还不知道那条项链完整的样子。
傅恒霁回完了消息,把手机扣在茶几上,屏幕朝下。他转过头,看着谭翊。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很近,近到谭翊能在傅恒霁的瞳孔里看到自己的倒影——一个小小的、缩得很小的自己,穿着白色的亨利衫,金色的眼镜框在暖黄色的灯光下反射着一点微弱的光。
“谭翊。”傅恒霁叫他,声音不大,包厢里的音乐声和说话声混在一起,傅恒霁的声音几乎是贴着谭翊的耳朵传进来的。
“嗯。”
“你刚才是不是碰了我的手?”
谭翊的呼吸停了一拍。
他没想到傅恒霁会直接问出来。他以为这件事会像很多没有说出口的事情一样,在沉默中慢慢发酵,变成一种两个人都知道但谁都不会提起的东西。但傅恒霁不是这种人。傅恒霁是那种会把窗户纸捅破的人,不是因为他不在乎那层纸,而是因为他觉得纸后面到底是什么,总得看清楚了再说。
谭翊张了张嘴,想说“没有”。这个字已经在他喉咙里了,只需要气流通过声带,舌头抵住上颚,然后放开——一个很简单的发音。但他没有说出来,因为他不想在傅恒霁面前说谎。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对傅恒霁有了这种奇怪的原则——可以不回答,但不能说谎。
“嗯。”他说。
就一个字。不解释,不否认,不承认更多。
傅恒霁看着他,看了大概两秒钟,然后笑了。那个笑不大,但很深,像一口看不见底的井,井水是温热的,冒着白汽。“我还以为是我喝多了,产生了幻觉。”他说。
谭翊低下头,看着自己搁在膝盖上的右手。那只手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很细的铂金戒指,是他在巴黎的时候买的,在左岸的一个小店里,花了不到两百欧。戒指的内侧刻着一个单词——patience,法语,耐心的意思。
他买这枚戒指的时候,想的是提醒自己要有耐心。对事业的耐心,对成长的耐心,对“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这件事的耐心。他从来没有想过,这枚戒指有一天会提醒他对别的东西有耐心。
对一个人的耐心。
傅恒霁没有追问。他端起谭翊放在茶几上的那杯威士忌——不是他自己的那杯,是谭翊的那杯——喝了一口。谭翊看到了,那杯酒他刚才喝过,杯口还留着他嘴唇的温度和淡淡的酒渍。傅恒霁把嘴唇贴在同一个位置,喝了一口,然后把杯子放回茶几上,杯底和玻璃接触的声音很轻,像一个没有说出口的秘密。
谭翊看着那个杯口,心跳乱了一拍。
他拿起茶几上的矿泉水,又喝了一口。水已经彻底不冰了,温吞吞的,喝起来像放了很久的白开水。他拧上瓶盖的时候手指有点发抖,他用了比平时更大的力气来拧,指尖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
包厢里的歌换了一首。这次是一首很吵的粤语快歌,节奏快得像在赛跑,低音炮震得茶几上的酒杯都在微微颤动。乔舒跳到屏幕前面,拿着麦克风开始唱,声音大得整个房间都在震。他的粤语不太标准,咬字咬得很用力,像是在和歌词打架,打输了也不认输,继续唱,继续跑调,继续跑回来,再跑调,整个房间的人都被他逗笑了。
霍彦辰笑得很克制,嘴角微微弯了一下,然后端起红酒,借着酒杯挡住了那个笑。角落里那两个穿短裙的女生笑得前仰后合,一个靠在另一个肩膀上,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傅恒霁也在笑,但不是那种被逗乐的笑,是一种更安静的、看着别人开心自己也觉得开心的笑,嘴角微微弯着,眼睛里有一点很温柔的光。
谭翊看着傅恒霁的笑,忽然觉得自己的心脏被什么东西轻轻攥了一下。不是疼,是一种很陌生的、胀胀的、酸酸的感觉,像有什么东西在他的胸腔里慢慢生长,根须扎进他的血管和神经,每长一寸就多占领一寸他的身体。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傅恒霁的。
不,他不能把这个词用出来。不是“喜欢”。是“在意”。在意一个人和喜欢一个人之间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他不确定自己已经走到了那一步。他只是知道,这几天来,他的脑子里出现傅恒霁的频率,已经高到了一个让他自己都觉得危险的程度。
他想看到傅恒霁。想听到他的声音。想坐在他旁边,肩膀贴着他的肩膀,大腿贴着他的大腿。想让他剥虾给自己吃,想看他穿那件扣子永远扣不上的丝质衬衫,想在他唱走音的《李香兰》的时候,把那个声音录下来,存在手机里,在每一个睡不着夜晚反复播放。
这些“想”像野草一样在他心里疯长,他拔了一茬,又长出一茬,拔不完,烧不尽。他不知道该怎么让这些“想”停下来,他甚至不确定自己想不想让它们停下来。
乔舒唱完了那首吵得要命的快歌,气喘吁吁地走回来,把自己摔进沙发里,拿起一瓶啤酒对嘴吹了一大口。他喝完用袖子擦了擦嘴,看着傅恒霁和谭翊,目光在他们两个人之间来回跳了一下,然后咧嘴笑了。
“你两个今晚真系好friend喎,”乔舒说,“坐埋一齐坐成晚,唔厌??”
谭翊没有说话。傅恒霁也没有说话。但两个人都没有动,肩膀还是贴着肩膀,大腿还是贴着大腿。乔舒看着这个画面,笑了一下,那个笑里有种“我懂了”的东西,但他没有说破,只是摇了摇头,站起来去点歌了。
包厢里的时间过得很慢,慢到谭翊觉得自己已经在这个沙发上坐了一整夜。但其实才过去不到两个小时,手机上的时间显示凌晨一点二十三分。他明天还要去公司,苏念早上九点就会把日程表发过来,十点有一个项目会议,下午两点还有一个投资人要见。他应该走了,现在就走,回家,洗澡,睡觉,明天在会议室里做一个清醒的、专业的、滴水不漏的谭氏集团副总裁。
但他没有走。
他坐在傅恒霁旁边,肩膀贴着傅恒霁的肩膀,大腿贴着傅恒霁的大腿,一动不动。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留下来,因为他留下来也不会发生什么——傅恒霁不会突然转过头吻他,他也不会突然转过头吻傅恒霁,他们之间的故事不会因为他在这个沙发上多坐一个小时就往前推进多少。但他就是不想走。他想坐在这个人旁边,哪怕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就是坐在他旁边,感受他身体的温度透过两层薄薄的面料传过来,感受他呼吸的节奏和心跳的频率,感受他存在这件事本身。
凌晨两点,包厢里的人开始散了。那两个穿短裙的女生最先走,手挽着手,踩着高跟鞋一摇一摆地走出包厢,在门口回头朝霍彦辰挥了挥手,说“霍少拜拜”。霍彦辰点了一下头,没有站起来,继续坐在沙发上喝酒。
乔舒的嗓子已经唱哑了,声音像砂纸磨过玻璃,说出来的每一个字都带着沙沙的尾音。他把麦克风放在茶几上,拿起外套,对房间里剩下的人说:“我走先啦,你哋慢慢玩,走嘅时候同服务生讲声就得,我签单。”
霍彦辰站起来,把红酒喝完,把空杯子放在茶几上。“我也走了。”他说,穿上搭在沙发靠背上的西装外套,走到门口的时候停了一下,回头看了傅恒霁一眼。那一眼很短,但谭翊看到了。霍彦辰看傅恒霁的目光里有一种只有认识了很多年的人才有的默契,像在说“我先走了,你注意安全”,又像在说“我在门口等你”,又像什么都没说,只是看了一眼。